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59788737 上传时间:2023-07-1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3文化娱乐场所doc-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0100101实施209-110发布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3部分: 娱乐场所Technical specifiatnforecurity & chnical rotection yste consruconPt3: Pace o entertanent DB3T768.13-209ICS1.30A90备案号:DB3308*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 / 目 次前言II1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建设原则1 系统的设计与施工36工程程序67 系统检测8 系统验收6运行维护6前 言DB3/ 7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3个部分,以后

2、视实际情况可增补。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第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第部分:旅馆业;第10部分:学校;-第1部分:医院;第12部分:住宅小区;第1部分:娱乐场所。本部分为B33/ 76的第1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工大盈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

3、限公司、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主要起草人:徐云、徐力、段春立、王勇、陈民、余俊、沈乐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3部分: 娱乐场所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 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4、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2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G 1520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B 0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T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 30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3/T 334 安全防范系统DB3/T 69(所有部分)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3 术语和

5、定义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娱乐场所 placeof entertainen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如:经营性舞厅、卡拉OK厅(含量贩式KV)、夜总会、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4 建设原则4.1 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4.2 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单位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4.3 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

6、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 4.4 娱乐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成熟先进和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4.5 娱乐场所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金属探测系统、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和监控中心。4.6 娱乐场所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的规定。表1 娱乐场所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外围主要道路宜设2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库(场)层与层之间的车辆通道应设3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库(场)电梯厅应设4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库(场)与外界

7、相通的出入口应设5与外界相通的楼栋出入口应设6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停车库(场)内应设场所正大门外宜设8前厅、大堂应设9总台接待处、收银处、外币兑换处应设1贵重物品寄存处应设1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电梯轿厢、一层消防楼梯平台应设12场所楼梯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应设13监控中心等应设14声音复核装置总台接待处应设收银处、外币兑换处宜设15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财务室应设配电房、水泵房等设备房宜设16紧急报警装置收银处、外币兑换处、财务室、监控中心应设贵重物品寄存处、总台接待处宜设7出入口管理系统属独立建筑的娱乐场所车辆出入通道口及停车库(场)出入口宜设表1 (续)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8金属

8、探测系统迪斯科舞厅、酒吧出入口应设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营业面积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迪斯科舞厅和酒吧出入口应设5 系统的设计与施工5.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5.1.1 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除应符合GB 5348、B 3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公共区域(含正门外)不应出现监控盲区,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宜安装具有转动和变焦放大功能的摄像机或多台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辨别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b) 安装于主要通道(含前厅大堂、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覆盖主要通道的道口,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道口人员的体貌特征;c) 安装于收银处和外币兑换处的监控图

9、像应能清晰显示旅客的面部特征和收银、外币兑换过程.总台接待处、贵重物品存放处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对来客的接待过程;总台接待处、收银处和外币兑换处还应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配置声音复核装置应与该处安装的摄像机在位置和数量上应一一对应,音视频信号应同步记录,回放时应能清楚辨别客户与总台服务员的对话内容。d) 机动车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及其他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选用低照度带强光抑制功能的彩色固定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应能清楚的辨别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机动车牌号;e) 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厅,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

10、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时,可通过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其监控图像应叠加楼层显示,视频信号应该采取防干扰措施; f) 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5 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摄像机安装角度宜减小监控图像俯视程度;室外摄像机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g) 摄像机的安装宜避免或减少逆光对监控图像的影响;摄像机的最低照度应与环境相协调,彩色摄像机的最低照度指标宜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0倍,黑白摄像机的

11、最低照度指标宜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10倍。在环境照度较低区域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或采用补光措施,增设辅助照明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宜高于 lx,但最低不低于3 lx。如环境不宜采用补光措施时,可选用红外摄像机.环境照度变化大的区域宜采用宽动态摄像机.5.1.2 主要功能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应符合G 5034、G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系统应具有图像切换功能,根据系统的配置应能实现控制摄像机镜头、云台等功能;b)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c) 系统

12、应具有视频联网接口,联网接口应符合D3/T 69的相关要求;d) 系统宜能够通过局域网或无线局域网相连,实现远程监视、录像回放、备份及升级;e) 系统应具有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宜具有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跟踪、车牌识别等功能.5.1.3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G 538、GB 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实时监控图像水平分辨率不少于0TV,主观评价应不低于4级要求;b) 视频安防监控设备的压缩格式为H264/AC或者MPG以及更先进的编码技术,录像图像像素不低于4CIF(74576),视频录像帧率不少于25帧/s,回放图像水平分辨率不少于27

13、 TVL,主观评价应不低于3级要求,图像保存时间在实时录像的情况下不少于3 d。5.2 入侵报警系统5.2.1 基本要求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5048、GB 0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宜安装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周界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应24 h设防;b) 重点部位应设置室内入侵报警装置,室内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应能分区域或独立布撤防;c) 声光告警器应安装在醒目处,当入侵探测器被触发时,声光告警器应发出声光报警,室内报警声压应不小于0 (A),室外报警声压应不小于100 dB (

14、),报警持续时间应不小于5mn。5.2.2 入侵探测器安装要求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B 08、B 5039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产品额定探测距离的70;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应不小于0 m;b) 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B 284的相关规定;c) 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 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9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d) 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 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4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e) 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