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办发-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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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府办发201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城关综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雷山县城关综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十日雷山县城关综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农贸市场是城市的窗口,是创卫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为改善城关农贸市场卫生状况,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全国卫生县城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堵疏结合、建管并重原则,确保城关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达到省级文明县城和全国卫生县城

2、标准,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二、整治范围城关西出口农贸市场、老农贸市场、羊常坝农贸市场以及沿街兜售肉食、蔬菜流动摊点。三、工作目标通过对城关农贸市场的集中整治,重点解决硬件设施不完善、工作职责不明晰、监督管理不扎实、经营秩序不规范、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促使各职能部门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互动、齐抓共管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城关农贸市场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群众满意。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全国卫生县城创造有利条件。四、工作职责及要求(一)工作职责1.县招商和商务局(1)建立和落实服务承诺、治安、消防、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制度。(2)市场实行划行归市,按经营

3、种类分区经营,设立市场商品分类标志和场界牌。(3)市场内设有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消费警示栏,价格指导栏,服务台,投诉台和市场导购图。(4)市场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固定摊位执照悬挂设施,并定期检修和维护市场各类设施,保证正常使用。(5)市场工作管理人员上岗须佩带统一标志,并按规定文明管理。(6)市场配备物管和保洁人员,并配有工作服、明显标识,市场内有统一的垃圾桶,且摆放均匀、整齐,经营户实行一摊一桶、保洁员随场保洁,物管和保洁人员确保12小时到位,做到垃圾不落地,卫生不留死角。(7)市场公厕标志牌醒目,有专人管理,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每日“消毒”,做到公厕清洁卫生,无异味、无蝇蛆。(8

4、)市场有灭蝇、灭鼠措施,定期投、洒灭蝇、灭鼠药品。 (9)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内无乱牵乱挂物品,无乱贴乱画广告,无乱堆乱搭杂物,线路整齐无乱牵拉;商品摆放整齐,道路畅通,市场口无延伸占道经营摊点,并实行门前“三包”。(10)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道路的疏导工作,确保市场出入口道路畅通。(11)市场物管人员定期组织人员对市场内的墙面、金属件、灯具、门窗进行除尘清洗,确保市场整洁,对供排水、照明、通风等设施进行日常清理,确保上下水畅通,市场内无积水。 (12)市场内设有物管办公室,办公室内环境整洁;各项制度齐全(管理、卫生、卫生保洁等制度)并上墙,设有办事公开栏。 (13)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规划

5、、规范老农贸市场经营行为。 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对县招商和商务局、市场内经营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社会举办的农贸市场整治,按照整治的标准和要求,督促县招商和商务局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整治。(3)加强市场巡查,协助县招商和商务局对经营者的教育管理工作,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者和扰乱经营秩序者的经营资格。(4)负责对上市食品的监管,督促县招商和商务局和食品经营户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5)完善“四位一体”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对农贸市场上市商品进行检测,及时公布检测信息。(6)协助公安、农林部门打击销售违法

6、野生动物行为。(7)协助卫生部门指导县招商和商务局建立食品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规章制度。 (8)协助县招商和商务局搞好老农贸市场规划和依法取缔不符合规划的经营行为。 3.县市政局 (1)负责农贸市场外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2)协助公安、农林部门打击销售违法野生动物行为。 (3)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4)协助县招商和商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抓好老农贸市场划行规市工作,负责环境整治工作。(5)做好农贸市场周边车辆停放规划,确保车辆得到有序停放。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以设施齐备、布局合理、安全实用”为目标

7、,加快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特别是西出口农贸市场二楼便携通道和家禽市场建设(活禽销售区域钢棚架、停放点、宰杀点、排污系统等),满足市场需要。 5.县农业局 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协助县招商和商务局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6.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指导县招商和商务局建立食品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规章制度,开展相应业务培训。(2)督促市场内经营者持健康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加强市场内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查,确保消费者

8、食品安全。(3)督促县招商和商务局按有关食品卫生法律规定进行市场改造,参与改建农贸市场卫生条件的审核及验收。指导县招商和商务局按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熟食制品经营区。(4)指导县招商和商务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达到全国卫生县城规定标准。(5)指导经营者开展农贸市场清洗、消毒、保洁工作。7.县公安局(含消防、交警部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并督促县招商和商务局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消防措施。负责农贸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做到市场出入口无占道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协助县招商和商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市政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取缔马路市场,维持

9、整治秩序。 8.县物价办 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加强对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量技术违法行为。 10.县文明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抓好整治宣传报道工作。 11.丹江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并做好稳定工作。(二)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关综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招商和商务局局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县市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卫生、农业、公安、住建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10、室在县招商和商务局。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市场整治工作。整治期间,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总结、调度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靠前指挥,指导工作,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分管领导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内容,逐条落实,保证圆满完成任务。2.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既要按照部门职能加强市场管理,又要协调力量参与整治活动,明确分工,形成整治合力。3.加强督查,迅速推进。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跟踪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督查结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完

11、善机制,长效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教育与管理、规范与处罚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管理机制。5.加强调研,及时反馈。农贸市场整治是一项重要的实事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现场,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和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应对措施,尽可能完善工作方案,减少工作失误。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切实加以解决,保证县城关综合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6.广泛宣传,引起共识。在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积极借助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对做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做得差的要给予曝光。 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5月20日)。根据工作职责,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调研、宣传和动员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31日)。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并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题词:贸易 市场管理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供电局。 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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