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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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市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 XX50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 XX84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水产业污染普查是我市重大市情调查之一,是了解渔业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我市渔业生产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渔业污染治理和渔业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渔业环保工作的基础。具体目标:(一)全面掌握我市各类渔业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投入量、排放量、排放去向,渔业污染治理方式状况等情况,为渔业污染治理和改变渔业生产

2、方式及养殖品种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二)掌握全市渔业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渔业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协助省市环保部门促进渔业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渔业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进而为我市依法治渔提供技术支撑。(三)初步建立渔业生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四)通过渔业污染源普查的宣传与实施,动员水产战线的各方面力量参与渔业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市水产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XX 年度,普查时点为XX年 12 月 31 日。(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此次普查以池溏养殖、

3、网箱养殖、围拦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化养殖单元为对象。范围为境内所有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和所有符合普查标准的水产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专业户普查标准是:1. 池塘养殖:养殖面积 =5 亩;2. 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体积 =1500m33. 网箱养殖:养殖面积 =100m24. 围拦养殖:养殖面积 =2 亩。(三)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渔业污染普查的污染物种类具体是: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渔药。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一)普查技术路线按照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调查协报与水产养殖场户自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

4、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市渔业生产统计资料,测算全市渔业面源污染情况。(二)普查步骤按照省水产业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机构和我市农业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机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水产业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 筹备摸底阶段( XX年 11 月-XX 年 1 月)制定方案和编制预算报告;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完成清查基本情况表填报工作;组织普查员上岗前培训;做好普查前的宣传及动员工作。2. 全面普查阶段( XX年 2 月 -XX 年 4 月)对被列入普查对象的场户进行检查和入户调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渔业污染源档案,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普查数

5、据进行抽查检验。3. 总结验收阶段( XX年 5 月 -XX 年 5 月)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对各县(区)进行审核验收,完成全市水产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全市渔业污染源数据库;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表彰,迎接上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检查验收。四普查组 ( )织及实施(一)基本原则全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组织机构成立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水产污染源业务工作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机构,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普查的业务指导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各县(区)要

6、成立相应的水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渔业污染源工作。(三)培训县级以上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接受国家、省组织的培训, 其余普查员由市级普查机构组织培训。普查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内容:1.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2. 水产养殖业普查技术规定、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3. 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流程及入户调查方法、技术。(四)质量保证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市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市水产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设立市县(区)级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控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

7、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市及各县(区)水产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必须重新调查。(五)宣传动员各级水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水产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布置宣传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始终。五普查经费(一)经费来源根据国发办 XX36 号和双政办发 XX84 号文件精神,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区)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

8、辖区普查所需经费申请纳入相应年度的本级财政预算。经费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和表彰等。(二)经费预算与管理各级水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 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分年度使用。水产污染源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六普查资料填报和管理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普查资料。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须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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