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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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项目基础资料1一、项目现状资料1二、项目建设必要性3三、项目相关规划和文件4第二章项目建设条件分析4一、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依据4三、项目建设选址要求5四、建设项目特点分析6五、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标准6第三章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7一、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7二、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8三、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的协调9四、建设项目与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10五、建设项目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协调11六、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13七、建设项目与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的协调14八、土地利用合理性论证16九、社会影响力分析16第四章选址结论及建议17一、结论17二、建议17

2、图集18 第一章 项目基础资料一、项目现状资料1. 项目背景淄博市现有2座垃圾焚烧处理厂,分别为淄博环保能源和淄博绿能环保能源,以及1座卫生填埋场。目前淄博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和卫生填埋为主。淄博绿能环保能源厂址位于淄川区岭子镇小范村以南,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用地面积约6公顷,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拥有3台600t/d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淄博环保能源厂址位于淄博市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辛曹村,于2007年7月建成投产,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有3台400t/d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2011年该厂址被淄博市规划为中心主城区用地,现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随着

3、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的增长,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加,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急需规划新的垃圾处理设施。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城乡环卫发展的需求,淄博市拟建设“一南一北”两个垃圾处理厂,现南部处理厂(淄博绿能环保能源)已建成投产,承担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文昌湖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本项目规划为北部厂,日处理规模为2000吨,主要承担处理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高青县的生活垃圾,建成后拆除老厂(淄博环保能源),以解决淄博市的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中重大项目之一“杭州锦江集团淄博市第二

4、环保热电厂建设项目”,该公司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拟选址编制本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2.拟建地现状及周边情况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临淄区敬仲镇省道S321(寿济路)北1.8公里处,李家村西南已废弃砖厂,总计占地面积11.82公顷。该用地现状主要以未利用地为主,含部分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产权为村集体。该项目拟建地西侧紧邻一条乡间土路,宽约6米,南北向,路况较差,东侧50米以外,现有一条中石化输油管道南北向穿过,该输油管由广饶至齐鲁石化,管径529mm,现压力4.0MPa,以后达到5.0MPa。拟建地距离周边村庄距离均在一公里以上,地下无压覆矿资源,周边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

5、无军事、机场设施,也不存在具有严重火灾、爆炸危险、及泄漏的化学品企业。3. 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本项目地貌单元属鲁中山地与华北平原过渡地段的冲洪积平原。拟建地由于人为取土制砖,形成了大面积地势起伏较大的不连续坑体,高程最大值24.32米,高程最小值7.10米,地表相对高差17.22米。钻孔揭露的地基土岩性由冲洪积成因的粉土及粉质粘土组成。(2)工程地质拟建地无滑坡、崩塌、岩溶溶洞及土空洞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地震液化现象。场地稳定适宜建设。(3)气象本项目地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变化分明。全年平均气温13.9,全年最高气温一般67月份,最极端气温在37.4;最低气温一般在一月份,一般在-

6、14.1左右;降水量多集中在69月份,以7月份最多,最大降水量在241.4mm左右,最少不低于100mm,全年晴天195天左右,阴天在85天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年最小相对湿度为6%。年无霜期在216天左右。(4)水文地质勘察期间,各钻孔揭露深度范围内均未见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在地表下约20米,地下水类型属第四系孔隙潜水,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及地下水的侧向径流补给,近年来由于工业及农业用水量的增加,地下水位呈逐年下降趋势,基础设计时可不考虑地下水的影响。(5)地震烈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场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6)抗洪标准根据淄博市城市总

7、体规划(2011-2020年)和防洪标准GB50201-94,本项目建设区按不低于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二、项目建设必要性1、替代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淄博环保能源于2006年在高新区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该厂址现已被淄博市总体规划划为中心城区用地,距新建济青高铁淄博北站约2km,已严重影响到了中心城区的发展,需要在中心城区以北择址新建垃圾焚烧项目,以替代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淄博环保能源)。2、改善淄博市垃圾处理现状, 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淄博市现有垃圾处理设施难以满足今后垃圾处理的需求,尚有大量集中收运的生活垃圾以简易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理,填埋沼气和垃圾渗沥液未得到有效的控制,

8、该项目的建设将杜绝原有简易堆肥处理产生的污水、废气等二次污染。达到处理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处理技术先进、管理水平科学的目标。3、有利于周边工业企业实现集中供热本项目周边现有用热(蒸汽)化工小企业60余家,均配备有小型锅炉,其中以燃气锅炉为主,其用气时间和用气量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敬仲镇镇区目前由属亟需关停的高污染、高能耗的燃煤小锅炉供热。因此,周边工业企业及镇区热负荷有必要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热源点集中供热。4、有利于节约集约土地资源本项目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垃圾后,垃圾减量达到85%左右,现代化垃圾焚烧处理方式,虽然投资较高,但是占地小,场地选择相对容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生活

9、垃圾臭味控制相对容易,采用先进的烟气处理和污染控制工艺,还能有效的防止环境污染,同时可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供热等,提高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效率。5、焚烧后产物可为社会提供大量优质资源焚烧后产生的热能发电,产生的残渣,密实无菌又可为社会提供筑路等用料。废铁等金属材料经磁选回收后又可为社会提供金属用料。因此本项目的建成可为社会节约资源,创造财富。三、项目相关规划和文件1.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3.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规划(2014-2020)4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总体规划(2007-2020)5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

10、章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一、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4、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设部、国家计委6、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7、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90-2009)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

11、B16889-20081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2011)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2011年)二、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1. 科学合理性原则从全面、科学、协调发展的视角,融合城乡规划学、地理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多学科知识,综合考虑影响建设项目的各项因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 安全性原则(1)项目选址应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12、度的地震区;应避开有泥石流、滑坡、流沙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以及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和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不良地区。(2)项目选址应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貌,远离地上、地下的障碍物。(3)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场地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4)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且应位于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5)项目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威胁与影响。3. 便捷性原则项目选址应具备可靠的、适用的、经济的给水、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并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4. 协调性原则选址尽可能考虑与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的关系,使项目的建

13、设、运营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在保持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三、项目建设选址要求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等相应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选择基本要求如下:(1)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与周围环境相协调;(2)符合经济运输要求,有效降低运输成本;(3)市政设施较为齐全,充分利用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减少工程投资费用;(4)选择在生态资源、地面水系、机场、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目标少的区域;(5)有足够的用地面积,动迁少,

14、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征地费用低;(6)满足水文地质条件,不受自然灾害的威胁;(7)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应满足电力上网要求;(8)水源充足,选址尽量靠近河流等自然水源。四、建设项目特点分析1、交通运输便利。拟建地沿西侧支路向南约1.8km为“寿济路”即省道S321,厂址向东距S231省道约2.5km,便于服务范围内区县垃圾运输(拟建地距高青县最远,约60公里,临淄区距离最近,约10公里,服务范围内区县到该地块的平均运距为35.2公里)。2、用水经济、方便。拟建地生产用水量大,可由临淄齐城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经深度处理后产生的中水,可以供给使用。3、发电入网便利,热源用户充足。拟建地距高阳变电站(

15、11万伏)约为8公里,距冯家变电站(50万伏)约为4.5公里。根据朱台镇总体规划和旧村改造计划,热电厂产生热源可供给高阳、冯家及5公里外朱台工业园区等地使用。4、符合环保要求。距离该地块最近的村庄是毛家屯村,相距1000米,符合环保规定要求。五、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标准1. 总平面布置根据本项目的工艺要求及红线界限范围,按现代化工厂模式配置,在拟建地建设主厂房及生产配套设施、综合楼以及仓库等。垃圾运输车通过厂区高架桥进入卸料平台倾倒至垃圾库。垃圾预处理采用生物干化和机械分选的工艺路线,人流和物流的进厂通道应分流设置。建筑间距和退让道路、用地边界距离,按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控制,满足消防、通风、安全、卫生等要求。2.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本项目规划容量:处理生活垃圾量2000t/d,配套建设2800t/d垃圾焚烧炉配2C30MW汽轮机组。项目需新征地11.82公顷;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14.03万,容积率为1.19;建筑系数为48.44%。3. 道路交通本方案沿西侧支路设置南、北两个出入口:南出入口仅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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