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推荐文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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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 品 文 档 Professional documents 如若有用请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资产“从生到死”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入账成本

2、。即入账成本为买价与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的差或与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按入账成本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资产负债表日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尽相同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税法要求计入投资的计税基础。股息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当天,红利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当天,利息收入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的当天。 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所得,而应冲减应收股利,作为企业垫款的收回。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相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此现金股利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

5、惠,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当计入所得总额征税,不作纳税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损益。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付息日期与实际付息期一致,因此税法确认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被投资方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作备查登记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分配处理,相当于“先分配再投资”,应确认红利所得,同时追加投资计税基础。对红利所得还应区别情况处理: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这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的核算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但如

6、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所得(送股),应当按面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账面价值结转,税法要求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结转“投资收益”,对损益无影响,不作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例如,某省腾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6月10日购入同省鸿运有限责任公司股票100万股,占1%股份,支付价款860万元,其中包括交易费用 4万元。购入时,

7、鸿运有限责任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16元。8月15日如数收到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腾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作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以上两个公司都属于居民企业。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为900万元。2013年4月1日宣告分红100万元,于5月3日 发放。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为915万元,腾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当年7月5日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价款96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 素(金额单位: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及相关规定,此案例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持有期

8、间、期末计量和 处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腾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2012年6月10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40投资收益4应收股利16贷:银行存款860税务处理:购入股票支付的相关税费4万元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该项股票投资计 税基础为844万元(840 4)。2012年8月15日借:银行存款16贷:应收股利16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2012年12月31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6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不确认所得,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2013年4月1日借:应收股利1贷:投资收益1税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

9、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税法规定,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2013年5月3日借:银行存款1贷:应收股利1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2013年6月30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15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不确认所得,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2013年7月5日借:银行存款960贷:交易性金融资915投资收益45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5贷:投资收益75差异处理:股票处置收益45万元。资产转让所得等于转让收入减去计税基础和相关税费,计算可得出为116万元(960-844-0)为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为71万元(116-45)。在企业纳税调整的全过程中,每笔业务发生时作了分步调整,纳税调整及所得税会计处理应在年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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