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主街道硬化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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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主街道硬化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组 20xx19号)要求,就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xx 年 10 月底前 , 完成全省 5010 个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主街道未硬化的 3510 个村,每村硬化一条主街道;已硬化一条主街道的 1500 个村,每村大修或再硬化一条主街道,长度 1000 米,宽度3.5 米。二、资金使用与管理(一)资金。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共补助资金10.02 亿元。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从村村通或连村道路延伸补助资金中安排

2、5.01 亿元;省财政厅从 5.01 亿元一事一议资金中安排 3.411 亿元;省发改委从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 0.599 亿元;省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安排 0.6 亿元;省国资委提供水泥 2 万吨、冀东水泥厂捐赠水泥 10 万吨, xx 万吨水泥折合 0.4 亿元。(二)分配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个帮扶村补助 20 万元,统筹分配省补资金和物资。 首先,省发改委 0.599 亿元以工代赈资金分配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 599 个贫困村,每村 10 万元;省扶贫办 0.6 亿元资金分配到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 922 个贫困村;其次,分配省财政厅 3.411 亿

3、元一事一议资金;第三,省国资委落实的 2 万吨水泥分配给唐山市 1 万吨(河北钢铁集团、开滦集团各 5000 吨)、秦皇岛市 5000 吨(省建投)、邢台市 5000吨(冀中能源);冀东水泥厂捐赠的 10 万吨水泥平均分配到唐山、承德、保定、邢台四市,每市 2.5 万吨;第四,省直有关部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平衡5.01 亿元交通补助资金,使每个帮扶村都达到20 万元。修建主街道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乡政府和驻村帮扶单位协调解决。(三)资金拨付与管理。补助资金 5 月 20 日前拨付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资金使用由帮扶村村委会提出申请, 经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报

4、帮扶项目所在乡(镇)审核,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后,由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审核签字,报县财政局支付。项目开工后拨付补助资金的 50%,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到位。申请补助资金的主街道硬化项目,必须是驻村工作组入驻后主导修建,经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验收符合要求。 对于建设里程不足 1 公里的帮扶村的补助资金, 可在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 经县级交通部门提出意见,由县级财政在全县范围统筹调剂使用, 调剂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村街道路硬化或延伸道路建设, 确保全县道路建设规模。 各帮扶村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县交通运输部门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市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主街道

5、硬化的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和帮扶村“两委”。乡(镇)政府协调做好辖区内帮扶村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帮扶村 “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建设期间的各项协调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全省的主街道硬化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委农工部、省文明办、省国资委七个单位协调组织。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并且明确一名厅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具体如下:(一)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长高金浩同志为组长,其他有关副厅级领导为副组长, 厅机关有关处室、 厅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层建设年帮扶工作领

6、导小组,负责交通帮扶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推进和协调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活动办公室由刘广海副厅长牵头管理, 办公室主任为厅人劳处处长唐建新,主要负责与省基层办的沟通联系和交通帮扶工作的宏观协调与管理。项目办公室由杨国华副厅长牵头管理, 办公室主任为厅公路局局长王江帅,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项目落实、督导检查和验收管理政策,建立项目进展定期报告和协调制度。同时,省交通运输厅成立 11 个专项督导组,每组由 1 名厅领导带队,定期进行督导。(二)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同时,实行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包村包项目责任制

7、。 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从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抽调2500 名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500 个工作组,每组 5 人,协助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帮扶村主街道硬化现场管理、技术指导与协调工作。(三)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批、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同时,指导乡镇或村“两委”组织项目招投标,督导乡、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四、建设标准主街道硬化工程应坚持与连村道路、路网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庄综合整治相结合, 充分考虑村内水网、管网需求,确保经济、实用、安全。(一)路面宽度和厚度。 路面宽度 3.5 米,以水泥碎石(砾石)混凝土路面

8、为主,路面面层厚度 18 厘米,水泥混凝土标号 C25。原有路基条件好、交通量小的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路面厚度不得小于 15 厘米;对县乡公路过村路段等交通量大、重车多的路段要适当加厚。根据交通量及组成,合理设置垫层或基层。可选择砂砾、矿渣等做垫层,水泥稳定砂砾、石灰土等做基层,经机械碾压压实,达到标准强调和技术标准。基层厚度一般为 15 厘米。(二)附属设施。通过修筑排水沟、边沟、暗管等形式完善排水设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线;在车辆较多、人口密集的路段,设置路面减速带。工程完工后进行绿化,以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环境。五、建设程序和保障措施(一)项目审核。县级交通运输部

9、门根据驻村帮扶工作组和村“两委”提出的主街道硬化项目,结合“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和公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评审, 组织施工图设计和审批, 5 月 25 日前完成。(二)项目招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乡 (镇)或村“两委”通过打捆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签订施工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施工单位要具备符合条件的主要施工人员和搅拌机、机械振捣、机械切缝、钢模板等主要机械设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所属的公路施工队伍要积极参与项目施工。(三)质量管理。各参建单位要重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抓好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严把设计文件审批关、开工审查关、施工队伍关、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工艺关和工程验收“

10、六道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明确专(兼)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组织)和监督人员,对主街道硬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四)社会监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农村公路 “七公开”制度,公示建设里程、 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资金筹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帮扶村“两委”要明确 2-3 名热心村民或老党员为村民质量监督员,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五)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在取土、取料、弃土及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六、完成时限与考核验收主街道硬化工作列入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专项督导组和工作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其它建设项目挂钩。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程 10 月底前完工, 11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级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属于农村公路网规划的路线纳入全省公路统计范围进行管养,其它道路由乡镇和村“两委”明确人员进行管养。七、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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