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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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第三章开办条件及审查管理第四章操作员管理第五章用户管理第六章参数管理第七章客户证书及介质管理第八章 动态口令卡管理第九章个人网上银行第十章企业网上银行第十一章收费管理第十二章风险防范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控 制,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辖内开办网上银

2、行业务的各级机构,包 括省联社、市级联社(含办事处、农商行,下同)、县级联社(含农商行,下同)。第三条 网上银行定位于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一个基于互联网、整合 了个人服务和企业服务的统一网上银行平台,为客户提供实时、高效的账户管理、 转账汇款、投资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利用XX农村信用社网上 银行客户身份,将需求指令自主地提交到XX农村信用社业务系统,实现查询、转 账等业务功能的新型金融服务系统。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分为个人网上银行和企 业网上银行。第二章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第五条 省联社电子银行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网上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

3、度。(二)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 推广。(三)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四)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参数配置、机构及柜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 银行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七)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测试工作。(八)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九)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与农信银沟 通协调。第六条省联社科技信息部职责:(一)负责对网上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并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二)负责网上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负责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四)负责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网上银行安全技术方面培训。第七条省联社会计结算部职责:(一)负责参与网上银行资金汇划业务需求提出。(二)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又称刮刮卡,下同)等重要空白 凭证管理。(三)负责网上银行产品价格管理。第八条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职责:负责网上银行全面风险管控工作。第九条 市级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三)负责辖内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及汇总各类业务需求的申报。(四)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五)负

5、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机构管理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等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七)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第十条市级联社网络中心职责:负责网上银行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网络畅通。第十一条 市级联社财务部门职责: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的监督工作。第十二条 县级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责:(二)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 营销推广。(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 咨询和投诉。(四)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五)负责网上银行内管

6、系统机构及柜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等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七)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八)负责对网上银行落地业务进行审核。第十三条县级联社网络中心职责:(一)负责网上银行网络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二)负责网上银行设备配置及调试。第十四条 县级联社财务部门职责: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第十五条营业网点职责:(一)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认证工具管理。(三)负责对网上银行落地业务进行审核。第十六条省联社岗位设置(一)电子银行部岗位设置:1. 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组织

7、制定网上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 负责组织系统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 品研发;负责与农信银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指标制定、落实和考核。2. 风险管理监控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负责 监督检查网上银行的运行和安全情况;负责对可疑交易、虚假交易的监控;定期 组织安全评估,对网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控制措施;负责 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授权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负责参与 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3. 业务测试岗:设置专

8、职岗位,负责网上银行日常业务及系统升级改造测试 工作;负责参与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负责拟定业务测试计 划,按业务需求内容进行业务测试、联调测试。4. 业务推广岗: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 品宣传和推广。负责督导全省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新业务推广等工作。5. 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向监负责对网上银行各项故障业务及可疑交易的通报工作;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 作。(二)科技信息部岗位设置:1. 业务开发岗:负责对网上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 负责网上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建设。2. 业务运维岗:负责

9、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网上银行系统安 全管理工作;负责网上银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网上银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 训。第十七条市级联社岗位设置(一)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岗位设置:1. 业务主管岗: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全面工作。2. 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各项规 章制度;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营 销推广;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内网上银行内管 系统管理录入工作。3. 风险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网 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

10、须及时向上 级管理部门汇报;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内网上 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4. 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辖 内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 材料;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县级联社岗位设置(一)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岗位设置:1. 业务主管岗: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全面工作。2. 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各项规 章制度;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营 销推广;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指标制定、落实;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

11、训、 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和投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内管系统 管理录入工作。3. 风险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网 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须及时向上 级管理部门汇报;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 业务的咨询和投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4. 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辖 内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 材料;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作。(二)营业网点岗位设置:业务推介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

12、作。业务操作岗(至少两人):负责受理、审核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资料,办理客户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网上银行认证工具管理。第三章开办条件及审查管理第十九条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市级联社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二)已制定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三)具有完善的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四)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培训制度。第二十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市级联社应提交的资料:(一)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资格审查申请。(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四)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13、。(五)电子银行培训管理制度。(六)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七)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第二十一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县级联社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网点已配备公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三)已制定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四)具有完善的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五)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培训制度。第二十二条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县级联社应提交的资料:(一)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资格审查申请。(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

14、计划。(四)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五)电子银行培训管理制度。(六)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七)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第二十三条开办条件审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省联社电子银行部对市级联社上报的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批复。市级联社电子银行管理部门对县级联社上报的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批复,同时向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报备。第四章操作员管理第二十四条 操作员是指经过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具有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资 质,能够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业务操作的员工。第二十五条 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操作员按权限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营

15、业网点四级。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操作员根据岗位设置的不同,分为管理员和网点 柜员。省级、市级、县级联社管理部门设置管理员,可进行查询、管理操作,不 能分配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权限。营业网点设置柜员,可进行网上银行 注册、变更、注销等操作。第二十六条操作员应按照岗位分离、权限制约的原则进行设置,不得进行 串岗、混岗操作。第二十七条 操作员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柜员号须与综合业务系统的柜员号一 致。柜员号必须专人专用,柜员密码须定期更换。第二十八条操作员凭柜员号和登录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管理系统办理业务, 凭授权密码进行业务授权。第二十九条操作员首次登录系统须立即更换登录密码和授权密码,操作员 离柜须从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签退。第三十条 操作员须妥善保管本人柜员编号及密码,严禁将本人柜员编号及 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凡凭柜员号和密码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进行的操作,皆视为 操作员本人操作。谨防他人窥视、冒用、盗用,因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的,皆由操作员本人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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