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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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1.1在遵循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险、薪资福利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使薪酬体系设计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体现企业经营价值。1.2让本管理办法成为激励员工创造绩效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吸引、激活、留住公司发展所需人才的作用。第二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薪酬标准。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3.1市场导向。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市场原则,做到对外富有竞争力, 对内具有激励性,强调公平、公正;员工薪酬与社会消费水平、行业薪酬动态、公司经营效益、部门(项目)收益和个人绩效考核等因素相结合。3.2公平原则。以岗位和绩效为基础,体现职务、责任、贡献与

2、效益的同比例增减,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薪酬体系方案设计、 运作过程和执行结果严密而公正。3.3经济原则。实行工资总额动态控制, 通过管理创新逐步提高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公司实行福利待遇的市场化、货币化。3.4合法原则。员工薪酬应依法纳税。 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集中代缴。3.5 灵活原则。根据人才供求关系和社会薪酬发展动态, 对员工付薪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即同一级别员工由于处在不同岗位、 积累的从业经验技能不同、 市场人才稀缺程度不同, 而付薪有所区别, 但原则上调整后的工资不超过原岗位工资的 50%。3.6 保密原则。公司薪酬标准为公司商业秘密 (岗位工资、 福利费用为秘密级、绩效工资

3、为绝密级)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之规定,禁止相互打听、议论或对外泄露公司薪酬, 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双方给予书面严重警告一次。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是研究、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政策的专设管理机构。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的组织机构。5.1 薪酬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财务经理(会计主管)组成,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薪酬委员会设组长 1 人,日常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6.1 研究、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政策、计划和方案;6.2 对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3 审批特殊人员的薪酬政策;6.4 审批公司离职人员的赔偿方案并监督实施;6.5 审

4、核职级在 M2级(含)以上新进人员的薪酬标准;6.6 审核薪酬调整方案及相关调整人员;6.7 研究、制定、实施公司激励机制和激励方案;6.8 研究、制定、实施公司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6.9 确保公司任何人员不能自行制定薪酬;6.10 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薪酬方面的工作。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组长职责。7.1 召集、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7.2 主持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3 审核、签署薪酬委员会的报告或其他重要文件;7.4 代表薪酬委员会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7.5 薪酬委员会组长应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工作方式和程序。8.1 薪酬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以现场会议方式,及时召开。8.

5、2 薪酬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8.3 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或意见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8.4 薪酬委员会组长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任何有关信息。8.5 薪酬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应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薪酬委员会的工作。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条 公司薪酬采取岗位工资制,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技能、不同的绩效付薪。第十一条公司的薪酬结构组成包括:非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业务人员:基本工资

6、、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福利费用、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金。第四章岗位工资第十二条 岗位工资是对职位、等级和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定价。在确定岗位工资时以业界平均工资水平、 对公司承担的职责轻重和员工能力高低三个方面为依据。第五章员工职级表员工职级表管理层次员工层级职位等级参考对应岗位(依据岗位职责)高层管理者S1总经理高管级(高级经理 Senior managers )S2副总经理中层管理者M1高级经理级总监(经理 manager)M2经理级部门经理基层员工E1主管级部门主管( 高级主管 executive)E2专员级前台、专员第十四条员工职级薪等的审批权限。14.1 员工职级在 E1 级

7、(含)以下的,由部门总经理提出意见,经总经办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14.2 员工职级在 E1级(含)以下的,且跳级至五级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14.3 员工职级在 M2级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 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十五条 员工内部调换岗位,按新岗位的到任时间确定岗位工资变动的时间。前半月到任的,当月按新岗位工资执行;后半月到任的,次月按新岗位工资执行。第五章绩效工资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是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部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第十七条绩效工资应充分体现效益原则、贡献原则、奖惩原则。第十八条绩效工资的考核方法。1

8、8.1 绩效工资比例。员工季度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18.2 绩效工资以各员工的KPI 指标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计发。18.3 各职级员工 KPI 考核指标及考核基数表详见附件。第六章业绩提成第十九条业务人员业绩提成办法,详见业绩提成核算方法。第七章福利费用第二十二条 福利费用包括:固定费用、特殊费用。固定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餐费补贴。特殊费用包括:节日费用、婚庆费用、生育礼金、生日贺礼、慰问金、丧葬费用。第二十三条 适用范围。固定费用和特殊费用只适用于已转正员工;员工餐费补贴适用于工作日当天出勤的全体员工。第二十四条固定费用标准及明细。( 单位:元 )职位级别通讯补贴(元 /

9、月)交通补贴(元 / 月)餐费补贴(元 / 天)业务部门主管、员工10020010业务部门经理15030010业务部门总监20050010非业务部门主管、员工505010非业务部门经理、总监10020010副总经理30080010总经理400100010第二十五条特殊费用。25.1 节日费用:适用于春节、中秋节、三八节(女职工享受)。春节: 1000 元;中秋节: 500 元;三八节 200 元。25.2 婚庆费用。 员工结婚时,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婚庆费用。员工凭请假申请单 ( 请假事由为婚假时 ) ,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婚庆费用。25.3 生育礼金。员工生育子女时,公司一次性给予 10

10、00 元的生育礼金。员工凭准生证明及出生证明 ,向公司财务部申请生育礼金。25.4 生日贺礼: 200 元。25.5 慰问金: 1000 元以内。员工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一次性发放(重大疾病界定以国家规定为准) ;意外伤害必须是身体因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必须住院治疗,且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 三个条件。25.6 丧葬费用。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 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丧葬费用。员工凭请假申请单 ( 请假事由为丧假时 ) ,向公司财务部申请丧葬费用。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费用的发放,均由员工个人按财务部有关规定以相应费用额度凭发票按月报销。公司作为定额费用进行核算。27.1 为了准确、

11、均衡核算公司和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并实际反映公司的税务计缴情况,费用额度的报销,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跨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跨月时,需要由副总经理批准。27.2 至年底报销费用仍未足额的, 未足额部分与次年一月份工资一并计发,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七章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28.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公司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办理“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8.2 缴纳标准区别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缴纳标准。28.3 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承担,公司每月从其工资中税前代扣代缴,并将保险费统一划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8.4

12、考虑适时开展医疗、意外等商业保险项目。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员工的社会保险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投保事宜。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区别不同级别员工,住房公积金采取不同的缴纳标准, 其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公司每月从其工资中税前代扣代缴,并统一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中。第三十一条非北京市籍员工且已在外省市缴纳社保的,在出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全额缴费发票后,可以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申请 “自行异地缴费,公司部分报销”的缴费方式。第八章奖金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当年效益,决定是否发放奖金。第三十三条公司奖金分为年底双薪或年终奖金两种形式发放。33.1 年底双薪

13、。每年 12 月公司向已转正员工加发1 个月的岗位工资。 试用期员工和年底前离职的员工不享有年底双薪。33.2 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公司向已转正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由薪酬委员会研究、制定并实施。第九章 薪资日常管理第三十四条公司薪资发放采取月薪制,每月支付一次,按出勤情况支付。第三十五条每月 5 日是公司薪资支付日, 发放上月 1 日至上月 30 日( 或 31日 ) 的工资。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支付员工薪资的,须于发薪日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所有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发薪日期。第三十六条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薪资核算,由财务部直接汇入员工工资卡内。第三十八条在支付工资时,需从工资中代扣以下部分:38.1 个人所得税;38.2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38.3 受工会委托代收的工会会费;38.4 应返还的公司借款;38.5 违反公司规定而扣除绩效工资中的款额。第三十九条新录用员工,第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资,具体计算方法为:当月工资 =(当月工资 21.75 )(实际工作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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