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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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7年9月一、总则1.(一)适用范围1.(二)规划定位1.(三)规划任务1.(四)范围期限2.(五)编制原则2.(六)规划依据2.(七)编制主体4.(八)工作要求4.二、工作程序4.三、主要内容7.(一)基础研究7.(二)目标任务7.(三)规模控制与布局安排7.(四)建设空间安排8.(五)农业空间安排1.1.(六)生态空间安排1.2.(七)土地整治1.3.(八)村民参与1.4.(九)实施保障1.5.四、成果要求1.5.(一)基本内容1.5.(二)可选内容1.5.五、附录1.5.附录一规划图表和管制规则1.7附录二资料收集1.8.附录三补充调查2.1.附录四用地分类

2、2.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村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导则。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导则制定的村规划编制任务、程序、内容、方法及成果要求,适用于指导全国范围内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二)规划定位村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乡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属于详细型和实施型规划。村规划

3、以乡级规划为依据,在村域空间内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规划任务根据村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村民意愿,综合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目标,统筹安排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各项用地,制定实施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风貌指引、建筑设计等任务。1 .统筹安排农村各类土地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2 .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加强村庄建设的引导和管控;3 .落实乡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地块,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 .确定生态用地布局和规模,加强生

4、态用地保护;5 .保障农村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四)范围期限编制村规划应结合地方实际,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一个村或数个村编制。编制范围为村域全部土地。规划期限应与乡级规划的主要节点保持一致。(五)编制原则统筹兼顾。落实乡级规划要求,统筹考虑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需求,结合村域特色,合理安排各业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保护优先。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维护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节约集约。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大村庄建设用地挖潜力度,改造提升低效用地。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各环节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

5、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简便易行。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规划成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了解和实施。(六)规划依据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

6、201219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3 .技术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镇规划标准(GB5

7、0188-200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七)编制主体村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八)工作要求村规划编制工作应按照“多规合一”的有关要求,在村域空间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借鉴相关规划的技术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多领域技术单位联合编制。已经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规划的地区,如符合乡级规划和村规划要求的,可不再单独编制村规划。二、工作程序1 .工作准备。主要有组织和技术准备。组织准备包括建立村规划编制的决策、组织和经费保障机制。

8、技术准备包括基础资料调查、补充调查形成数据基础以及收集相关工作底图。2 .现状分析。对村域人口、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土地利用等方面开展分析,研究主要问题,明确村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3 .编制方案。围绕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改善农村发展条件的目标,结合分区引导管控,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实施土地整治,完善保障措施。4 .规划论证。通过座谈会、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5 .规划报批。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按程序报批。6 .规划公告。遵循公开、便民的原则,可选择在村委会、公共活动空间等区域,采取多渠道和多方式公开公示,并作为土地利用

9、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工作准备技术甚备组织准备t基础资料调查丁土补充调查工现状分析评价现状问题发展需求规划要求资源条件规划口标方案编制上地利用布局优化规模控制与布局安排农村发展条件改善1规划实施保障A加强村民参与王实施土地整治生态空间安排I工农业空间安排工一,建设空间安排T规划论证成果报批规划公告图1村规划编制流程图三、主要内容(一)基础研究1 .资料收集。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情况,以及涉及土地利用其他相关资料,详见附录二。2 .外业调查。( 1)补充调查。对缺少大比例尺工作底图的地区,应该开展土地利用外业补充调查,详见附录三。( 2)入户调查。调查农户农业生产、

10、非农业收入、土地权属变化、农户土地利用行为和主要意愿等。3 .基础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未来村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上位规划相关要求、村域资源条件现状等,总结形成村规划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规划方案的目标导向。4 .基础数据。建议采用不小于1:2000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工作底图。各地可根据村域实际,适当调整数据精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1:500比例尺精度。(二)目标任务依据乡级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村域功能定位,确定村域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需求和目标,明确规划内容和实施路径,制定实施计划,促进农村土地规

11、范、有序和可持续利用。(三)规模控制与布局安排落实乡级规划空间管控任务,对村域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实施严格管控,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户均宅基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基础设施用地规模等。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地区,可增加相应指标和规划任务。以大比例尺底图数据为基础,衔接乡级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根据乡级规划要求,合理划分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建设空间,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局;划定村镇建设边界(包括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各类空间规模和管制措施

12、。其中,建设空间内设置有条件建设区,通过设置“弹性”空间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建设布局。在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预留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四)建设空间安排1.基本内容(1)宅基地安排优化宅基地用地布局。遵循方便居民使用、优化居住环境、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根据不同的住户需求和住宅类型,综合考虑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要求优化布局。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按规划、有步骤的引导宅基地布局逐步向规划的村庄选址自愿、适度、有序集中。合理确定宅基地用地规模。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按照各省(区、市)宅基地管理办

13、法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确定规划期宅基地规模。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并严格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2)经营性建设用地安排优化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工业生产用地向园区集中,确有搬迁困难的,可以保留但不得扩大用地范围。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自然条件、历史沿革和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景观与绿化用地比例关系,合理确定商服、工业、仓储等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制定经营性建设用地管制规则。结合村域实际,明确商服用地、工业生产用地、仓储用地等容积率标准和建筑要求,制定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管制规则。(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安排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14、均等化目标,结合区位条件和发展定位,以人口为基础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具体包括村委会、卫生室、文化室、健身点、教育场所、公共活动空间等用地。表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类别项目中心村基层村行政管理村委会教育机构幼儿园、托儿所O小学OO文化科技文化娱乐设施O体育设施图书科技设施O文物、纪念、宗教类设施OO医疗保健医疗保健设施O疗养设施OO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站。注:一应建的设施;。一有条件可建的设施。中心村和基层村以户籍人口1000人为界限,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各地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4)道路交通用地安排对外交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交通设施安排,做好用地规模和布局衔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与过境公路、高速公路的连接道路,以及村庄集聚点之间连接线的方案,明确各类交通道路的等级、走向和用地安排。村庄内部交通规划。根据交通现状和设施建设情况,提出现有道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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