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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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4)1.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工作原则(4)1.5灾害分级(5)2组织指挥体系(5)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5)2.2现场指挥部(10)3应急力量(13)3.1力量编成(13)3.2力量调动(13)4预警和信息报告(13)4.1火情预警(14)4.2信息报告(14)5火情早期处置(15)5.1火警接报(15)5.2早期处理(15)6应急响应(15)6.1分级应对(16)6.2响应措施(16)6.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18)7综合保障(24)7.1输送保障(24)7.2航空消防飞机保障(24)7.3物

2、资保障(24)7.4资金保障(24)8后期处置(24)8.1火灾评估(24)8.2工作总结(25)8.3奖励与责任追究(25)9附则(25)9.1预案管理与更新(25)9.2预案解释(25)9.3预案实施时间(26)1 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

3、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人民政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救援。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和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

4、重大四个等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以上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 组织指挥体系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

5、县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县森防指人员组成如下: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和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人武部、武警酉阳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解读、成效和公益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防指审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县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与国民

7、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县教委: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大纲,协同森林防火部门做好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落实免收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组织落实县级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

8、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以及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区县补助专款,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县生态环境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林区内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等监督管理,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对环境(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指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县水利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

9、,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会同林业部门组织指导做好林耕结合部区域火灾预防工作。县商务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内跨地区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相关物资。县文化和旅游委: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县应急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

10、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火灾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承担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

11、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及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林业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对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线、电缆的线路巡护,定期进行塔架安全检查,排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县人武部:负责指导县人武部系统组织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武警酉阳县支队:负责组织指导武警部队

12、做好防扑火知识技能教育训练和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乡镇(街道)、村(社)等基层组织结合实际设立或明确相关指挥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2.2 现场指挥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各级人民政府视情成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县级扑火前指设置如下:总指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县森防指副指挥长、属地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前指成员: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军地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13、总调度长:县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扑火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扑救指挥、气象服务、医疗救治、后勤保障、救助安置、社会治安、调查评估、宣传报道等9个工作组。县森防指视情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局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组织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2.扑救指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等。3.气象服务组。由县气象局牵头,县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信息委、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5.后勤保障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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