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企事业配变电站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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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矿企事业配变电站管理规定目录1总则2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3应配置高压值班电工的配变站4设备管理5设备巡视5.1变压器巡视项目5.2高压开关柜巡视项目5.3高压油断路器巡视项目5.4高压隔离开关巡视项目5. 5互感器巡视项目5.6电容器组巡视项目5.7硅整流装置巡视项目5.8低压配电装置巡视项目5.9电力电缆巡视项目6运行管理制度6.1运行制度6.1.1交接班制度6.1.2巡视检查制度6.1.3缺陷管理制度6.1.4运行分析制度6.1.5现场整洁制度6.1.6工作票制度6.1.7操作票制度6.1.8值班员岗位责任制6.2技术管理6.2.1建立设备档案6.2.2应有规程6.2.3应有记录薄6

2、.2.4挂示的图表6.2.5技术图纸6.3安全用具和消防设备6.4仪表和工具7设备编号原则1总则 1.1为确立正常的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长沙地区工矿企、事业配变站。1.3为贯彻本规定,用电单位应主动接受我局用电监察部门的监察,检查、指导和帮助。2 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2.1电气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电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电网的统一指挥,遵章守纪。 2.2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2.2.1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系统接线图。 2.2.2熟悉并认真执行电业部门的安全、运行、检修、试验

3、、安装有关规程和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等有关规定。 2.2.3学会紧急救护法,首先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2.4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电气工作人员,由本单位审查批准后,经长沙市电工管理委员会考试合格,发给电工执照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2.4用电单位必须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和长沙市电工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合格电工。 2.5持有长沙市电工管理委员会发放的电工执照的电工,方可独立从事电气工作,电工学员不得独立从事电气工作,无电工执照,一律不得从事任何电气工作。 2.6用电单位的电工系指:与电力系统联结的用户,在其受

4、电装置上进行安装、运行、试验、维修的电工。 2.7电气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和配变站高压运行值班工等,每年由电业局用电监察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电工执照。 3应配置高压值班电工的配变站 3.1电压在35千伏及以上的配变站。 3.2多电源高压供电的配变站。 3.3专用变压器容量在 500千伏安及以上的配变站。 3.4有自备发电设备并与外接电源并网的配变站。 3.510千伏及以上高供高计用户每值不得少于2人,高供低计用户可由一名值班和一名维护电工担任,值班电工人数应能满足生产需要。3.6凡高供高计用户,必须有二名及以上经用电监察部门培训,考核

5、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是由电气工程师、技术员或电气负责人担任。 4设备管理 4.1设备管理有分工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2设备有年度大小修计划,计划完成率100。 4.3电气设备按周期预试,试验合格。4.4设备完好率90,主设备一类率80。4.5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4.6设备无渗漏、锈蚀、外表完好、干净。 4.7设备操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4.8设备无过温、过热、过载现象。 4.9设备“五防”功能可靠。 4.10设备双重称号编号正确清晰。 4.11高耗能和不合格设备有更改规划,并逐年实施。 4.12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程要求,防小动物措施齐全,沟道、盖板和遮

6、拦牢固、齐全、可靠、警告牌按规定悬挂。 4.13生产现场照明和事故照明符合规定要求,安全可靠。 4.14场地和设备无积水、积尘、积垢、无杂物。 4.15安全用具、工具、仪器摆放整齐、清洁、定点、定位。 4.16消防器材配置齐全,设施完好,责任制落实。 5设备巡视 5.1变压器巡视项目: 5.1.1检查变压器的电流、电压变化情况; 5.1.2变压器的油面正常,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 85C,油色正常,透明微带黄色; 5.1.3变压器的响声正常,一般为均匀的嗡嗡声; 5.1.4呼吸器中的硅胶,吸湿剂未达到饱和状态,未变色; 5.1.5防爆管的隔膜完整,无裂纹、无存油; 5.1.6无渗漏油现象; 5.

7、1.7瓷套管清洁,无破损裂纹及放电痕迹; 5.1.8瓦斯继电器无动作、无渗油,两侧盖板应打开; 5.1.9变压器基础无下沉现象、变压器外壳接地良好。 5.2高压开关柜巡视项目: 5.2.1母线和各接点是否有过热现象,测温蜡片是否熔化; 5.2.2注油设备的油位是否正常,油色是否变深,有无渗油现象; 5.2.3开关柜中各电气元件在运行中有无异常气味和声响; 5.2.4仪表、信号、指示灯是否正确,继电保护压板位置是否正确,压板是否松动; 5.2.5继电器及直流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5.2.6接地或接零装置的连接线有无松脱; 5.2.7高低压配电室的通风、照明及安全防火装且是否良好。 5.3高压油断路

8、器的巡视项目: 5.3.1油面、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油现象; 5.3.2瓷绝缘有无裂纹、破损、表面清洁和有无放电痕迹; 5.3.3导体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接触是否良好; 5.3.4操作机构连杆部位有无裂纹,轴销钉是否完好; 5.3.5操作机构的分、合闸指示与操作把手、指示灯显示是否和断路器的实际状态相符; 5.3.6接地是否完好; 5.3.7运行中有无异常声响和气味; 5.3.8负荷电流是否在额定值范围内; 5.3.1操作箱关闭是否严密。 5.4高压隔离开关巡视项目: 5.4.1可动触头与固定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 5.4.2操作机构有无变形、开焊或锈蚀现象,轴销钉、紧固螺母是否完

9、好; 5.4.3瓷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破损、引线有无松动,断股或烧伤痕迹; 5.4.4三相是否同期,动触头三相插入深度是否一致,接触是否紧密,有无间隙。 5.5互感器巡视项目: 引线和二次端子是否压接良好,有无发热和火花,接地线是否良好。入5.6电容器巡视项目:5.6.1外壳有无鼓肚现象;5.6.2电容器箱有无渗漏油;5.6.3有无异常的声响和火花;5.6.4套管有无闪络痕迹;5.6.5外壳温度不超过65,环境温度不超过35;5.6.6运行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1倍,运行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1.3倍,否则应将电容器组部分或全部退出运行;5.6.7电容器组采用油开关保护装置时,其动作电流不应

10、大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5倍;5.6.8运行电流应保持三相平衡。 5.7硅整流装置的巡视项目: 5.7.1储能电容器有无损坏,焊点有无脱层松动; 5.7.2直流监视装置是否良好; 5.7.3隔离变压器有无异响、异味,是否过热; 5.7.4 整流元件有无过热,各个保险是否良好; 5.7.5所有指示灯是否正常,直流回路有无接地现象。 5.8低压配电装置巡视项目: 5.8.l总屏的负荷情况与仪表指示是否相符; 5.8.2各部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5.8.3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同,末端电压是否超过规定; 5.8.4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5.8.5低压绝缘子有无损坏,母线固定卡子

11、有无松脱; 5.8.6低压电气各部件是否完整,接地线是否正常良好; 5.8.7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的动、静触头是否有错位现象,短路环有无烧坏,三相是否同时闭合; 5.8.8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有过热、失效,合闸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 5.8.9熔断器的熔丝与实际负荷是否配合; 5.8.10铁壳开关的闭锁机构是否可靠,速断弹簧有无锈蚀变形。 5.9电力电缆巡视项目: 5.9.1电缆的负荷若超过额定值,应立即采取减负荷的措施; 5.9.2巡查电缆沟盖板是否良好,沟内有无积水和杂物; 5.9.3电缆接头处是否漏油、有无放电痕迹; 5.9.4电缆的支持物是否良好;

12、5.9.5电缆的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6 运行管理制度 6.1运行制度 6.1.l交接班制度6.1.1.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检查设备检修情况、安全措施,清点工具仪表。6.1.1.2详细填写交班记录,作好清洁卫生工作,作好交班准备。 6.1.1.3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钟到班,并作好接班准备。 6.1.1.4查阅全部记录,巡视设备运行状况,核对模拟图板。 6.1.1.5交班人员应将运行方式,设备检修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用电指标,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向接班人员口头交待。 6.1.1.6交接完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6.1.1.7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不得交接。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

13、常运行情况时,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手续。 6.1.1.8接班人员中有妨碍工作的病症,醉酒或精神失常不准接班。 6.1.2巡视检查制度 6.1.2.1有人值班的配变站,每班巡视检查两次即: 白班:10:00;15:00 晚班:20:00;20:00 早班:2:00;5:00 无人值班配变电站每日巡视检查两次:10:00;15:00车间配变电站每日巡视一次:10:006.1.2.2电气负责人每月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1.2.3班站长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6.l.2.4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6.1.2.5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簿上。 6.1.2.6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网门,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出配电室须随手将门锁好。 6.1.2.7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名单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1.3缺陷管理制度 6.1.3.l配变站应建立缺陷记录薄,并按要求填写。 6.1.3.2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及时向领导和电业局用电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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