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评论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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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评论及报道目 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文件3国家政策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中央政府网 2013-08-30)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央政府网 2013-09-18)4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央政府网 2013-09-30)11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04)13工商总局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

2、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批复(中央政府网 2013-09-30)15工商总局关于授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04)19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税收政策通知(中央政府网 2013-10-24)19证监会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中央政府网2013-10-10)20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政府网2013-10-10)21保监会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央政府网 2013-10-10)22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

3、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10)22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央政府网 2013-10-10)27文化部关于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中央政府网 2013-09-30)35上海自贸区管理办法3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09-30)3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解读(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15)43自贸试验区投资办事常见问题解答(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10)47上海市工商

4、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10-22)5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09-30)5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09-30)6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09-30)6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 2013-09-30)6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2013-0

5、9-30)69专家及理论界评论及观点71王新奎:自贸区金改绝非无边界自由化(上海证券报 2013-10-15)71简大年:上海自贸区的五个“不”(上海证券报 2013-10-15)74王振中:上海自贸区的开放是稳中有为(中国青年报 2013-10-14)75沈国明:法治创新 建设上海自贸区的基础要求(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3-10-09)78林仕尧:自贸区意在“破冰”和“建构”(国际金融报 2013-10-08)80章玉贵:上海自贸区 锻造“纽伦沪”格局第一步(上海证券报 2013-09-27)81刘煜辉:自贸区应成体制改革“手术台”(中国证券报 2013-09-27)83许斌:上海自贸区内外

6、政策配套呼唤大智慧(上海证券报 2013-09-26)84林采宜:金融自由化给上海自贸区一个支点(上海证券报 2013-09-26)86李家成:自贸区能为民企走出去做什么(第一财经日报 2013-09-18)88隆国强:上海自贸区税收优惠不是重点,主要是先行先试授权(中国经济周刊2013-09-17)90牛播坤:上海自贸区红利最大看点在服务贸易(经济日报 2013-09-09)92王新奎:“试验区是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优惠”(新华网 2013-09-05)93张红:上海自贸区也是制度试验田(人民日报 2013-08-27)94自贸区业务受理相关报道95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

7、法制日报 2013-11-06)95自贸区挂牌35天(东方财富网 2013-11-04)97自贸区探访记:抢注见闻字号(中国经贸聚焦 2013-10-29)101体验上海自贸区:什么都是新的字号(国际先驱导报 2013-10-21)104新闻联播聚焦自贸区新变化(东方早报 2013-10-20)105上海自贸区咨询注册客流大 租金闻风涨一月翻一倍(广州日报 2013-10-18)109自贸区4天办妥4张首批“出生证” 企业直呼想不到(解放日报 2013-10-15)112上海自贸区首个业务受理日:“客源”分流堪比国庆景点(第一财经日报 2013-10-09)11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个

8、业务受理日扫描(新华社 2013-10-08)11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文件国家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来源:中央政府网 2013-08-3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

9、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基础上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目录附后)。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目录序号:1 名称:外资企业设立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

10、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2 名称: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3 名称: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条:“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

11、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4 名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5 名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延长合营期限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

12、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6 名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

13、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7 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8 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重大变更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

14、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9 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转让合作企业合同权利、义务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10 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

15、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序号:11 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延长合作期限审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中外合作者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来源:中央政府网 2013-09-18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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