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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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区别一、使用年限存在差异事实上,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为五类,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很明显,根据这份条例,购买在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房子,首先受影响的是使用权年限,也就是说,这类住宅的使用权期限都要短于居住用地上的住宅。而且根据去年两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

2、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是说,住宅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使用期限已经基本不受之前“七十年”的束缚,而非住宅用地上的房产期满之后如何延续,则还有一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空间。二、贷款、生活成本、户口问题需要注意除了比居住用地少了二三十年的使用期,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住宅项目还会面临下面几个不同的地方。1、贷款,对于居住用地的房产,目前,银行一般都会允许贷款人办理首付最少三成、最多贷款七成、最长三十年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但如果是购买非居住用地的房子,银行虽然也有可能按普通住房贷款来

3、办理,但多数情况往往会按照商业楼,即首付最少四成,最长十年还清的情况来办理,而且也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在利率方面的优惠。2、是生活成本的不同。由于土地性质是商业或者工业,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商业或者工业的标准来执行,一般要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价格高出30左右。但对于综合性质的土地来说,由于可能是“住宅”和“商业”综合立项,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还是可能获得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消费者最好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或者通过补充条款的方式规定进去,这样如果发生纠纷才能有案可查。3、是户口问题。在商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商业或者办公性质,原则上是不可以落户口的;至于

4、综合用地,则因为它可能包含了住宅立项,所以正常情况下并不影响购房落户的实行。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还要再说一点,这个“年限”是根据土地转让的时间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一般所说开发商拿地的时间算起,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是从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算起,更不是从入住开始算。具体的使用权期限会在购房合同中写明,对此消费者也要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然而,物权法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倘若70年使用期满后采取有偿续期的方式,那么,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使用年限缩水问题将被放大。很多市民会发现,和别人同一年买的房子,可能自己得提

5、前为住房多缴很多年续期费用。续期是否有偿惹争议由于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标准未定,业界关于其中标准也存在很多猜测。其中,关于期满后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问题成为最有争议的焦点。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初获得是有偿的,而且是有期限的。如无相反规定,有偿使用的标准同最初的标准应是一致的。如果使用期满后采用无偿续期的方式,实际上就变更了使用的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成为“建设用地所有权”,而这,显然和物权法相悖。物权法依然强调土地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 “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如果采用无偿续期的方式,就等于国家承认土地的私有性质,这将严重违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

6、的性质,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采用有偿方式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当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期满后,有偿续期的可能性很大。土地使用权续期,既要考虑可行性,又要放在整个房地产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背景中来思考。在刚出台的物权法中,对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的问题,采取了模糊态度。“自动续期”的提法显然和无偿续期的字面意义比较接近,但也存在争议。使用年限成焦点如果有偿续期最终落地成真,那么住房使用年限的多少将成为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由于囤积土地利润可观,很多开发商取得土地后并没有马上投入开发,而是让土地闲置多年后才进入开发环节,使这类土地上的住房使用年限随之缩水。年初,闸北

7、区豪宅卓悦居就出现了业主担心的使用年限问题。当时一个名为zhang_tibet的网友发帖,首度爆出卓悦居土地使用年限不是通常的70年,而只有43年。该帖引起轩然大波,网友纷纷跟帖,表示对该楼盘问题的担忧。东方置业本周致电卓悦居的开发商嘉里建设时,嘉里建设负责卓悦居项目的营销经理表示,卓悦居土地使用年限确实不是通常的70年,而是50年。当再次致电该营销经理时,她否认了50年期的说法,并表示卓悦居的使用权限是70年。据介绍,嘉里建设于1998年取得卓悦居所在地块。东方置业随即查阅了“网上房地产”。“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卓悦居房屋使用年限确实是从1998年9月18日至2068年9月14日,使用年限

8、是70年。但由于现在距离1998年已近10年,事实上卓悦居房产证上的70年年限严重缩水,只有约60年。换言之,在使用了60年后,业主就得为自己的房屋“买单”续期。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经理马冀对东方置业表示,除由于取得土地早而造成的70年使用年限缩水问题外,一些楼盘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本就不足70年,40年,50年使用年限的情况都有存在。王展也指出,土地使用年限少本来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砍价”的一大优势,但很多购房者并不知道这方面的问题,而开发商也不会告诉购房者这些情况。影响主要在二手市场如果有偿续期,土地使用权期限就是影响房价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马冀表示,使用年限的多少对二手房市场影响更为明显。由于使用年限本就不足70年或使用年限缩水造成的期满提前缴费问题,将在二手房估价中导致房屋贬值。如果采用有偿续期,那么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将成为购房者在购买时另一个重点考虑的因素,使用权限较长将会变成二手房另一个显著的卖点优势。置业者为了规避以上风险,购房者可以选择购买新近出让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或是在购房时仔细察看开发商的“五证”。如果置业者购买的是现房,可以查看产权证明或到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如果购买期房,可以查看大产证(地证)或查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了解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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