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59595453 上传时间:2022-11-1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7.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段队长、通维段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控工和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按规定不携带者严肃处理。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要爱护、保养好仪器,保持表面清洁,避免受到较大振动或碰撞,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3、矿总工程师、通风工程师负责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收发、配带、使用、调校和管理工作。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集中在矿灯房管理,统一收发。仪器要上架,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中。5、矿灯工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充电、收发和保管。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并做好仪器收发登记记录。6、安全监控工负责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做好调校记录,负责对仪器检查维护和登记造册。7、矿灯工收发丢失、携带者丢失或造成损坏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要按价赔偿损失。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