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言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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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200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亳州市言顺包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202-341665-04-01-381285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亳州市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名特优厂区15栋-10地理坐标(115度76分02.556秒,33度76分88.3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第53类“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

2、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项目审批文号2202-341665-04-01-381285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2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12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4-2030)规划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2014-2

3、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7609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以生产为核心、服务为纽带,集生产制造、科技研发、商贸物流、商贸配套、文化旅游、生态休闲、生活居住于一体的产业新城,园区确立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三大主导产业,打造三个特色产业集群。本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名特优厂15栋-10,项目不涉及生

4、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本项目属于园区定位的主导医药产业中的配套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所述,项目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相符。(2)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1-1 本项目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审查意见及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制定并实施园区节水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综合和企业用水总量控制,切实提高水资 源利用率。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

5、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已建和拟入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入区企业不得自行取用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排水量大的项目,不取用地下水符合在规划确定的园区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充分考虑与区域产业布局 的互补,进一步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用高水平的污染治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本项目包装类,属于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项目符合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6、;危险废物应按有关 规定安全收集、暂存、处置,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收集和处理处置相符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应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应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版,本项目不

7、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工艺、产品等也均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并且本项目已取得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备案表,项目编号2202-341665-04-01-381285。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分析2016年10月26日,环境保护部以环评2016150号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应强化“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8、单)的约束作用。现就本项目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安全,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要求,实施严格管控。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及水源保护地,根据亳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红线内。2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

9、气、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科学评估环境质量改善潜力,衔接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确定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但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很低,不会恶化当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分析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3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参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10、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源和电源,项目租赁名优特产业园区内现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因此,项目用水、用电、用地均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限制的环境转入情形。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由上表可知,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符合

11、“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3、与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符合性表1-3 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相关文件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安徽省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落实钢铁行业产量压减相关要求。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三)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项目供热使用电能,不使用燃煤及锅炉符合持续开展VOCs整治攻坚行动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 治理

12、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 VOCs 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七)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 吨/月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省大气办通报 2020年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力争2022年3月底前,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

13、统封闭改造。项目利用现有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无扬尘污染符合(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各地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各地应持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

14、确性,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地有效。同时,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项目建成后将积极配合重污染天气实施一厂一策工作方案,采取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本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且项目位于亳州芜现代产业园区符合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

15、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不涉及液态VOCs 原料且不使用医疗废物为原料的塑料粒子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原料替代。本项目不使用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符合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1)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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