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分制条件下的高校教学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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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发表于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论学分制条件下的高校教学管理何茂勋钟维荣广西师范大学外语部,广西桂林541004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贺州542800教学管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中心环节,是影响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符合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深化教学改革,已成为许多高等院校共同关心的重要课题之一。其中许多学校选择实施学分制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突破口。然而,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绩点作为学习质量的衡量标准,以取得最低必修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构成包含了学分制教学文件、学分制的基本制度、学

2、分制的运行保障系统,在教学管理方面,学分制与学年制是有很大区别的,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现对在学分制条件下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教学管理的运行这两个问题进行论述。一、学分制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1.教学计划的管理(1)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蓝图,同时也是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模式。制订出可行、富有弹性的教学计划,是实施学分制的关键。同是教学计划的管理,学分制与学年制有着本质的差别。学年制的教学计划管理,强调人才培养的计划性,执行中灵活的余地较小,几乎是用一个尺度、一个模式去对待文化基础和智能水平各不相同的学生,这种培养人才的管理方式,教师基本上是“浇铸工”

3、,妨碍了受教育者智能的充分发展。与此相反,学分制则立足于学科、学科群来设计教学计划,强化、拓宽基础,向按学科设置专业发展,借此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避免因社会需求变化而稍微转换一下专业就不对口,造成人才浪费。实行学分制,要打破传统的“一刀切”的教学计划,在保证国家专门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变化,设计多种智能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给学生留有按照自身发展潜力进行选择的余地。目前,由于招生方式的不同,高校的学分制教学计划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院、系招生,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学校按院、系、学科设计共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以此为单位组织教学。另一种是按专业或专业方向

4、招生,学生入学后明确主修专业或专业方向,但是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全校统一设置普通教育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与军事课、语言与技能课及综合知识课等),相近专业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两年后再修读专业教学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同时,允许学有专长的学生转换专业。后一种模式,是为适应按专业招生的实际情况而设计的。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都必须建立合理的课程结构,明确各类课程的比例和要求,这是制定教学计划的中心问题。现在学分制条件下的课程设置,普遍采用两种结构:一是模块课程结构。一般由主体、定向、辅助三种模块组成。主体模块具有奠基功能,以普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为主的必

5、修课组成;定向模块具有专业功能,按照专业要求由不同组合的限定选修课组成;辅助模块具有发展功能,由大量的、各种门类的任意选修课组成。二是一般课程结构。由决定学生智能结构的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组成。必修课为决定学生智能结构的主要课程;限定选修课为决定不同人才的目标模式的课程组合;任意选修课为发展学生个人特长的众多课程。两种课程结构模式中,一般说来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70%,选修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0%。显而易见,学分制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具有很大的弹性,学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自己的能力水平,调节学习内容与进程,这就为学生的自我培养和发展留下了余地。(2)教学计划的执行制定教学计划是学分制教

6、学计划管理中的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的执行中,有两个方面的工作是很重要的。第一,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学分制教学计划,不管是按专业,还是按学科设计,都还只是指导性教学文件。对每个具体的学生来说,还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结合自己的智能水平、兴趣爱好、经济状况等,主动地制定出个人逐年以至整个学程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自己的智能结构,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可以提前选够学分,提前完成学业毕业或攻读研究生,也可以在允许范围内延长学习年限。这样,一份教学计划就变成了每个学生的各不相同的学习计划,体现了学分制教学计划执行中的灵活性。第二,坚持稳定与改革相结合的原则。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有利于提

7、高教学质量和积累经验;过于频繁的变动,既不利于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也不利于教学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但是教学计划又往往是难以做到完美无缺的。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不可避免地要在执行过程中作适当的调整,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与修订。因此,应该用制度来规范教学计划的管理。如规定学校和院、系制定学年及学期的执行计划;规定在执行教学计划的过程中,需要作技术性调整的,必须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学或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变动;规定教学计划经过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方可进行全面修订。2.选课系统的管理选课制既是产生学分制的基础,又是实行学分制的核心内容。其本身是一个系统,包括开课

8、与选课两个部分。对选课系统进行科学管理,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显然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1)课程开设管理课程开设的数量与质量,是学生选课的基础,也是教学质量的保证条件。对课程开设进行管理,就是对开设的课程量与质的管理。保证开设课程的数量和质量是有很多措施的:第一,增加开课的数量方面。1)要求院、系和直属教学部根据教师的不同专长,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等办法,使选修课切实按计划开设出来;2)采取特殊政策(如单项拨款等),鼓励院、系和学有专长的教师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3)加强电化教学,将一些成熟的选修课拍摄成录像片,利用电化教学手段组织教学;4)有选择地开放部分必修课,接纳选修学生;

9、5)开辟外校选课,实行学分互通。第二,提高开课的质量方面。1)形成名教授上基础课的制度,规定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并在工作量上给予优惠;2)凡开设选修课,从开课教师资格到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讲义),都须经过审批程序,以保证选修课的质量(由教研室提出开课申请,院、系和直属教学部进行初审并向学校申请,学校教务处审定批准);3)由有经验的、教学水平较高的离退休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深入教学现场听课,听取学生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信息、提出建议;4)加强开设选修课的计划性,逐步做到开课目的明确,课程门类齐全,层次恰当。(2)选课管理学分制选课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

10、它关系到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因材施教原则的落实等。教学管理的关键是要保证选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因此,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组织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即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个人逐年或全学程的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合理安排每个学期修读的课程和学分。这是保证学生选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的主要一环。第二,制定选课的有关规定。一是要求学生每学期一般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选修课程。但是,对学有余力、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可允许其跨年级选课,超修若干学分;对学习困难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也允许其缓修部分课程,少于规定学分选课(最少不得低于14学分),使学生自主

11、安排学习年限(即提前毕业或在允许范围内延长学习年限)成为现实。二是要鼓励学生自学,允许部分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对选读课程申请免听免修。但每个学生每学期免听、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重要基础课、实验课和其它实践环节不得申请免听、免修。此外,对改选、退选与补选、重修等也应作出相应的规定。第三,编印教学手册,汇集有关学分制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性教学计划、全校所有必修课(含辅修、第二学位专业)课程介绍、任意选修课目录等,供学生选课参考使用。第四,确定选课程序。学分制的一般选课程序是:1)每学期第8周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将下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学分数、任课教师、上课时

12、间报教务处;2)第12周前,教务处汇总各院、系开课情况,编制下学期全校的预定总课程表(包括教室安排),向学生公布;3)第14周前,学生按学习计划,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填写“选课申请单”,经系主任或指定专人签字同意后,交本院、系教学秘书办理选课登记手续;4)第15周前,跨院、系选课的学生,持本院、系签字同意的“选课申请单”到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办理选课登记手续;5)第18周前,各院、系按课程汇总选课学生名单,一份送教务处,一份送任课教师,一份自留。同时将核准的外院、系选课单通知学生所在院、系;6)第18周后,教务处编制下学期全校正式课程表;7)新学期的第1-2周,办理少数学生的改选、退选与补选、重

13、选手续。3.导师制的管理导师制的一个极为显著的特点,是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把因材施教落实到每一个被教育者身上,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实行导师制,必须处理好下列问题:(1)明确导师职责范围。鉴于我国高校普遍有一支专职政工干部队伍,导师的重点职责可以是:一是帮助学生理解培养目标和专业结构,制定合理、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二是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并对自己的学习作出客观的评价。(2)合理配备导师。学生导师的配备,可以院、系为单位,按每1020名学生指派1名导师,个别师资比较紧张的学校,也可按30名左右学生指派1名导师。导师一般应由对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品德高尚

14、、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讲师以上教师担任。(3)处理好导师与政治辅导员的关系。从当前高等学校的实际出发,导师制与政治辅导员制并存为好。导师侧重于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学术思想的熏陶,兼顾政治思想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业务学习指导的全过程;政治辅导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兼顾业务学习的指导和行政管理。两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4.辅修制的管理允许学生在主修一个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个专业,是国外学分制的一个通行惯例和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的有力措施。但在实行辅修制的过程中,应加强管理。(1)规定辅修专业设置的课程应该是该专业的主干课程,总学分至少要达到25学分以上

15、。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还应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任课,提倡名教授开课,保证教学质量。(2)坚持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一般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开始,其前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必须达到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后,主修专业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及格课程达到一定范围,即取消其辅修资格。(3)鼓励院、系积极开设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单独开课,选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规定缴纳学习费用,使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在经济上得到一些补偿,才能提高院、系开设辅修专业的积极性。二、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运行无论在何种教学管理制度下,教学管理运行的好坏,都直接对教学质量产生影响。为使学分

16、制下的教学管理运行能够保证质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基础性的,是要充分重视并做好的。1.制定相应的条例实施学分制的有关条例是规范学分制管理的依据。学分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需要打破班级制和学年制。为使学分制运行过程有序运转,首先要制定有关条例。其主要条例有:实行弹性学制、灵活选修课程、允许免听免修部分课程、选择教师听课、成绩考核、取消补考等规定。这些条例的实施,既能确保学分制管理顺利而有序地进行,又能使教学管理做到既灵活又保证质量。2.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科学的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建立学分制教学体系,制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学分制下,教学计划是教学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本专业的教学目的、要求、任务、内容和范围,以及教育培养的目标。要使教学计划制定得科学,切实可行,必须组织有经验的教师认真分析和对比学年制和学分制的异同,按现代科技的发展,结合学科建设,把培养专门人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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