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薪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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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资管理办法章-页别次第一章总则1-11. 1依据1-11.2 适用范围1-11.3 薪资定义1-11.4 管理部门1-11.5 主办部门1-1第二章核薪2-12. 1基本工资核给标准2-12.2 绩效奖金核给标准2-12.3 各项津贴核给标准2-12.4 各项补贴核给标准2-2第三章计薪3-13. 1计薪周期3-13.2 计薪基准3-13.3 缺勤减发薪资3-13.4 计薪资料异动3-13.5 调(离)职计薪管3-1制第四章薪资作业4-14. 1正式人员薪资作业4-14.2 聘约人员(顾问)薪资作业4-14.3 非正式人员薪资作业4-14.4 薪资转存4-14.5 薪资发放日期4-1第五章薪

2、资查核5-15. 1定期查核5-15.2不定期查核5-1第六章薪资异常处理6-16.1 薪资异常调整6-16.2 计薪程序修改6-1第七章附则7-16.3 1其它给与7-17.2 代(扣)减项目7-17.3 实施及修订7-1附表表表表表表附附附附附一个人当月薪资补发、扣输入表A-1二所得清册A-2三所得明细单A-3四薪资查核提报表A-4五薪资异常提示表A-5附表六部门(职务)异动支领职务(作,_6业)津贴人员提示表附表七固定建档支领津贴人员异动表A-7附表八考勤计薪异常反应单附表九从业人员薪资调整名册A-9附表十效率奖金差异查核表A-10附表十一薪资异动资料查核A-11表附表+二所得待处理清册

3、A-12一二三件件件附附附薪资项目发放规定B-1其它给与项目发放规定B-3代(扣)减项目计扣规定B-4第一章总则1.1.依据为使本院从业人员之薪资管理及作业有所遵循,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4.1.3条之规定订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院从业人员(主治医师除外)之薪资管理,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主治医师之所得管理办法另订之)1.3 薪资定义薪资系指员工之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即由职称职级决定的薪酬项目(简称职称项目),由职务岗位决定的薪酬项目(简称职务项目)和由年资职点决定的薪酬项目(简称年资项目)和班别轮值决定的薪酬项目(简称班别项目)。1. 4管理部门从业人员薪资制度及电脑化作业之规划、制(修)

4、订,由管理部人资组负责办理,程序设计规划由资管处负责办理。1.5主办部门从业人员薪资作业之执行、审核及异常处理,由院区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办理。第二章核薪1.1 基本工资核给标准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标准。惟护士执行提高10%之基本工资标准。1.2 职称项目核给标准1.岗位工资: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表定标准决定。2 .薪级工资: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表定标准决定。3 .职务津贴: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表定标准决定。4 .住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专项拨款,根据国家标准核给。5 .提租补贴:事业编制人员专项拨款,根据国家标准核给。6 .基本福利:事业编制人员专项拨款

5、,根据国家标准核给。2.3职务项目核给标准1 .主管津贴:以基层主管津贴数额为1,专员一级为基层主管1.2倍,专员二级为专员一级的1.3倍,高专一级为专员二级的1.3倍,高专二级为高专一级的1.3倍同时幕僚与现场主管津贴比例设定为0.8:1。2.特殊津贴:为特定部门发放,目前特定部门包括工程、工务、资讯和住院医4个部门。特殊津贴依部门别核定后基层主管(含)以上人员色付,以基层主管特殊津贴为基数,每提升一职级加发300元。3 .经营津贴(绩效奖金):根属全院营运情况,按表定标准核定。经营津贴与绩效奖金二者互斥,经营津贴发放为科级(含)以上主管,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为基层主管及以下人员。惟于筹备期,二

6、者暂时合并于经营津贴项目内发放,并不区分幕僚与现场主管的区别。计算方法比照主管津贴设定。4 .其他:经总特签核定之薪资纳入其他项目发放。2.4 年资项目核给标准1 .薪级工资:与职称项目之薪级工资为同一项,根据国家公布事业单位薪级标准核定。2,职点工资:依职务核定来决定。E职类以下每职类内分设为5级职点,职点级距为5点,每两年连续考核合格后得晋升职点;C、D职类内分设为6级职点,职点级距为5点,每两年连续考核合格后得晋升职点;2012年职点工资为每点25元/月。2.5 班别项目核给标准1 .加班津贴:(1)临时加班津贴:每小时核给标准按(每月工资所得21.758)*1.5J支给。(2)假日加班

7、津贴:每小时核给标准按一(每月工资所得21.758) *2J支给。(3)国定假日加班津贴海小时核给标准授每月工资所得21.758)*3J支给。(4)紧急入院区加班津贴:每小时核给标准按其加班日之日期依临时加班、假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核给。但其工作时数未满二小时者,一律以二小时计。另每次紧急入院加班另加核给一小时后合计支给加班津贴。(5)加班津贴均计算至元为止,未满元者,以进位计。加班时数最小单位为半小时,未满半小时部份以半小时计。2 .伙食补贴:250元/月。3 .轮班津贴:(1)需轮班维持工作持续性的工种,轮值工作时间从20:00时至次日8:00时之间核给轮班津贴,轮班津贴按照工作类别不同核

8、定为两类:A类50元/班B类80元/班,按班别代码核定执行。(2)北京地区医院护理部门根据科室不同分别核给两类夜班费。A类夜班费领取的科室包括内外妇儿的普通病房;B类夜班费领取的科室包括ICU病房。(3)在厦门XX培训作业人员依厦门作业及标准核给。(4)赴台湾受训人员不核给轮班津贴。(5)筹备期间行政部门不核给轮班津贴。第三章计薪3.1 计薪周期计薪周期为上月二十一日至本月二十日止。3.2 计薪基准1 .从业人员每月计薪日数依实际出勤日数计算。2 .新进人员(含调入人员)及退职人员(含调出人员),依当月在职日数按比率计发薪资。3.3 缺勤减发薪资1 .正式人员、非正式人员请假时,依各种假别之请

9、假或缺勤时数(半小时)以内以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减发薪资:(1)旷职按旷职日数之三倍标准扣减薪资所得。(2)事假基本工资、福利项目照发,按日扣减其他薪资所得。(3)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全时工作者,根据休假日数:A.一个月内累计病假5个工作日(含)内者,按休病假的天数扣发除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和福利项目之外的工资收入;B.一个月内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者,按休病假的天数扣发除基本工资和福利项目之外的工资收入。C.员工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超过2个月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者,按休病假的天数扣发除基本工资和福利项目之外的工资收入,并按比例扣发年终奖。D.超过2个月

10、者报总执行长会议另案讨论。(4)探亲假:除基本工资和福利项目外,按日扣发其他薪资收入,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产假:非事编人员领取生育津贴,单位不另核给薪资,惟个人需每月缴纳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事编人员产假三个月(晚育者四个月)以内者,发放基本工资、福利项目和职务津贴。超过上述休假时间报总执行长办公会议另案讨论。(6)婚假一、婚假二、!带薪年休假、!工伤假、放射保健假、!丧假照给薪资。2 .计件制或个人绩效制人员按实际出勤作业期间计发绩效奖金者,该绩效奖金免纳入缺勤减发处理。3 .固定上班聘约人员(顾问)全年事、病假合计未超过十四天者不予减发薪资;超过十四天以上之日数则比照正式人员减发

11、薪资。3.4 计薪资料异动1 .从业人员之薪资当月若有补发、扣时,考勤人员应凭经核准之原始文件或!个人当月薪资补发、扣明细表输入电脑,于当月薪资计发时一并补发扣之。2 .从业人员之薪资项目若有二个月(含)以上期间必须固定计发、扣时,院区管理部或院区考勤人员应以个人固定建档方式每月计发、扣之。3.5 调(离)职计薪管制1 .从业人员于离职、退休、资遣、免职、停职、停薪留职及院区间调动而需离开现职时,人事处凭从业人员调离职申请(通知)单之离职生效日据以办理停止支薪及退保作业。2,积休人员离职时,应即予结清积休时数,结算后,如仍有积休时数余额者,应依规定折发薪资。3.积休人员如有调离至非积休部门,原

12、部门主管应于人员调职前安排调职人员补休,结清积休时数;调职后,如仍有积休时数余额时,则依规定结转加班未休时数,并于二个考勤月内安排换休,如确实无法完成换休,则依规定计发加班未补休代金。第四章薪资作业4.1 正式人员薪资作业正式人员薪资,每月由薪资电脑文件内之建档金额及当月份考勤人员输入之计发(扣)金额计算之,并按当月之请假或缺勤时数减发后,计给实发薪资。4.2 聘约人员(顾问)薪资作业1 .聘约人员(顾问)薪资由聘任部门提报签呈总执行长核定。2 .固定上班聘约人员薪资采单一薪俸制,每月由电脑自动计发,支给劳务费,代扣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福利金,并作缺勤减发。3 .支领劳务费的聘约人员,由人事处

13、或聘任部门依约定之金额及期限计发,并代扣所得税,但不扣减社会保险费及福利金。4 .特殊管制薪资计发(扣)之聘约人员,其计发(扣)方式经总执行长核定后通知人事处办理。4.3 非正式人员薪资作业1 .非正式人员薪资标准由雇用部门签呈总执行长会议讨论核定之。2 .非正式人员之缺勤时数,比照正式人员请假或缺勤时数减发规定减发薪资,并依法令代扣所得税及各项社会保险费。4.4 薪资转存1 .从业人员薪资每月由电脑计算后,由会计转存于从业人员在指定银行所开立之个人账户。2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报指定薪资转存银行之账号,送院区人事处人员输入电脑建档,未开立薪资转存账户之人员,其薪资至开立账户后之发薪日始予以

14、转存。3 .离职人员未办妥离职手续前,其薪资由人事处管制,暂不予发放,俟办妥离职手续后再予以发放。已开立账户者,其薪资转存至个人薪资账户;未开立账户者,则至出纳部门领取。4 .薪资遭法院强制扣款或有管制之必要者,由考勤人员输入电脑管制,每月薪资月报作业并由电脑打印所得待处理清册,经考勤人员拟订处理意见后送会计部门配合办理。4.5 薪资发放日期从业人员每月薪资于翌月五日前发给。第五章薪资查核5.1 定期查核1.每月薪资月报作业完成后由院区考勤部门打印所得清册详实核对,于每月五日前由员工个人于HIS信息系统中之!一般行政作业之薪资作业中查核打印个人所得明细单。2 .人事处每季应派员自所得清册中抽查百分之三以上之人数核对其薪资计发之正确性,并将查核结果填立薪资查核提报表提报管理部人资组。3 .院区考勤部门每月对于不符合支领各项薪资条件人员之异常数据应打印薪资异常提示表提供管理部查明处理;对于职务或部门异动后仍支领职务津贴或特殊津贴者应打印部门(职务)异动支领职务(特殊)津贴人员提示表转送发生部门处理。4对于以固定建档方式支领各项津贴之人员,每月由管理部打印支领固定津贴人员异动表,提供各部门主管复核所属人员支领津贴之正确性。5 .院区考勤部门每月对于绩效奖金与上月金额差异30%以上者应打印I绩效奖金差异查核表,提供院区管理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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