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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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 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城市扩张,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破坏,直接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生存质量。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决定,有效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

2、,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修复与保护、疏浚与治污并重、当前与长远兼顾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有效遏制流域内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使之得到修复保护,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汾河进入娄烦县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的前提下,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对流域内地表水、中水、矿井水等水资源合理调度,达到以下目标: (一)疏浚目标。确保汾河干流88公里河道常年至少保持最低生态流量及部分农业灌溉用水,恢复汾河自然流水;河道复流入渗,逐年补给兰村、晋祠泉域地下水,确保地下水位止降复升;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

3、沿河生态环境,促使适宜浅水生物生存的湿地基本得到修复和改善;力争通过城区主干道径流量达到5立方米/秒。最终通过对流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对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实现绿色转型。 (二)治污目标。汾河干流兰村以上河段常年争取达到地表水类,兰村以下河段力争常年保持地表水类;对严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使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种树、种草,有效管护,加强流域内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良性循环。 三、分期实施目 (一)近期目标(2年) 疏浚目标。对太原汾河干流河道综合整治,落实途水量补给方案,实施对流域内雨洪水、中水、矿坑水的统一调度应用,实现太原汾河干流常年全线复流

4、目标;汾河河道复流输水经过渗漏段补给地下水,并对汾河流域主要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关井限采,止降回升地下水位;严格实行节水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类水工程,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 治污目标。加强干流两岸植被建设与管护,有效保护水源地,使汾河干流面貌明显改观;严格监管干流沿线工业和生活污废水达标排放,确保复流后的汾河干流河段上、中游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类水水质标准;制定合理中水水价,扩大中水利用市场,实现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加快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和无害化集中处理,使太原汾河干流基本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配合封山禁牧,实施干流沿线草地治理,支持发展设施养殖,实现畜牧养殖业由自然粗放型向生态集约型的平稳过

5、渡,保护农民利益。 (二)中期目标(5年) 在太原汾河干流河道水生态环境初步改观的情况下,按照生态文明和以人为本要求,结合富民工程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一步扩大汾河干流沿岸植被绿化范围,在主要支流源头建设水源涵养林,在主要支流入汾段建设水土保持林;在干流中游河段基本达到地表水v类水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治理重点放在一级支流(北涧河、北沙河、南沙河、北排洪沟、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风峪河),实现工业污废水在现有条件下提高一个档次、生活污水达到一级a类标准排放,确保汾河中游河段水质常年保持v类标准、部分河段逐步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在有条件的煤矿和矿井实施煤

6、水双采,全面实施坑井水处理回用工程;全部关闭汾河流域煤炭禁采区内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实施限采区内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加强汾河流域主要泉域保护。通过以上措施,使汾河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河道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改善,为全流域自然生态恢复奠定良好基础。 (三)远期目标(0年) 着眼于重塑太原汾河流域自然生态,以天然林保护为主,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汾河中游河段,利用地形条件扩大塘池、湖泊和湿地面积,形成人水和谐的自然生态;充分应用新技术提高污废水处理水平和水重复利用率;继续对散居在汾河流域的偏远村落实施移民搬迁,从根本上减少人为环境破坏,使地表水系生态自然恢复、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根据

7、汾河流域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要求和流域水资源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调配、疏解重构汾河流域生产力格局,逐步实现汾河流域生态恢复和水源涵养,建立高效稳定的“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蓝天碧水”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建设项目和治理措施 (一)近期建设项目和治理措施 1.疏浚项目 (1)汾河兰村至清徐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汾河兰村至清徐段河道整治疏浚项目 从兰村至清徐韩武汾河河道长约73公里,除太原汾河治理美化段16.5公里(从森林公园西门至南延#橡胶坝)外,对其余565公里河道主槽进行清淤疏浚,疏浚宽度8010米。具体分布为:尖草坪区14公里,清淤0.万立方米;晋源区250公

8、里,清淤45.万立方米;小店区21.5公里,清淤3.9万立方米;清徐县3.5公里(左岸)及18公里(两岸),清淤9.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4187万元,按城市段省、市 、农村段省、市73投资比例,省级投资26万元,市投资19万元。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汾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从火炬桥下游5米处南延3#橡胶坝开始至刘家堡桥下游1.公里处,共修建18座浅坝,在横向上将水面扩宽至60-80米,在南环高速桥上下游各2公里,刘家堡桥、小店桥上下游各1.5公里范围内将水面扩宽至180-250米,形成水面面积约20万平方米,湿地面积370万平方米。对3座桥上下游各0米防洪堤内外侧种植低矮灌木进行绿化,对防护林缺

9、失地段进行补栽,两岸修建4米宽泥结石路面。工程总投资372万元,按照农村段省、市7 、城市段省、市37投资比例,省级投资113万元,市级投资837万元。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调蓄工程清淤项目(二坝库区) 对二坝库区进行清淤,清淤量约120万平方米,修建右岸防洪大堤2.0公里,对工作桥面板进行更换。项目总投资4755万元,属干流重点生态治理河段,全部由省级投资。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支流河口整治项目 规划整治杨兴河、北涧河、冶峪沙河、九院沙河、白石河、南峪沙河、柳子沙河入汾口。对支流口进行清淤疏浚,加高培厚堤防并对支流入口进行防护。治理总长1公里。工程总投资448万元,按照省、市37投资比例,省

10、级投资345万元,市级投资313万元。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兰村至柴村桥段治理项目 工程包括拦河跌水3座,堤岸防护1100米,东、西干冲沙闸更新改造。利用此段已有沙坑进行生态修复,修复后蓄水水面宽100-20米。天然水面面积7.93万平方米,湿地面积1.1万平方米。对柴村桥及西北环高速桥上下游各50米防洪堤进行绿化。工程总投资7085万元,属于干流重点生态治理河段,全部由省级投资。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以上5个项目在02年和20年初启动,工期两年。 太原市城市水系循环项目太原市城区水系位于市中心西部,北起森林公园,南至迎泽湖,纵贯尖草坪、杏花岭、迎泽区。从东干渠引汾河水至森林公园,经城西水系至

11、迎泽公园,在迎泽公园南侧修建提水泵站,设计提水流量1立方米/秒,提水至南沙河流入汾河,形成循环水系。增加由汾河一坝西干渠向晋阳湖1立方米/秒的生态用水,在晋阳湖与汾河之间修建退水渠与节制闸,使晋阳湖水得以净化。 北涧河水系。由东干渠北涧河闸放水0.25立方米/秒,顺北涧河河道流入汾河,沿途在主槽内修建4座挡水坝,将水引至滩面形成满河流水景观。 北沙河水系。在金刚堰路处修建提水泵站,从东干渠提水0.25立方米/秒到北沙河五一路段后顺河自流而下,提水管径0毫米,长2650米。沿途在主槽内修建16座挡水坝,将水引至滩面形成满河流水景观。 南沙河水系。在迎泽湖南侧修建提水泵站,从迎泽湖提水.5立方米/

12、秒到并州路后顺河自流而下,提水管径700毫米,长1400米。在主槽内修建1座挡水坝。 晋阳湖循环水系。在晋阳湖东南角修建放水闸1座,闸后修退水明渠2.3公里将水放回风峪沙河,对城区段西干渠进行覆盖。 以上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晋阳湖循环水系总投资30万。属市区域内项目,按省、市37投资比例,省级投资5万元,市级投资80万元。202X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风峪河河道治理项目治理长度10公里,绿化带面积10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万元,省级专项基金100万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00万元;市级投资4420万元。由晋源区政府牵头组织。 (2)太原汾河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

13、程 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项目汾河二库上游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一级支流建设淤地坝拦沙保厍为重点项目,在汾河一级支流涧河、天池河、屯兰川、杨兴河等流域上游建设淤地坝。规划02X-X年在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12条小流域建没淤地坝7座,其中:骨干坝6座、中型坝6座、小型坝5座,坝控面积45.2平方公里,总库容67.67万立方米,拦泥库容达273.29万立方米,可淤地10亩。概算投资57万元,比照国家沿黄淤地坝投资政策,按省、市各半比例分摊。牵头组织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古交市水务局、娄烦县治汾办、阳曲县水务局。 (3)太原汾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工程 太原市汾河灌区配水面积53.9万亩,为适应汾河

14、干流常年最低生态流量供水要求,灌区农田采取“长时间、小流量”小畦节水灌溉,对21.81万亩斗渠以下末级渠系防渗及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工程总投资06万元,申请省级投资650万元,市县两级配套365万元。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坪区水务局;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农民用水协会。 2.治污项目 (1)太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娄烦县污水处理厂千吨/日升级改造回用工程,22X年底完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省级投资3000万元,市级投资00万元,由娄烦县政府负责;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0万吨/日,2X年底完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422X万元采取合

15、资合作形式,其余1000万元用于管网建设,2X年计划投资13000万元;晋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0万吨日,22X年完工,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申请中央国债资金430万元,申请省级投资30万元,区政府自筹940万元;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规模达到16万吨/日,02X年建成完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202X年计划投资20X万元;杨家堡污水厂6万吨/日升级改造,20年建成完工,出水水质达国家一级a类标准,项目总投资17亿元,资金来源为合资合作形式。 ()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太原汾河两侧3公里范围内87家工业企业关停家,搬迁12家,其余18家实施治理达标升级。项目20X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经委组织、市环保局监督实施。项目总投资2313万元,分别为: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投资9537.85万元;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异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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