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59568234 上传时间:2023-09-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3.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立信文化用品公司新章程.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立信在校生文化用品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无锡立信职教集团)、无锡立信会计学校校友会、无锡方大工艺品有限公司等 三 方共同出资,设立 立信在校生文化用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立信在校生创业基地 。第四条 场所: 锅炉房旁平房(大小两间,93平方米)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

2、(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1.5 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2009年1月2009年1月场地货架水电无锡立信会计学校校友会5000元2009年1月现金无锡方大工艺品有限公司1万元2009年1月现金合计其中货币出资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3、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其他职权。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人。董事任期 一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执行董事 1 人。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董事、监事;(三)制订审议批准董事会(或

4、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制订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制订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5、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

6、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一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十六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三 年。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本章程一式三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