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59527995 上传时间:2023-02-15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8.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浦发金卡综合授信合同(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金卡综合授信合同目 录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第二条 最高授信额度的构成和期限 第三条 支用授信额度、支用利率和贷款归还 第四条 授信人承诺 第五条 受信人承诺 第六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和变更 第七条 担保 第八条 费用 第九条 违约事件 第十条 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整体性 第十三条 附则 授信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分行 支行 地址: 电话: 邮编: 受信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受信人向授信人申请东方卡金卡综合授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

2、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1.1 除非本合同文义要求另作解释,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东方卡金卡综合授信:指授信人以东方卡金卡为载体,以提供授信额度的方式向拟以授信方式申请资金融通的受信人提供资金融通的操作方式。 东方卡金卡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指根据授信人核定的,受信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授信有效期内可向授信人申请支用的质押授信额度、抵押授信额度和代发员工授信额度的总体或部分。 具体授信额度、具体额度:指质押额度、抵押额度和代发企业员工授信额度的总体或之一,其中: 质押额度是指授信人根据受信人提交的质押物,按照授信人规定的授信条件授予受信人一定限额之内的资金融通便利;

3、 抵押额度是指授信人根据受信人提交的抵押物,按照授信人规定的条件授予受信人一定限额之内的资金融通便利; 代发企业员工授信是指授信人为解决与我行发生代发业务企业的员工临时性的资金需要而授予受信人一定限额之内的资金融通便利; 支用:指受信人在总额度项下申请、使用贷款。 通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以安全的形式发出,在邮件加盖邮递或承运章后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第二条 最高授信额度的构成和期限 2.1 受信人在本合同的授信有效期内可向授信人请求支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_元,其中,紧急资金援助额度为 元。 最高授信额度构成如下:质押额度

4、 元; 抵押额度 元; 代发员工授信额度 元。2.2授信的有效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受信人在授信期内获得的每笔贷款到期日不得迟于授信有效期的到期日。 2.3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所列额度变更的情况,授信额度以变更后的额度为准。 2.4 授信有效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取消。 2.5 授信人在本合同项下有权向受信人收取额度管理费,按综合授信总额度的 计收,合人民币_元。 第三条 支用授信额度、支用利率和贷款归还3.1受信人支用及支用条件 3.1.1 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已与授信人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押合同,办妥与本贷款有关的授权、财产共有人

5、许可、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3.1.2综合授信采用抵押方式担保且授信人有要求的,受信人已办妥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及所有权凭证)、保险单正本交由授信人保管。综合授信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由授信人保管。3.1.3我行代发员工申请综合授信的,已办妥授信审批手续。 32支用授信额度3.2.1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受信人可一次或分次逐笔向乙方申请支用额度;授信人依据受信人的申请和其的信用状况,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结合授信人的信贷政策,可与受信人签定相应信贷业务的具体业务合同。但授信额度并不代表授信人对受信人的贷款承诺。 3.2.2 甲方

6、的已用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受信人在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3.2.3 受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获得的贷款,可通过以下2种获得:(1)通过POS消费实现贷款支用贷款用于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包括住房、汽车、求学、房屋、房屋装修、旅游及适于家用的耐用消费品及其他合理用途的产品及服务,。 (2)通过紧急资金援助方式实现贷款支用在客户紧急需要现金时,通过我行柜面、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支用申请手续,在可用紧急资金援助额度和可用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贷款支用金额、即可使用资金。 3.2.4 支用顺序:受信人选择第 种顺序支用授信资金:(1) 当备用金余额与约

7、定定期余额使用完以后,开始支用授信额度。(2) 当备用金余额使用完以后,将支用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使用完后再使用约定定期。3.2.5、可用授信额度等于总授信额度减去POS消费支用贷款,再减去急资金援助支用贷款。 可用紧急资金援助额度等于紧急资金援助额度减去已支用的紧急资金援助,并在可用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33贷款利率受信人在授信期内获得的贷款,按照授信额度发放当日的半年期贷款利率作为合同基准利率,贷款实际期限超过半年的,按照累进利率进行上浮。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按签订合同时的相应利率计息,不做调整。每笔贷款均自贷款实际发放日开始计息。34、贷款归还3.4.1、以方式(1)支用授信额度,提供柜面主

8、动还款和日终备用金帐户自动还款2种还款方式。(1) 主动还款受信人通过我行柜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主动进行还款交易。(2) 日终备用金帐户自动还款系统在日终处理时,自动将受信人备用金账户的资金用于还款。3.4.2、以方式(2)支用授信额度的客户,提供柜面主动还款和客户指定日还款。(1) 主动还款受信人通过我行柜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主动进行还款交易。(2) 指定日还款每月在受信人指定的日期,将受信人备用金和约定定期帐户内的资金转出用于还款。受信人选择每次偿还本金的比例为 :。 3.5 还款宽限期3.5.1从贷款最终到期之日起,设30天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还款,按正常利率计息。受

9、信人超过宽限期仍未清偿的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该还本付息的逾期罚金,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授信人有权对受信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3.5.2在宽限期内,借款人不能再次支用授信额度内资金。 第四条 授信人承诺 4.1 授信人对受信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和信誉的资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受信人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授信人及时批准申请并及时履行。 4.3授信人将妥善保管受信人交付的保险单正本、有关抵(质)押物权及抵押权利凭证或证明等有关重要凭证或证明,并在授信合同终止且授信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得到清偿之后,将收存的凭证或证

10、明退还受信人。 第五条 受信人承诺 5.1 受信人保证按照授信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5.2 受信人同意办理由授信人指定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以授信人为被保险人或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的保险。并愿将保险单正本、授信人要求持有的有关抵(质)押物权及抵押权利凭证或证明存放于授信人处。 5.3 受信人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并自愿接受授信人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5.4 受信人按时偿还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贷款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信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应提前书面通知授信

11、人,如因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偿还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授信人并征得授信人同意。 5.6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前,受信人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受信人应在10日内通知授信人。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信人已经卷入或者可能卷入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自知道或者发生之日起15天内通知授信人。 5.8 受信人在地址(住址)、电话发生变化情况下,应在10日内通知授信人。 第六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和变更 6.1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授信人有权根据以下情形调整、变更或取消授信额度: 1、国家的金融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2、授信人的信贷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3、

12、受信人所在地区发生或潜伏重大金融风险; 4、受信人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和风险; 5、受信人所在行业或所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6、受信人还款信用下降,融资风险增加; 7、授信有效期内如抵押物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 8、受信人、抵押人违反合同,经授信人指出仍未改正; 9、受信人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承诺; 10、出现第十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的; 11、其他应改变授信额度的情况。6.2 授信到期后,系统按照以下原则审核授信延期6.2.1、代发授信若受信人仍在我行有代发业务,且授信期内还款正常,可自动将授信期限延长12个月。受信人若终止在我行代发业务或连续在我行三个月未代发,授信人有权终

13、止其代发企业员工授信。6.2.2、质押授信质押物符合我行条件且授信期内还款正常,自动将授信期限延长12个月。其中,国债质押的延期最终到期日不迟于国债到期日。6.2.3、抵押授信由我行审批人员针对参照物市场价值重新授信,系统不进行自动延期。6.2.4、客户在授信到期日没有清偿全部贷款,则不进行授信自动续期。如客户在宽限期内清偿贷款本息,且符合自动续期条件,则在宽限期满次日进行自动续期。如在宽限期满后仍未清偿贷款本息,则不进行授信续期。 第七条 担保 101担保方式采用以下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即采用 方式: (1)、以质押方式取得授信额度的,本合同项下受信人获得贷款形成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受信人向授信人提供担保。 质押人_与授信人签订编号为_最高额质押合同; (2)、以质押方式取得授信额度的,本合同项下受信人获得贷款形成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受信人向授信人提供担保。 抵押人_与授信人签订编号为_最高额抵押合同; 3、 10.2 质押物、抵押物对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实际债务和或有债务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