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金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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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内部违反金融、财经制度案【单位私设“帐外帐”、“小金库”所引发的案例】某局原是湖南省邮电管理局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报刊杂志的订阅和发行工作。邮电分营后,该局为湖南省邮政局直属单位。经查,1993年1999年期间,由于该局领导疏于管理,财务混乱,单位“帐外帐”、“小金库”长期存在,以致该单位频频发生有关人员贪污公款、拆借挪用报刊发行专用资金、单位隐瞒截留私分应上缴的收入和报刊收入利息等问题,其性质之严重,教训之深刻,令人痛心,给人警示。主要案情及处理结果(一)金某等3名财务人员从“小金库”中贪污公款21万元。1998年9月期间,时任该局财务科长的金某,擅自决定将该科会计胡某、出纳员鲁某保

2、管的“小金库”21.16余万元进行私分,胡、鲁表示同意。同年9月中旬,3人各分得46906元,并由胡某经手将三笔赃款交由他人分别以欧某某、廖某某、方某某的名义存入了3个不同的邮政储蓄所,金、胡、鲁3人先后于1998年9月19日、1999年3月25日及同年9月15日分别将所存赃款全部取出,据为己有。案发后,3人退交了全部赃款。经管辖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金、胡、鲁3人的贪污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判决:被告人金某、胡某、鲁某犯贪污罪,分别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胡某、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拆借数百万报刊款办三产。1994年1997年,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该

3、局的多种经营公司从报刊局先后拆借报刊发行资金210万元,用于办三长。后因经营亏损,多经公司无力偿还,造成该局报刊发行资金长期产生缺口和亏损。省邮政局对此案进行调查和审理后,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责成6名相关责任人限期归还所借欠款,并视还款情况实施责任追究。2001年11月,有2人归还了经复审确认的欠款60万元;有4人因无力偿还,只归还了部分欠款,分别受到了行政留用查看两年和一年的处分,并按各自所造成直接损失金额的20%进行了一次性经济处罚赔偿。(三)单位隐瞒截留应上缴的收入、违规滥发“奖金、津贴”。经查,该局的财务管理十分薄弱,帐务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4、没有将三产的全部收入按规定入财务帐,而是在银行另设帐外专户,作帐外收入任意支付。从1993年1999年期间,该单位以“奖金、津贴、福利、各类活动”等名义发给单位职工。经省局联合工作组认真审计、复查和审理,剔除可比照部分正常所发奖金额,按有关帐务凭证确认,该局违规滥发“干部岗位津贴”等共计117.881万元。根据授权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该单位违规发放的资金限期全部收回,用于填补该局报刊发行资金的亏损缺口。从2000年12月2002年4月,历时一年多,这些违规发放资金已基本收回(除个别在分期扣款外)。该局原主要负责人受到了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启示】短短六年

5、时间,该局就频发严重经济问题,的确令人深思。该单位的案例警示我们:一是必须严格财务管理,坚决取缔“帐外帐”和“小金库”,铲除滋生腐败和违纪违法的温床。该局财务工作长期处于管理差、帐务混乱、“帐外帐”多、财务制度和财务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小金库”长期存在的状况。该局从1993年2月起,为提高报刊资金的增值,利用报刊资金停留企业的时间差,与银行达成存款协议,银行将结算帐户中超过额度的存款部分,按优惠利率计息,将高于正常存款利率的优惠部分从本金帐户中转入另设的帐外专户储存。从1994年起,该局以刘浩等70个化名,140多张整存整取或定活两便的存单,累计转存590万元(含重复计算),获帐外利息收入5.

6、6万元。截止1999年底,该局利用开设专户储存报刊资金获取帐外帐利息收入高达628.87万元。如此之多的违规帐外资金的存在,为个别少数财务人员违法犯罪和单位随意拆借报刊专用资金,以及滥发奖金、津贴提供了温床和土壤。此案同时警示我们,各级邮政企业必须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在实行财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下级单位资金的及时核算和对财务支出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加强防范和查处个人及单位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单位在资金使用时,不仅要坚持集体讨论研究,而且必须坚持其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以保证决策的民主与正确。企业对涉及资金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通过集体讨论研究的程序,这是企业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仅单纯实现决策程序的民主化是不够的。有了集体讨论的程序,还需要注意所讨论的内容及决定必须合规合法。该局在发放资金的问题上,虽然经过了集体讨论,且资金发放的对象是本企业职工,但由于其资金来源和所决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样构成了单位集体违纪行为。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凡集体研究(含党委、行政、工会)作出错误决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主要领导者的领导责任,并及时追回所造成的损失。为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者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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