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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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环函2020173号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要求,2020年4月27-28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成立审查小组,对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审查意见和报告书要求,制定并落实

2、整改方案,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市局。附件: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9日附件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2020年4月28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州市水利局、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池区水利局、规划实

3、施单位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跟踪评价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21人,会议由6名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高新区管委会与评价单位分别对规划实施现状情况和跟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审查小组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规划实施现状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7.97平方公里,其中南区0.57平方公里,北区7.4平方公里,现建成面积5.13平方公里。高新区由江口自来水厂供水,取水口设于长江上,高新区建成区道路下均覆盖供水管网。现状园区为雨污分流制,废水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4万m3/d

4、,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万m3/d,二期处理规模为2万m3/d。现状一期已建成运营,尾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排入长江。雨水经雨水口、雨水管收集后排放;区内已实施集中供热,区内天然气已开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加工。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对园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园区的发展方向、用地布局、产业结构与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入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定位基本相符。园区环保管理与建设基本按照规划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查意见要求落实、实施和管理,同时根据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分析,园区的开发建设活动

5、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范围内,措施实施基本有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建设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二、对报告书总体审查意见报告书通过对规划实施以来开发区现有企业和环境现状的调查,识别了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承载力和资源承载力的影响程度,明确了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对 “三线一单”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梳理了规划实施以来在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调整和缓解措施建议。审查认为,报告书内容较全面,采用的技术路线和评价方法基本适当,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梳理较清晰,总体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皖环发201974号文对跟踪评价的要求,评

6、价结论总体可信。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规划后续实施中环境管理依据,供下一步规划修编参考。三、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问题分析结合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在产业布局、环境监测计划、环境应急保障体系、中水回用等方面与原规划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企业布局、用地性质与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未按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中水回用利用规划未得到很好落实。四、调整建议(一)结合园区主导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发展,合理确定园区电镀中心建设规模及内容。(二)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本次跟踪评价设定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与监测体系。(三)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

7、据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启动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善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提升开发区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推动企业间中水梯级利用,制定并实施中水利用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四)加强企业污染物控制。对照现行环保政策及标准要求,开展园区内污染排查整治。督促企业按照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五)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贵池区人民政府,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9日印发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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