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城市工程系统规划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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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 技术要点 第一部分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 一、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任务与程序一、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选择水源,进行城市水源规划和水资源利用平衡工作;确定城市自来水厂等给水设施的规模、容量;科学布局给水设施和各级给水管网系统,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等要求制定水源和水资源的保护措施。二、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的工作程序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城市用水量预测确定城市给水系统规划目标城市给水水源规划城市给水网络与输配设施规划分区给水管网与输配设施规划详细规划范围内给水管网规划。 1城市用水量预

2、测 首先进行城市用水现状与水资源研究,结合城市发展总目标,研究确定城市用水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总目标和城市规模,进行城市近远期规划用水量预测。 2,确定城市给水系统规划目标 在城市水资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用水量预测、区域结水系统与水资源调配规划确定城市给水系统规划目标。 3城市给水水源规划 在进行城市现状水源与给水网络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城市给水系统规划目标、区域给水系统与水资源调配规划,以及城市规划总体布局,进行城市取水工程、自来水厂等设施的布局,确定其数量、规模、技术标准,制定城市水资源保护措施。4城市给水网络与输配设施规划 在研究城市现状给水网络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给水水源规划

3、、城市规划总体布局,进行城市结水网络和泵站、高位水池、水塔、调节水池等输配设施规划与布局;并及时反馈城市规划部门,落实各种设施用地布局。城市给水网络与输配设施规划将作为各分区给水管网规划的依据。 5分区给水管网与输配设施规划进行此项工作首先根据分区规划布局、供水标准,估算分区用水量。然后,根据分区用水量分布状况、城市给水网络与杨配设施规划,进行分区内的给水管网、输配设施规划与布局;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落实输配设施用地布局。分区给水管网与输配设施规划,以此作为分区的各详细规划范围内给水管网规划的依据。 6详细规划范围内给水管网规划本阶段工作也应允根据详细规划布局、供水标准,计算详细规划范围内的

4、用水量。然后根据用户用水量分布状况,布置该范围内的给水管网,确定管径和敷设方式等。若详细规划范围为独立地区,供水自成体系者,则该阶段还应包括自备水源工程设施规划。 二、用水量预测一、城市用水量预测的方法1、 城市用水分类:通常在进行用水量预测时,根据用水目的不同,以及用水对象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不同要求,将城市用水分为四类: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市政用水和消防用水。2、 城市用水量标准:(一)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一般包括居民的饮用、烹任、洗刷、沐浴、冲洗厕所等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与当地的气候条件、城市性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水设施条件、水资源量、居住习惯等都有较大关系。单位通常按

5、L/人日计;(二)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 公共建筑用水包括娱乐场所、宾馆、集体宿舍、浴室、商业、学校、办公等用水;(三)工业企业用水量标准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的要求确定,可采用单位产品用水量、单位设备日用水量、万元产值取水量、单位建筑面积工业用水量作为工业用水标推;(四)市政用水量标准 用于街道保洁、绿化浇水和汽车冲洗等市政用水,由路面种类、绿化面积、气候和土壤条件、汽车类型、路面卫生情况等确定;(五)消防用水量标准 消防用水量按同时发生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其用水量与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建筑物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体积、风向频率和强度有关;(六)未预见用水

6、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规定,城镇未预见用水及管网漏失水量按最高可用水量的15%一25%计算。3、 城市用水量预测与计算:一般采用多种方法相互校核。(1)人均综合指标法 人均综合指标是指城市每日的总供水量除以用水人口所得到的人均用水量。确定了用水量指标后,再根据规划确定的人口数,就可以计算出用水量总量,见式: Q=Nqk 式中:Q城市用水量;N一规划期未人口数;q规划期限内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标准;k规划期用水普及率;(2)单位用地指标法 确定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的用水量指标后,根据规划的城市用地规模,推算出城市用水总量;(3)年递增率率法;城市用水量预测应注意的问题:(一) 注意预测

7、方法的选用;(二)充分分析判别过去的资料数据;(三)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四)应注意人口的增长流动;(五)应掌握城市用水的变化趋势;(六)应注意城市自备水源的水量。4、 用水量变化:(1) 日变化系数 Kd=年最高日用水量/年平均日用水量 Kd通常为1.11.5。规划时,可参考如下值:特大城市,1112;大城市,1.151.3;中小城市1.12一1.5。气温较高的城市可选用上限值。时变化系数 Kh=最大日最大时用水量/最大日平均时用水量 Kh通常为1.33.0。 三、城市给水水源规划一、城市水源选择的原则与思路:1、原则(1)水源具有充沛的水量,满足城市近、远期发展的需要;(2)水源具有

8、较好的水质;(3)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协调与其它经济部门的关系;(4)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城市近、远期规划和发展布局,从整个给水系统(取水、净水、输配水)的安全和经济来考虑;(5)选择水源时还应考虑取水工程本身与其他各种条件,如当地的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人防、卫生、施工等方面条件;(6)水源选择应考虑防护和管理的要求,避免水源枯竭和水质污染;(7)保证安全供水。2、思路(1)加强区域范围内的供水研究,考虑给水与排水的统一性;(2)重视对水资源的可靠性进行详细勘察和综合评价;(3)应充分考虑水资源对城市发展规模的制约作用;(4)城市产业结构与布局必须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5)应考

9、虑对有限的水资源进行合理分配;(6)认真分析城市缺水原因,考虑走内涵发展之路,努力通过自身解决缺水问题;(7)城市水源规划应有长远考虑。二、城市水源保护:1、地表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口、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站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

10、给水,应把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污水时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4)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蓄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2、地下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2

11、)在单井或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有持久性毒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铅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3)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4)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地带,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参照地面水(1)和(2)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四、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一、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布置形式(1)统一

12、给水系统;(2)分质给水系统;(3)分区给水系统;(4)循环和循序给水系统;(5)区域性给水系统。二、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布置原则(1)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地形条件、水资源情况及用户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等来确定布置形式、取水构筑物、水厂和管线的位置;(2)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比较方案,尽量以最少的投资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可靠性的要求。考虑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3)在保证水量的条件下,优先选择水质较好,距离较近,取水条件较好的水源。当地水源不能满足城市发展要求,应考虑远距离调水或分质供水,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4)水厂位置应接近用水区,以便降低输水管道的工作压力和长度。净水工艺力求简

13、单有效,并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以便降低投资和生产成本;(5)输配水系统因造价较大,应在满足供水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减少金属管道和高压材料的使用;(6)充分考虑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的可能性,努力发展清洁工艺,以利于节省水资源,减小污染,减少费用;(7)给水系统扩建时,应充分发挥现有给水系统的潜力,改造设备,改进净水工艺,调整管网,加强管理,以便尽可能提高现有给水系统的供水能力。三、取水工程设施规划: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1)取水点要求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应设于补给条件好、渗透性强、卫生环境良好的地段;(2)取水点的布置与给水系统的总体布局相统一,力求降低取、输水电耗和取水井及输水管的造价;

14、(3)取水点有良好的水文、工程地质、卫生防护条件,以使于开发、施工和管理;(4)取水点应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地下径流上游,取水井尽可能垂直于地下水流向;(5)尽可能靠近主要的用水地区。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1)设在水量充沛、水质较好的地点,宜位于城镇和工业的上游清洁河段;(2)具有稳定的河床和河岸,靠近主流,有足够的水源,水深一般不小于253.0m;(3)尽可能减少泥砂、漂浮物、冰凌、冰絮、水草、支流和咸潮的影响;(4)具有良好的地质、地形及施工条件;(5)取水构筑物位置选择应与城市规划和工业布局相适应,全面考虑整个给水排水系统的合理布置;(6)应考虑天然障碍物和桥梁、码头、丁坝、拦河坝等人工障碍物对河流条件引起变化的影响;(7)应与河流的综合利用相适应;(8)取水构筑物的设计最高水位应按100年一遇频率确定。四、给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1)厂址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2)水厂应尽可能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方;否则应考虑防洪措施;(3)水厂周围应具有较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和安全防护条件。并考虑沉淀池料泥及滤池冲洗水的排除方便;(4)水厂应尽量设置在交通方便、靠近电源的地方,以利于施工管理和降低输电线路的造价;(5)厂址选址要考虑近、远期发展的需要,为新增附加工艺和未来规模扩大发展留有余地;(6)当取水地点距离用水区较近时,水厂一般设置在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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