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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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对策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聚集国家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收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个人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人群不断地扩大与分散,收入来源也日趋隐蔽,强化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关键字:高收入 个人所得税 征管一、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税收收入的工具,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聚集国家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但由于收入体系、工作环境的不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在申报、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这类现

2、象,也成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执行中出现税负不均,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如何合理有效的管理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并减少其对经济的不必要影响,成为税收征管政策措施的一个新问题。二、高收入人群征管中遇到的难题(一)收入隐蔽,收入形式多元化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个人收入的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表现为收入水平提高,分配形式多样化,收入结构日趋复杂,隐性收入,账外收入,非现金收入普遍增多。收入形式有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和其他经济利益所得;收入来源有来自本单位的收入、下属单位的收入或外单位的,也有从事第二职业收入,个人提供劳务报酬收入,个人财产租赁收入、个人转让证券收入等等,收入多元化,分散化,隐性

3、化,使得税收监管难度加大。(二)收入构成复杂收入明目繁多,除基本工资外,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如岗位津贴,误餐补助,出差补助,通讯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助,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补助,高温津贴,还有各种名目的奖金,还有为了激励员工,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等。有的并入了员工工资薪金总额、有的列入管理费用,更有的在单位福利费科目列支;有的以现金形式发放,有的以实物形式发放,有的以各种有价票、券形式发放,也有的通过开具单位抬头的发票,将个人及其家庭的费用在单位实报实销;这些收入中,相当一部分税务机关难以掌握,难辨真伪,以致部分税款流失。(三)代扣代缴落实不到位现

4、行个人所得税实行个人申报与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下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税款的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的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5205号)。但从目前征管的实际来看,在全员全额代扣代缴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只向税务机关申报达标收入的个人;由于受固有思想影响,只向税务机关申报员工的基本工资薪金收入,而员工取得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实际经济利益所得,并没有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纳税。这里既有企业对税法理解的有偏差,以为

5、发放的不是现金,不应纳税;也有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意隐瞒,想法设法逃避税收,存在侥幸心理。(四)纳税意识不高由于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收入紧密相关,纳税人普遍存在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心理,更是因为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不直接参与纳税过程,以为缴税的都是单位的事,社会公众的纳税意识较为薄弱。纳税主动申报意识不强,加之个人收入多元化和来源隐蔽化,税务机关只能依靠扣缴单位的申报信息,难以准确获取纳税人的全部收入来源信息,控管难度大。许多应税所得,只要纳税人不申报,又无人举报,就可以轻易逃避纳税。(五)税收优惠繁多,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避税的空间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复杂繁多,各种优惠政策叠加,

6、有的单位往往错用、滥用税收优惠政策。如单位往往通过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科目为员工发放各种实物或视同现金的有价票证;单位利用误餐补助,出差补助,通讯费的税收政策,为员工发放人人有份的补助。(六)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是难点首先,表现为缺乏对外籍的收入来源缺乏有效监控,一般而言,外籍人员收入有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而目前外籍个人所得税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境内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对于境外收入(包括境内企业负担的境外商业保险,认股计划,税收负担等),企业和外籍个人主动申报意识不强,导致税款流失严重。其次,外籍个人免税补贴制度不完善,对于外籍人员取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经费、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免征个人所

7、得税。补贴的金额又不明确,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有些外籍人员提供子女教育经费的发票高达十几万元,而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不足一万元,房租发票备案的金额也相当的高,税务机关认定其为不合理的费用又无确凿的依据,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再有,外企利用外籍人员实报实销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出差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经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转嫁应税收入;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减少应税工资,达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逃避税收,税务机关核查起来相当困难。(七)税收征管不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强调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管理,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办法不多,监管力度不够,往往还停留在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的档案

8、资料管理,忽视了对这次资料的利用,同时也受征管体制制约,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区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税务机关内部征管部门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信息传递也不畅。同时由于缺乏来源广泛的信息网络,无法对纳税人形成强大有力的约束力,对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资料无法做到有效的核对,如果单纯的依靠税务稽查,工作量太大,无法实现,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八 )政策滞后,给征管带来困难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成立了一大批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绝大部分来自全国各地的富商,大老板,甚至外籍个人。由于股权投资企业是按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新的

9、组织形式,有自己特有的分配方式,税法中对股权投资企业各个环节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扣缴义务人的确定、税款缴纳的地点、适用的税目规定尚不明确,各地执行政策不一致,给征管带来困难。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经常发生变动,既包括合伙人的变动,也包括认缴出资额的变动,出资比例的变化,如何有效实施动态监管问题。往往股权转让体现在合伙人之间的变动,更有甚者发生合伙人之间会股权置换,不涉及现金交易;现在也出现了外籍人员作为合伙人,而外籍人员从其外商投资企业分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由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与中国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不统一;如何有效快速的掌握这些合伙变动的信息、收入的信息,及时保证

10、税款足额入库,这些都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三、加强征管的政策建议(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告栏、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加强税法宣传,使纳税人明了政策、税款的计算、缴纳的方式等;通过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二)加强对扣缴单位的纳税辅导对扣缴单位开展有针对性、规范化的培训和纳税辅导,通过定期、分批地组织重点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个人所得税税法培训班,进行全面系统的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帮助扣缴义务人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对执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地予以纠正,将单位负担的各种补贴、补助、激励措施等等经济利益所得涉及的税收政策明

11、确的告知扣缴义务人,真正使得税法知识与纳税意识在潜移默化中灌输到广大纳税人心目中。(三)多部门配合,加强税源监管的力度高收入人群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多样化,收入隐蔽性更高,我们要依托信息技术,积极利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比对分析,数据核查等手段,积极与其他地税机关、银行、工商、海关、外汇、证券、房管、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畅通外部信息来源,设立专门的信息部门,对个人各项收入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实现有效监督的目的。将个人纳税信用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之中,把个人纳税情况与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与个人信用贷款等相挂钩,同商业信用联系起来,健全和完善诚信纳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对垄断行

12、业或者收入隐蔽性比较高的高收入个人,首先要了解这部分人员的收入构成,收入形式,相关的福利待遇,通过税务约谈,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四)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一是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分析,如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前工资薪金支出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比对;积极开展针对高收入行业或重点人群的纳税评估工作;适时地发现典型案例,对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进行查处,并予以曝光,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对纳税人起到警示作用,又达到了税法宣传,保护自觉纳税个人积极性的目的。二是进一步提高全员全额的质量。加快全员员额代扣代缴系统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全员全额申报的广度,实现

13、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的全覆盖,突出对重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如细化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在系统中提示,将纳税人获得的各项津贴、补助、福利、其他经济利益所得全部纳入工资薪金收入中,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再从收入中做相应减除,从而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构成。税务机关通过征期后的数据梳理分析,对于申报扣除有疑点的企业可以及时进行排查。现在很多企业只申报工资薪金部分,对于一些补助或者实物所得等,扣缴义务人往往自行判断是否征税,没有通过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税务机关也无从掌握相关的数据。三是税务机关自身加强服务,提高人员素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能、给高收入者自行申报提供快捷、良好的服务,不仅要有正确

14、的工作态度,高水平的业务技能,还要有主动服务的热情,只有自身纳税服务工作做到位,得到纳税人的认可,才有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有利于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五)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首先,对外籍人员税务登记、日常申报、备案和外籍人员注销及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梳理,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将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的工作中来,不要等到外籍人员提出注销申请时税务机关才进行清税。将管理工作前置,从外籍人员来华进行税务登记的那一刻起,就要对企业登记资料进行把关,为日后工作打下基础其次,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分析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从登记资料中掌握外籍人员工资总额的构成、外籍人员在华

15、期间取得各种免税所得的备案资料等相关信息,尤其是在华期间取得免税项目的备案信息,分析企业外籍人员福利待遇规定,了解掌握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构成项目、奖励制度以及各种福利制度等,对于明显偏低存在涉税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最后,我们对外籍人员提供的备案资料和注销资料要充分重视和合理利用,归入外籍人员纳税档案中,做好外籍人员登记台帐。同时也要向外籍人员做好税法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六)加强私募基金自然人合伙人的管理首先要加强立法,尽早明确私募基金企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与之相配套主要税收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

16、)、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都是在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前很多年制定的。与这些股权投资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有很多不相适宜的地方,不利于税法的宣传。同时由于政策上的不明确,也给纳税人躲避税收负担带来了说辞。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有效监控。合伙企业目前取得收入的主要来源有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收取基金的管理费以及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收入。通过加强对企业收入的监控,及时掌握收入分配情况,确保自然人合伙人取得分配的收入税款及时入库。总之,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高收入人群比重逐渐加大,如何加强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收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对高收入个人进行纳税评估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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