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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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 制 教 育 讲 座法制教育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利用贵校给我提供的法制交流平台,跟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学习及生活有所为。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知道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

2、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那么,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一)由于青少年自身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造成的。1、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如果要去贪图生活享乐,如去歌厅、酒楼、玩游戏等等都需要钱,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去骗、去偷、去抢,甚至惜以牺牲亲情为代价。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初中生杀母亲的案例。这是发生在庆元的一个13岁少年捅死养母案件。案件发生在2001年9月2日,庆元县岭头乡黄宙坑村初一学生吴某在养母陪同下一起到学校去交学费,村里到学校有2公里多的机耕路,当天中午他一反常态地提出要走山路,说山路近些。于是,两

3、人就出发了,走到山顶上,吴某从书包里拿出尖刀,趁养母不注意,从背后将亮光闪闪的尖刀刺向养母身上,连续刺了十余刀。最后,连刀柄也断了,刀却掐在养母身上,当场将养母刺死,随后吴某搜遍了养母的身体,从养母身上搜走了带去交学费的700多元钱,然后将养母的尸体拖进树林中,并用杂草掩盖。干好这一切后,吴某才从容不迫赶往学校,第二天吴某又到学校附近的游戏厅里,专心志致地玩耍起来,直至公安人员找到他时,他还沉迷于游戏之中,脸上毫无惧色,实在令办案民警费解。俗语说母爱无价,但在吴某的眼里,母爱还不值区区700元钱。我想,吴某的养母可能至死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辛辛苦苦把他从四个月养大的儿子手里。杀害养母的吴某面

4、对看守所的高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对办案民警说:“她就象我的亲妈一样,我却做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真后悔!”据吴某交待,他当时杀死养母只是想把养母身上的钱拿走,还几百元钱的偿。当天下午,吴某把养母杀死后还打电话给他养父,骗他说养母到校后又一个人到庆元城里了。一个13岁的少年如此残忍,而且杀人后还镇定的撒谎、玩游戏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办案民警的调查中可发现,其中确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吴某自己说,他喜欢撒谎带来的快感。比如告诉一个人说有人某地等他,结果那人跑去却一个人也找不到。吴某的几位同学说,吴很会说谎,平时常编一些借口借钱,同学们都不太相信他。吴某平时很喜欢吃零

5、食,学校附近一个食品小店是他经常光顾的地方。吴某有时请同学吃饭,一次就是上百元。由于吴某花钱大手大脚,家里给的钱远远满足不了他的开销。2000年,吴某偷了家里几百钱,家人只是追问了一下,也不了了之。从此以后,吴某胆子更大了。2001年5月,债务缠身的他偷走了亲戚家1850元钱,他到学校后,一天就花了1100元。吴某不但偷钱,还会骗钱。有一次,他骗老师、家里的影碟机坏了,拿到岭头来修,于是老师借了他50元钱。还有一次,他到一亲戚家,说养母病了,他想买点药回去,亲戚给了他200元。家里没人时,吴某还常常看一些枪杀、武打的碟片。一附近村民还两次看到吴某在磨一把小刀。从吴某上述平时的种种表现可以充分说

6、明吴某杀死养母绝非偶然的,这里面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由于吴某的养父、养母、学校平时疏于对吴某的教育、引导,放纵了吴某的所作所为,最终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其中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2、逞强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只因一个QQ号 换来两人蹲监牢就因一个小小的QQ号被盗

7、,便对学生大打出手并暴力劫财。8月4日,这起特殊原因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依法对涉案两名少年均以抢劫罪判刑,对有少年李某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元,对少年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案子虽然结了,但审理此案的法官和参加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无不为之感到惋惜和忧虑。收到判决书签字后,两少年对自己的行为都深感后悔,但为时已晚,他们表示将来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2005年3月27日凌晨5时许,在三门峡市区六峰路一网吧上网的王某发现白己的QQ号被盗,就叫上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在两年缓刑考验期内的李某等人,找到市区另一家网吧“追查

8、线索”,发现一名学生正在使用被盗的号,就将该生叫出进行殴打,随后又将那名学生及其一名同学拽上面的车拉到三门峡市区涧河北岸堤上再次进行殴打,并抢走二人200元钱。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和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但二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对在判决宣告以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李某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尽管有关部门对网吧的管理要求日益严格,但因网吧上网引发的治安和刑事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网吧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同时希望网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凭良心经营,也劝告上网者尤其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理智从事,切勿因莽撞而触及法律“

9、高压线”自酿苦果。3、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4、从众心理。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

10、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如某地所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单独作案的1257人中占42.9,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1675人占总数的57.1,三人以上团伙犯罪的73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4.9。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连续作案多,危害广,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从众心理还加剧了团伙犯罪,某市公安局破获的以刘发辉(男,16岁),王超(男,15岁),李育武(男,17岁)三人为首的16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

11、6人发展起来的。5、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某市小青年的张会东(男,23岁),因开歌舞厅不景气,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而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问其作案动机时,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家人。”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6、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缺乏关爱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

12、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由于以上多种不健康因素的影响,易造成青少年自私自利、心胸狭隘、唯我独尊,缺乏对他人、对父母、对亲友必要的关爱,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对关爱他人在这里我讲一个事例。公元1678年9月28日,年轻的康熙皇帝在长城

13、内外出巡时一路观风问俗,体察民情。当康熙皇帝一行到达达兰墨苏时,发现路边躺着一个人,康熙即命侍卫官塞勒等人前去询问,塞勒回来报告说,是一个叫王四海的农民到长城外给别人打工回家探亲,因所带食品吃完而饿的奄奄一息。康熙听后说:“它虽然不是我的儿子,但饿得要死,难道不值得可怜吗?你们给他喂点稀米粥喝,争取救活,带到我面前,让我看看。”待一番救治,侍卫官将王四海带到了康熙面前。但见此人身体虚弱,不能走动,待详细问明情况后,即命喜峰口当地官员、驻防将军杜升等人妥善地照养他,待康复后送回原籍与家人团聚。从这个实例不难看出,康熙皇帝不仅关心民间疾苦,也体现了对他人的关爱。那么,康熙对他人的关爱和奉献精神是与

14、生俱来的吗?不是。我们知道,康熙帝8岁登基,勤于治事、图谋远虑,大清在他的治理下,从民不聊生、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大乱走上康乾盛世,康熙的成功,主要得益于他从小就养成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宽厚仁慈关爱他人的性格。其次还在于他从小就刻苦博学,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者型帝王,也是历史上兼有文治与武功的为数不多的杰出帝王之一。康熙帝不仅学习传统的治国理论、四书五经,程朱理学,还学习数学外语。这为他以后治理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说,博学多能是你们实现理想抱负的基石。以上是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心理的六种表现,各种不良心理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多样,既有家庭的,又有学校的,有社会环境的,最主要有是个体

15、主观原因。 (二)家庭结构不完整及家庭教育不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来自于问题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发生的重庆的一个17岁少女弑母案。这个案件发生在2001年10月22日,这天早上,在重庆市某区职业中学就读的小丽早早起了床,她梳洗完毕后,便将早已准备好的10包“毒鼠强”悄悄放入母亲爱吃的芝麻糊中并细心地搅匀。做完这一切后,她回头用怨恨的目光望了望熟睡的母亲,轻轻拉上门,心情复杂的去学校了。下午放学后,她先到文具店买了3个信封,然后匆匆回家,一切如她所料,母亲早已气绝身亡,静静躺在地上。见到这一切,她面不改色心不跳,掏

16、出早就为母亲写好的3封“遗书”装进3个信封,将其放在茶几上,伪造出母亲自杀的现场。随后她拨通了报警电话。民警很快赶到,经过细致侦查,认定3封“遗书”系小丽伪造。小丽供认了事实。时年17岁的小丽身高1.7米,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她在读职高时学习勤备,成绩优秀,并当上了班干部。按说,一般家长都会对这种孩子感动满意和知足,而她的母亲杨某却对女儿的努力并不满意,时常在女儿面前念叼,要女儿认真读书,考出好成绩,争取今后有个好前途,砀还自作主张,替女儿报名参加大专自考。小丽一旦考试成绩欠佳,恨铁不成钢的杨便用“弱智”、“傻儿”等羞辱的话责骂女儿,有时见小丽在家看教科书,杨竟骂女儿是“装蒜”。杨某做梦也未料到,随着她对女儿的“关爱”越深,女儿对她的怨恨也越深。去年10月的一天,杨某又一次训斥小丽:“如果你自考成绩不好,我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你也没有好日子过!”她的威胁。使深埋在小丽的心中的怨恨如火山般爆发出来小丽为摆脱母亲的这种“关爱”,经过一番思考后,竟滋生了毒杀母亲的念头。小丽为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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