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9245136 上传时间:2022-08-1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6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管理制度 )企业贸易信贷 ( 预收 货款部分 ) 登记管理操作规程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作业指导书的通知汇综发 2008163 号)关联资料 :部门规章 1 篇)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分局、 外汇管理部, 深圳、大连、 青岛、 厦门、宁波市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83 0 号)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作业指导书(见 附件,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现将作业指导书下发给你们,且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壹、 货款预收汇比例是指外汇局依据企业前 12

2、 个月出口收汇实绩计算得出的比例。根据这壹比例 且结合考核期内实际新发生的预收货款登记、 注销情况, 系统将循环生成计算出企业货款预收汇金 额。从事货物贸易出口企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前 12 个月出口收汇额的 10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外债管理的政策要求和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 确定企业货款预收汇比例的 核定原则和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 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货款预收汇比例的 核定工作,分局和外汇管理部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对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三、对于企业因业务运营客观需要或交易结算特点需提高货款预收汇比例的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分 局外汇管理部及取得

3、授权的中心支局、支局(以下简称为“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的申请且核实情 况后为其调整货款预收汇比例。 外汇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和调整企业出口货款预收汇的比 例,于不影响企业正常贸易融资需求的同时,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异常资金流入。四、企业应于外汇局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内向银行发出预收货款的结汇或资金划转指令。 银行应 于外汇局为企业核定的货款预收汇比例内为企业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业务。五、外汇局应按照外债管理政策的要求, 且结合企业出口货物贸易结算的特点, 对企业预收货款的 登记、注销、资金结汇和划转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六、外汇局应按照外债管理制度和内控要求制定预收货款管理制度, 规范内部操

4、作程序, 实行政务 公开,明确岗位人员管理职责,且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防范内控风险。七、外汇局核定货款预收汇比例或临时预收汇额时, 经办岗位人员应按规范格式填制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分工和授权办理,且将关联业务档案按照规定保留备查。特此通知。00 八年十月八日附件: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作业指导书壹、 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及注销项目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注意事项(壹)企1.中华人民共1.企业应1.预收货款是指出1. 自 2008 年 7 月 14 日起,企业新业预收和国外汇管理通过互联口货物合同约定收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的,货款合条例(中华人网或前往汇日期早于合同

5、约应于合同签订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同登记民共和国国务所于地外定出口日期或实际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出口合同院令第 532 号)汇局登录收汇日期早于实际中未约定预收货款条款而实际发生国家外汇出口报关日期的收预收货款, 或出口合同签订于 7 月 12.外债统计监管理局网汇。4 日前而 7 月 14 日后才收回预收货测暂行规定( 1上服务平款的,企业应于实际收到预收货款日987 )及其实施台贸易信企业只有发生预收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细则( 97 汇政贷登记管货款后才需办理预登记手续;发字 06 号)理系统()收货款合同登记手办理预收续;2.预收货款合同登记中,登记的信息3.外

6、债管理暂货款合同须符合货物出口合同中约定的关联行办法( 20登记手2.企业只需对预收条款,其中“合同金额”是指该出口03第28 号令)续;货款项下所涉出口合同项下出口货物的总金额; “预收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货款总金额” 是指该出口合同项下将4.国家外汇管2.企业货手续,对不涉及预收要收回的预收货款总金额; 预收货款理局商务部海物出口合货款的出口合同、 服收汇计划是指该出口合同项下预计关总署关于印同或者和务贸易等非货物贸每次预收货款收回的日期、 币种及金发的通知(汇货物出口易项下所涉出口合额等信息;发200829关联的凭同无须办理预收货号)证及证明款合同登记手续;3.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完毕需要修改材

7、料;或删除的, 能够利用贸易信贷登记管5.国家外汇管3. 只要于 2008 年 7理系统中合同登记修改或删除功能理局关于实行3.其他能月 14 日及以后发生进行修改、删除;企业货物贸易够证明货预收货款, 无论该预项下外债登记物出口的收货款项下出口合4.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管理有关问题材料。同签订于 7 月 14 日济区域内企业和境外经济主体货物的通知(汇发前后,企业对该出口贸易产生预收货款时, 应办理预收货200830 号)合同均应办理预收款登记手续; 和境内经济主体货物贸货款合同登记手续;易产生的预收货款则无须登记;4.壹笔货物出口合5.企业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同项下分多次收到

8、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出口押预收货款的, 企业只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须办理壹次预收货企业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款合同登记手续, 无需对同壹货物出口续;合同进行重复登记。6.本作业指导书也适用于境内个人 对外贸易运营者, 即境内所有涉外贸 易企业及个人对外贸易运营者和境外经济主体货物贸易项下发生预收 货款时,均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 系统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项目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注意事项(二)企1. 中华人民共1.企业预收1.2008 年 7 月1. 自 2008 年 7 月 14 日起,境内企业收业预收和国外汇管理货款提款登14 日以后,企到预收货款后, 应于 15

9、个工作日内登录货款提条例(中华记手续,可业只要收回货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人民共和国国通过登录网物贸易项下预款登记手续。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务院令第 532上服务平台收货款,即需登记手续前,应先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号)贸易信贷登录系统办理预手续;记管理系统收货款提款登2. 外债统计监(),利用记手续;2.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时,测暂行规定预收货款提填报的各项信息应符合预收货款实际收(1987 )及其款登记功能2.企业只需对货汇情况,其中:“收汇的国际收支申报实施细则( 97模块办理;物贸易项下预号”指该笔出口收汇贷记通知或涉外收汇政发字 06收货款办理提入申报单中的

10、国际收支申报号码;“收号)2.企业预收款登记手续, 对汇金额”指该笔出口收汇未扣除银行手货款进入待货物出口报关续费的金额;“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3. 外债管理暂核查账户的后的收汇或服额”指该笔出口收汇中属于预收货款的行办法( 20贷记通知或务贸易等非货金额;03 第 28 号关联入账凭物贸易项下出令)证;口收汇无须办3.同壹出口合同项下收到多笔预收货理预收货款提款,于第二次及之后收回预收货款且进4. 国家外汇管3.其他和企款登记手续;行提款登记时,应于同壹合同登记序列理局商务部海业预收货款号下进行新提款登记;关总署关于印进入待核查3.企业只须对单发的通知账户关联的笔出口收汇中4.多笔出口合同对

11、应壹笔预收货款时,(汇发 2008证明材料或预收货款部分应于办理第壹笔合同预收货款提款登记29 号)凭证。办理提款登记后,利用追加提款登记功能对其他合同手续,出口收汇的预收货款进行提款登记;5. 国家外汇管贷记通知中不理局关于实行属于预收货款5.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只能于当天进企业货物贸易的出口收汇、 非行修改删除,隔天即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项下外债登记货物贸易项下除的操作;管理有关问题收汇无须办理的通知(汇提款登记。6.企业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应办发200830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出口押汇、福费号)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7.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

12、企业和境外企业货物出口贸易收回的预收货款,须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 记手续;和境内企业货物贸易产生的预 收货款则无须办理提款登记手续;8.企业货物贸易项下从境外收回的外汇 现钞,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 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9.若企业预收货款资金来源于境内银行 离岸账户而无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则 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时,能够出 口收汇核销专用号替代国际收支申报号 填入。项目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三)企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1.企业预收货款注销1.企业已办理预收货款合1.已办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提预收货款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手续, 可通过登录同登记、提款登记手续;工作日内登录贸易信贷登记注销登记国务院令第 532 号)网上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预2.该预收货款项下企业货2.货物出口报关项下办理预收2.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收货款注销登记功能物已出口完毕或发生出出口报关单项下预收货款注( 1987 )及其实施细则( 9模块办理;口退汇、预收货款沿原路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时,7 汇政发字 06 号)2.企业货物出口报关退回等情况;销登记功能进行注销;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2单或出口报关电子关3.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时,3.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只能于当003 第 28 号令)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