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59211624 上传时间:2022-12-08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6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3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对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思考 近年来,随着新罗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高速推进,商贸与就业环境不断优化,人口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剧,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如何管理好、服务好流动人口,是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课题。本文结合本地流动人口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就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谈点粗浅想法。 一、正确认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面对的新形势、新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便民利民为民等一系列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出台,取消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出租房屋治安核准制度,

2、旧有的管理体制被打破,新的体制尚未有效建立健全,从而导致面对人口流动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工作呈现出许多滞后,不能相适应的情况。 (一)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管理缺乏必要依据。现行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法规是95年上半年颁布的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由于时隔近年且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两法规制定的有关条款已不符合当前治安形势,不适应管理实际需要,导致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中依法行政困难,管理手段和力度不大。同时由于出租房屋治安核准制度被取消,而治安处罚法涉及出租房屋管理的内容不适应日常管理的需要,私有房屋出租人、单位、行业场所等对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意识淡薄。管理措施处于空缺和

3、涣散状态,直接导致难以对出租房屋实施严密有效的管理。 (二)管理合力没有形成,综合治理没有发挥重要作用。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统一决策,各部门密切配合。但实践中仅靠公安机关一家管理,相关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上难以共享,政策上难以统一,公安机关花费大量精力掌握的基础信息对社会管理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协调部门工作感到力不从心。就目前我区情况看,只有教育部门一家对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提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就托时,必须出具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这一规定对流动人员主动办证有了很好的督促作用,其他部门则尚未推出相关举措予以配合,管理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三)

4、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例日趋提升,打击查处难度大。由于不少流动人口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加之受经济状况和开放形势不同的冲击,部分流动人口在就业、生存等发生问题时,把违法犯罪作为生存、富裕的手段,导致违法犯罪总量中流动人口作案所占比例逐年递增。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强,造成管理难度大,控制措施难以落实,一些以亲缘或老乡关系纠合的犯罪团伙日趋严密,有组织、有分工,逃避打击方法增多,且更加隐蔽,打击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难度日益增大。 (四)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和领证意识降低,工作难度日益增大。不少流动人口对申报暂住等登记、领证意识日益淡薄,主动性不强,极大多数是在民警或专

5、管员发现后督促才被动办理,一些流动人口对民警上门登记、做证工作不予配合,有的甚至不出示身份证,而不少民警鉴于处罚手续的烦琐,且对象众多等因素,不愿或不敢对违法暂住登记的流动人口进行处罚。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降低,且及时性差,底数不清,情况难以有效掌握。 (五)房东和业主不履行治安责任现象普遍,违章出租情况严重。自国务院作出取消治安许可核准制度,公安部实行登记备案规定后,一部分房东和业主片面误解为其不再需要承担治安责任,一部分房东和业主只出租、不管理,不履行责任义务,有些只处于应付状态,由此造成出租房屋中未及时登记备案的户数不少。不少出租房屋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和作案的场

6、所,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藏身落脚销脏窝脏的地方。同时,不少危房、违章房、车库、车棚和架空层等违规出租现象不断产生,入住人员混杂,特别是在住宅小区内导致环境脏、乱、差,居民住户反映强烈。但公安部门对此没有相应制止规定或处罚依据,只能任其存在。 二、通过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及时改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有章理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工作保障体系,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以出租房屋为突破口,以信息警务为抓手,不断改革创新,落实职责,综合治理

7、,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新的突破和发展。 (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公安管控力度。公安机关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机构,必须从公安机关自身着手,采取有力手段,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控制。 1、加强检查、核查,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出租房屋、旅馆、及其它容留住宿场所的管理。落实旅馆等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旅馆等场所台帐资料,不定期依法进行住宿登记抽检抽查,建立并落实旅馆业等行业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与奖罚,加强旅馆等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出租房屋的走访与调查(注意网上出租房屋信息的掌握),加强出租房屋中介信息备案,

8、以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及时掌握各种租房信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出租房屋登记及租房管理,依法开展出租房屋等处所的暂住人口清查和抽查,加强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的管理。在加强可疑、嫌疑人员的盘查同时,对夜晚在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工棚涵洞等部位滞留的无固定住所的“三无”人员、盲流等,也要进行实时查控、信息采录和比对。 、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协作,实现整体作战。在各项公安工作中,不管是在打击处理中,还是在日常管理中,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流动人口的,不管是公安机关哪个部门、警种,都要将流动人口管理结合到该项公安工作中,这种结合必须是一种长期的固定的结合,必须用工作规范或规章制度明确下来,将及时核查流动人口的住宿登记或暂

9、住证办证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必经程序,发现没有登记或办证的,及时交相关单位登记补办。另外,必须注意流动人口信息的收集和进行必要的核查。将流动人口的其它主要信息如暂住地(或旅馆)、工作单位、主要社会关系(同居者)的采集纳入该项公安工作的信息采集之中,以更好的掌握流动人口的活动轨迹。 3、严格倒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在涉及流动人口的公安工作中,及时核查流动人口的住宿登记或暂住证办证情况,发现没有登记或办证的,在及时交相关单位登记补办的同时,还必须进行倒查。查找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属于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属于其它原因的,要及时分析情况并寻找解决办法。通过倒查监督有

10、效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及相关单位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实现能管控的流动人口一定要管控住、不能有效管控的要尽量管控住。 4、加强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从信息协作和管控协作等两个方面来加强协作。信息协作是指流入地、流出地公安机关就流动人口的基础信息,如户籍、前科、流动情况等信息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共享,使双方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历史背景信息。管控协作是指流入地公安机关在需要的时候请流出地公安机关及时就流动人口在原户籍地的活动进行管控,及时交流相关情报信息以掌握相关动向等。 、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尤其是注重在高危流动人口的外围(包括户籍地、聚居地)或内部布建隐

11、蔽力量,加强高危流动人口的管控。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掌握各种人群活动的范围和人员构成等基础信息,对于高危流动人口,一切“吃住行销乐”的信息都可以进行收集,及时掌握高危人群活动的重点区域和来往密切的人员等信息,及时了解异动信息。 (二)探索社会化管理形式,完善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 流动人口管理单靠公安一家唱“独角戏”是难以奏效的,必须积极探索和推行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的途径。 1、建立社会化登记管理站。按照人口分布、人口变动等情况,因地、因需推行社区登记站、企业远程申报点、综合中心办证点、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等社会化登记模式。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床、床不漏人”,着力提高“人户一致”率。登记

12、只是一种手段,有效管理才是最终目的。建立了社会化登记管理站,在做好登记这个基本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化登记管理站协管员熟悉情况(熟悉当地出租房屋或本厂同事)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协管员的主观能动性(如奖金、提成方式等),及时了解并上报出租房屋、流动人员等情况。 2、加强与工商、房产、教育、城管、计生、劳动监察等外部单位联合执法,共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之所以背井离乡来到现住地,大多都是为了谋生,要谋生就必须从事一定的工作或职业,或打工,或做生意,或乞讨,等等。绝大部分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口一般都在从事着某种形式的工作或职业,纯粹的职业流窜犯罪比例还比较低。因此,可以与与工商、城管、劳动

13、监察等外部单位联合执法,对流动人口从事的工作领域进行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合法用工,打击非法摊点,加强废旧回收等行业的管理,共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还可以与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执法一道,加强暂住人口清查。 3、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维权救助组织辅助流动人口管理。当前,流动人口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属于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是造成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可以结合建立流动人口的维权救助组织,如农民工工会、义务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站等,辅助流动人口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维权救助组织,在关爱流动人口的同时,了解流动人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同时也可以了解流动人口的其他

14、情况,及时掌握各种动态。 4、以各种形式在流动人口中物建协管员,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流动人员聚居、交往一般都有一定规律,按地域、工作单位聚居、交往便是比较明显的一个规律,以各种形式在流动人口中物建协管员,利用其对周围人员的熟悉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各种情况是比较方便的,这个协管员与秘密力量不同,协管员是公开的,主要用于了解流动人口常规的、基本的情况。这种以流动人员管理流动人员的模式是一个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的新模式。 5、以各种形式动员、吸收社会各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在现实情况中,中小旅馆业主及出租房屋的房东及时登记上报住宿暂住人员的意识目前普遍不强,在加强查处的同时,也需要对他们加强流动人口

15、管理政策法规宣贯。同时,以各种形式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并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各种形式的平台,如电话(当地派出所)、网上信箱、短信、社区(或乡村)登记管理站等,方便社会各界举报、提供线索及已其它方式督促流动人口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手段,提高流动人口管控能力。 目前现代科技手段已在公安领域得到了普遍应用,成为公安工作的强大支撑。所以,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对于提高流动人口管控能力至关重要。 、完善并落实信息采集制度,切实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完善并落实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制度,及时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工作,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 2、积极拓展信息来源,进一步

16、完善信息采集手段。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及时获取劳务信息、受救助人员信息等各种与流动人口有关的信息,同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平台,方便社会化管理机构的流动人口信息上报。 3、完善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轨迹跟踪、动态管理,加强信息的碰撞比对与统计分析。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的碰撞比对,除传统的直接与逃犯库比对外,还可以建立逃犯库的近亲属及其他来往密切人员库进行比对,等等,不断创新应用手段和方式,以不断取得新战果。同时加强前科统计分析,及时预警或依法从重打击(如多次盗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情报信息要素分解标准,更好的实现信息共享。在高危人群管控中,情报信息的作用非常重要。目前,情报信息的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