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购物中心商业运营商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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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购物中心商业运营商户管理1. 小商户的管理工作由招商部负责。小商户应提供品牌资质(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书、商品质检证明、商标注册登记证书)、经营者资质(有效的委托经营代理书(注重时间的有效期)、营业执照(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由招商部对商品资质进行审查;核对申报品牌与实际经营的商品名称一致,商品的质量与价格的一致性,以及良好的商品售后服务。核对其季节上货率、式样款式上货率,以及商品陈列是否满足经营需要;管理人员应随时观察商铺人员进入购物中心随身带货的情况,以便了解掌握商铺的进货量及销售量,预防有撤场的前期行为;撤场商家杜绝欠费未完善后撒货出场,一经发现,保安严禁出场;招商部应对小商户进行定期销售管理与分析工作。如节假日的销售量统计,半年、一年主力店销售业绩统计,以及新开业商户的销售统计。2. 非小商户(餐饮、娱乐、主力店等)管理工作由招商部负责。经营者应提供品牌资质(特种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登记证书、加盟许可证);管理人员应随时观察食品安全卫生及经营情况,以及垃圾清运、隔油池和排烟机的油污的清洁工作。以及霓虹灯、广告的完整、内容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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