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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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工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规范舆情信息传播和服务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网信办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媒体是指利用微博(新浪、腾讯)账号,微信公众号,人人公共主页,移动客户端(APP),手机短信彩信、即时通讯(IM)、社交网络(SNS)、移动WAP、电子杂志等新的数字技术形式发布信息、开展交互、具有媒体效应的网络平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河南工业大学名义或使用河南工业大学正式资料及身份,在各新媒体平台认证、注册的

2、机构和个人。第四条 我校新媒体建设的宗旨是:加强沟通,扩大宣传,活跃氛围,凝心聚力,提升文化,促进教学,推进管理,完善服务。第五条 我校新媒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文明健康守法原则,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反映师生愿望诉求,传播正能量,坚持教育学生和服务学生,注重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第二章 运行管理第六条 学校倡导校内各单位及教师积极开通新媒体帐号,使用新媒体平台,通过新媒体与广大师生沟通交流。第七条 各单位应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或教师)专门负责新媒体相关工作。要选拔有热情、素质高、成绩好、学有余力的学生骨干参与本单位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可组织学

3、生团队开展系统化运营管理。第八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新媒体账号下的内容进行定期更新、维护,对师生提出的咨询问题应及时回应,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或及时转交其他相关部门。第九条 学校及各新媒体使用单位应与新媒体平台运营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在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和良好账号形象的前提下,新媒体账号可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争取支持。第三章 信息发布第十条 各单位应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学校校务信息、发展成就、师生活动,其他有益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有益于学校发展的热门话题等内容。在重大事件、社会热点、舆论焦点问题上应及时作出正面反应,主动发表正确观点,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第

4、十一条 新媒体应多发布原创内容,转发和引用内容应注明出处,注意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严禁利用新媒体发布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破坏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3.散布谣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稳定的;4.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聚众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6.未经确认的信息和未经审定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除外);7.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 新媒体编辑人员应加强新闻和媒体知识学习,

5、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积极把握新媒体规律,使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内容。同时要注意把握发布内容尺度,对于发布后可能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消息,发布时应持谨慎态度。第十三条 应密切关注网友对本账号已发信息的交互内容,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互动。对于一般内容可公开回复,不宜公开回复的可采用私信方式沟通交流。在与用户进行网上交互沟通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努力化解问题,避免矛盾激化。第四章 安全监督第十四条 各单位开通新媒体认证账号,应向党委宣传部备案。教职工个人开通新媒体认证账号,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由各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做好舆情监测,发现新媒体平台中出现非法活动、敏感问题、

6、不当言论时,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或向平台运营商举报,采取恰当合理的处置措施。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媒体管理人员应注意账号密码的安全保管,要注意相关设备的病毒、漏洞防护。第十七条 坚持“谁开办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原则,学校将对各单位新媒体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评议、表彰,对使用中出现问题引发重大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4年10月10日附 件河南工业大学创建新媒体账号备案表创建单位媒体平台账号名称认证时间内容范围创建时间管理队伍负责人联络手机管理员管理员创建理由及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意见 签章:年 月 日 注:1此纸质备案表一式两份,党委宣传部、申办单位各留存一份。2账号名、管理队伍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 报党委宣传部备案。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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