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制度整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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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所制度整套制度司法所主要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协调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五、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六、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协助开展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司法所所长职责一、全面负责并主持司法所的工作。二、负责制定本镇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

2、教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业务调研和业务培训。四、负责所内岗位分工责任到人,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五、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一、指导、管理和检查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二、应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或需要,参与具体纠纷、疑难纠纷的调解。三、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及时予以纠正。四、负责解答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求、咨询和投诉,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五、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律咨询活动。七、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八、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规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五、不得吃请受礼。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人民调解委员会

4、当事人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遵守调解规则;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学习教育制度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2、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3、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4、社区矫

5、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走访考察制度1、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考察。2、社区矫正人员受到惩处,有重大思想问题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走访。3、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走访考察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及时对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强矫正的针对性。4、走访考察相关情况应当及时记入档案。外出请销假制度1、社区矫正人员离开居住地一次请假外出7天以上,30天以内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提出包括外出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具体的目的地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2

6、、经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同时告知其外出期间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及要求。3、矫正人员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4、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人员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请示报告制度1、社区矫正的组织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在报告同级领导小组的同时,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报告。2、重大问题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边处置边报告。3、遇到超越现行规定的事项,必须报请上级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4、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对下一级社区矫正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应及时予以答复,超越职权范围的,应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请示。公益劳动制度1、有劳动能力

7、的矫正人员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地司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设置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社区志愿者聘用制度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

8、行端正;(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人员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人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颁发聘书。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1)参与制定矫正人员矫正方案;(2)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3)与矫正人员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向仲裁机关

9、申请仲裁当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室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2、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只限于在档案室内阅读,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内容;3、档案室要认真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鼠、防高温等,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4、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杂物;5、档案人员下班时要关闭各种电器的电源,档案室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档案室内严禁吸烟;6、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

10、、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7、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8、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严防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法律援助窗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对象一、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凭证申请法律援助:二、工伤、追索劳动报酬不需要审查经济困难情况;三、其他确因经济困难,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提供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核的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的标准,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确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

11、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剂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主张权益的;九、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十、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十一、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十二、刑事案件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件第十条、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援助。十三、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

12、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者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核的经济困难证明。三、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办事程序1、接待。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接待工作,并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受理。2、审查。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要求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告知其不符合的原由,并推荐其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3、报送。接待人员于次日将法律援助申请报送给乡镇(街道)司法所审查。4、审批。乡镇(

13、街道)司法所长当天审查完毕,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送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调解室工作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现场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现场、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节轻微的,有公安机

14、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毒专职社工工作职责禁毒专职社工是在禁毒办公室领导下,协助禁毒专兼)管员开展禁毒工作的专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积极开展禁毒预防宣传工作。2、熟悉掌握辖区内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吸毒人员档案资料,填写帮扶手册,做好工作台帐,对辖区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3、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工作。督促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定期尿检,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定期的谈心、心理疏导,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帮扶解困等信息和服务,积极引导其自强自立。及时上报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具体情况。4、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5、完成上级禁毒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社区戒毒对象管理操作规范一、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二、工作对象名单指辖区内的在册社区戒毒人员。三、工作具体要求步骤)1、接到公安机关的社区戒毒通知书。(1)社区戒毒对象在7天内到乡镇街道)禁毒工作办公室报到的,签订社区戒毒协议。(2)社区戒毒对象在7天内未到乡镇街道)禁毒工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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