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承租合同(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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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海承租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经典版 第2篇上海房屋承租合同书 第3篇通用版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4篇上海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5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书 第6篇上海公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7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模板 第8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书通用版 第9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合同书 第10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11篇上海承租权转让合同范本 第12篇上海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13篇上海市居民楼承租权转让合同 第14篇上海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通用版合同 第15篇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书通用 第16篇上

2、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新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经典版 甲方(转让方):_ 乙方(受让方):_ 依据_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方法(以下简称试行方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允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样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区(县) _路 弄(新村) 支弄 _号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状况确认无误。 其

3、次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_人民币(大写) 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_ 1、乙方应按试行方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方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干脆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4、 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 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 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托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 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

5、按估值的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担当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担当。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担当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运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其次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 _%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

6、(不选定的划除):_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 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 第十条 除不行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其次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 _%计算。逾期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_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

7、应按已收款的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

8、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晰明白,并情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_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吵,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

9、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该住房所在地 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 _, _,各执_份。 甲方:_(签章)乙方:_(签章) 托付代理人:_托付代理人: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上海房屋承租合同书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方将座落于 一处租赁给承租方运用。 房屋结构为: 门窗结构为: 地面结构为: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方自二0年月日起将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方运用,到二0年月日收回。 三、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理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出租方负担。如系承租方有意造成的损坏均由承租方担

10、当修理责任。 五、出租方应向承租方供应水、电。水、电费用由承租方依据实际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负担。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抵押、转让、出卖。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合同期内,承租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状况下,依据经营须要可以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合同期满后可由承租方拆除,不拆除时也可归出租方。出租方将房产全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全部者接着有效。 八、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自行支配,出租方无权干涉,否则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只担当上述规定的租金、水、电费及依法应交纳的工商税务费,除此以外一切与租赁

11、有关的费用均由出租方担当。 十、租赁合同期满,如承租方到期的确无法找到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经出租方酌情延期后拒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租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接着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租赁期间,由于自然灾难或非承租方有意的行为致使房屋毁坏和造成损失时,承租方不担当责任。如系承租方有意造成的,其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但不得实行阻碍对方工作、经营的方式进行解决,否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如本房屋因产权引起纠纷时,由出租方负责解决,承租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期间如因出租方过错,致使第三人对该屋主见权利影响承租方正常运用时,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承租方居处地法院管辖。 十九、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用版上海市公有住房

13、承租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 )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依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方法(以下简称试行方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允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样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 _区(县) _路 弄(新村) 支弄 _号 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状况确认无误。 其次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方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方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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