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58952154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材湘潭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定).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甲 方: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曾建新 副董事长 乙方负责人: 昌正江 副总经理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使公司领导及各部室、车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中材集团、中材股份、中材水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中材湘潭的安全管理及应急体系要求,公司与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订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考核1、从业

2、人员(包括临时工)因工死亡事故0起;每发生(1人/起),罚款4000元;提出通报批评;2、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因工重伤事故0起;每发生(1人/起);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发生因工轻伤事故3起;每超额发生(1人/起)当月罚款600元;提出通报批评;4、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爆燃事故;每发生1起;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5、无较大火灾事故;每发生1起;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6、职业病0例;每发生1例,罚款800元;有毒害废弃物造成二次污染,罚款800元;提出通报批评;7、无较大交通事故;每发生1起(生产用车辆);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8、无检验

3、化学品中毒事故;每发生1起;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9、烟尘年排放量(以环保局的监测数据为准)达标;未达标,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10、生产现场全年烟尘事故污染排放次数4起(烟尘事故污染排放:在一小时的现场观察中,可见的扬尘排放持续时间超过8分钟),每超额发生1起,罚款500元,并提出通报批评;11、无压力、检验容器爆裂事故;每发生1起,罚款1000元;提出通报批评;12、无堆场车辆坠落伤亡事故;每发生1起,罚款500元;提出通报批评;13、公司发生因工死亡二人或以上的事故,除罚款6000元外,否决年底的绩效工资,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就地免职处理。14、以上十三项指标中,

4、有一项未完成的,扣除年度安全奖励。二、月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及考核1、坚持参加每月二次的公司级安全检查,参加率100%。不参加或不认真,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3分;2、坚持每日的安全检查,完成率100%。不检查、或不认真(有检查记录),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3分;3、坚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晨会,参加完成率100%。不参加或不认真(有会议记录),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3分;4、坚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完成率100%。不组织或不认真弄虚作假的,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3分;5、坚决执行高危作业申请许可制度,执行完成率100%。不执行或审核、监督不严弄虚作假的,在当月方针目标考

5、核中扣1-3分;6、坚决执行外包作业申请审批制度,执行完成率100%。不执行或管理不严弄虚作假的,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3分。7、生产经营(包括外包)过程中每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环保、卫生等问题点整改完成率要达到90%;整改完成率每降低1%,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分。8、员工对三级危险源及安全控制措施的考试80分为合格,合格率100%,对四危险源及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考试85分为合格,合格率100%。若每项合格率降低1%,在当月方针目标考核中扣1分。9、以上八项工作,由综合部检查验证,经总经理核后,在当月方针目标兑现;以上八项工作,累计考核超过15分的,扣除年度安全生产奖励金额的20%

6、。三、行政处罚凡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根据责任大小或根据管理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行政处分;四、安全生产奖励经公司安环部审核确认,生产副总完成上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公司奖励生产副总8000元,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五、责任及生效期限1、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2、本责任书对本职位的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六、附则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的附件,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责任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材湘潭水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副董事长: 责任人: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