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做好干部监督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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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们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事关组织全局的工作摆上位置,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探索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在改变监督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从新形势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眼,切实改变监督方法,积极开阔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1、任前严把关,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做到“清醒”就任。一是建立征求其它监督

2、职能部门意见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市委讨论前,都事先征求市纪委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主要了解他们执行党纪党规、勤政廉政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对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不予提拔;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满规定期限的,不予提拔;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被处罚、不满处罚期限的,不予提拔。二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公示期间,我们注重加大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力度,对群众反映拟提拔干部的情况,都认真受理,并及时逐一核实,严格把关,防止“带病提拔”,做到既对群众负责,取信于民,又对干部

3、负责,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三是坚持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双重谈话制度。在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分别由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的领导对他们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进行岗前教育,在勤政廉政、依法办事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做到预防在先,防微杜渐。2、强化任期监督,防止“带病作业”,做到“清正”履职。一是积极开展镇党政正职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行为。二是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我们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年终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向市委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 述职述廉登记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重

4、点说明。对述职述廉中发现涉及班子的问题,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对涉及个人的问题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使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时时警醒。三是实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对通过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执法监察、干部考察、纠风治乱、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发现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我们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干部本人回复的,以书面形式向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限期由其本人向组织说明清楚,随时接受组织部门的调查了解和核实,起到警示作用。四是注重抓好考核与监督的结合,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考核

5、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五是推行试用期制。对部分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试用制的实行,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大大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监督。3、任期届满监督到位,防止“带病离岗”,做到“清白”离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需要调整职务时,我们一方面对其进行认真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干部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另一方面委托市审计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对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最后把考核结果和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

6、考依据。由于严格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加大了职能部门的监督审查力度,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的监督。二、从增强干部监督工作活力着眼,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拓展干部监督工作新视野1、在监督对象上,盯紧“重要岗位”。在工作中,我们把以下三方面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一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对“两头”的监督,即: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方面表现好,政绩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碌碌无为的领导干部。对“好”的进行监督检查,使其避免产生骄傲自满情绪,防微杜渐;对“差”的实施有效监督检查,促其转变;三是对热点部门的监督。即:对管钱、管物、管人的重要职能部门和执纪执法热点、窗口单位领导干部,实施重点监督。2、在监督内容上,把住

7、“大决策”。在实践中,我们在继续加大廉洁自律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重大决策的监督。一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规划时是否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国家与集体等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是否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决防止那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不顾当地实际、急功近利的行为。二是对重要干部的任用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在使用干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客观公正地选贤任能;是否按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严格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

8、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违背党的干部政策、不按程序办事、搞不正之风等行为。三是对重大项目的立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在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工程立项和其他重大经济活动中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制度;有无乱收乱支、挤占挪用、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和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在经济工作和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3、在监督环节上,注重“关键环节”。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监督过程中,我们主要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人财物管理和使用权进行制约和监督。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出台了琼海市市直单位领

9、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划(试行),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我们还着力完善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重点规范政府采购、建筑市场、土地交易等投资项目招投标权力运作过程。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成立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利用市场运营国有土地资本;建立了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构建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紧紧抓住建设工程招投标关键环节,大力推行“无标底招标”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尽力压缩领导干部自由裁量的权力空间,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带来的腐败现象的滋生。三、从强化干部监督效能为着眼,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干部监督新机制1、健

10、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一是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做到凡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副职对正职负责,属副职分管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正职不包办,从而将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置于集体监督之中,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为了克服各级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我们在各级班子内部倡导“三讲三不讲”,即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革除你好我好、一团和气的庸俗作风。在每年召开的两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市委组织部都坚持派专人参加指导监督,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摆问题,限期整改,防止走过场,

11、从而增强了内部监督效力。2、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着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等制度,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中,我们注意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做到在推荐市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人选时,参与范围扩大到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在推荐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时,参与范围扩大到镇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从而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干部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二是推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我们将拟提拔任用、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群众发布,鼓励其

12、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负责地向组织部门提供信息,反映考察对象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拓宽干部信息来源渠道,从而加强对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我们配备了1名兼职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登记、综合分析、分类处理、督办反馈等工作,直接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举报,疏通干部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3、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一是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制度。我们与市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人口与计生局、信访局等部门建立了联系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交流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综合分

13、析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剖分析案例,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来信来访或举报中反映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由纪委、公安、检察等单位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匿名来信及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市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二是建立干审工作联络员网络。在有关单位中指定专人(一般为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干审工作联络员,通过联络员随时报告和干审部门经常走访,将对干部个人的重要举报、立案审查核实情况、结案定性处理意见等进行内部交流。目前我们已在全市41个部门、企事业单位和12

14、个镇建立了监督联络员网点,拥有兼职联络员53人,为随时掌握监督对象动态,获取有关信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是坚持组织部门监督同其他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相结合。坚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坚持邀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干部考察,并一道汇报、一道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也坚持参与市纪检监察部门每年的党纪党规执法情况检查,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此外我们还与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一些责任界限不明确的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处理,以补充监督“空档”。坚持与人大联合。积极支持市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市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几年来,我们坚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建设、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评议工作,从而及时掌握了这些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提供了重要保证。四是整合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力量。一方面部内各组室都负起干部监督的责任,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对干审工作和干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行分工合作,实现干部监督与考察任用相结合,有效地减少或避免发生用人失察的情况,提高干部使用的准确性。几年来,我们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能忠于职守,表现出色,群众比较满意,社会公论较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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