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8907015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临床护理安全事故警示来源:佚名 更新时间:2011-10-8 8:59:37 点击次数: 3218 病例1 : 一位护士,把止血带扎在一个女孩右手腕上准备静点,突然有人叫她,她急匆匆跑出去,再也没回来。女孩的妈妈顺便放下了女孩的袖子。过了一会儿,另外一位护士发现女孩的静点没扎上,负责任的为女孩扎上了静点。输液结束,女孩和妈妈回家了,女孩出去玩,一个小孩跑来找女孩的妈妈,说:为什么女孩的手是黑紫的呀?妈妈急忙一看:止血带还在女孩的手腕上扎着呢。从此,女孩失去了右手。病例2 : 一位护士,拎着止血带,那着“吊瓶”,夹着棉签,来到病室给病人打“吊瓶”。

2、排气,选血管,扎止血带,消毒,穿刺,好!一针见血。松开止血带,粘胶布。不好!针柄和针梗断开。护士下意识的用手捏针头,没捏住,又一边急忙扎止血带,一边用变调的声音让旁边的病人和家属找医生和推治疗车。医生来了,帮忙松开了止血带,治疗车来了,针头已经不见了踪影。又一场官司产生了。病例3 : 一位中年晚期胃癌行“开关术”,回到病房已经中午。手术医生吃饭去了,病人家属也吃饭去了。值班护士在护理站坐着,实习护士主动去给病人量血压,回来和护士老师说:病人血压有点低。值班护士“唔”了一声,没动地方。当时值班医生也在护理站坐着,值班护士没有向医生反映病情。没有人再去看病人。不久,病人死了。判定护士有责任,结果护

3、士做了经济赔偿。病例4 : 有一位年轻帅气的男性糖尿病病人,饥饿难忍,很难控制饮食,也就很难控制病情,本人很痛苦。一天他和一位护士交流:医生,求你治好我的病吧。护士说:糖尿病在世界上都治不了,我有啥法。病人说:那我就得饿着吗,护士说,那可不,吃多了就不行!那时是80年代中期,还没有整体护理和健康教育的说法。结果,病人自杀了。病例5 : 在同一个病房住着两位年轻的女病人。其中一位女病人的床位靠近窗户,阳光照射进来,床上很热,她和另一位女病人开玩笑:咱俩换床吧。好吧。两个人换了过来。两位女性病人同时需要输血,分别是O型血和B型血。护士推着治疗车来了,车上放着两袋血,一袋是O型血,一袋是B型血。护士

4、按印象中的病人应该住的床位,麻利的为两位病人输上了血。不一会儿,一位女病人喊到:我腰疼的厉害!结果大家知道了吧?输错血了,其中一位病人发生了溶血反应。病例6 : 有一位无名高热病人,极度衰竭,“恶液质”状态。一日,病人烦躁,进修医生医嘱:冬眠灵一支肌肉注射。一位老一点的护士值班。护士说:医生,请你写上剂量。医生急眼了:让你打一支就打一支,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护士拿了一支50mg的冬眠灵给病人肌肉注射。结果病人血压下降,再也没升上来。病例7 :有个护士上夜班,很忙,给病人的脚上打上甘露醇,也没巡视,到拔针时,病人的注射部位都肿了,甘露醇都输在血管外,也没处理,到第二天,病人的脚又红又肿又痒,上

5、白班的护士给他马上用50%的硫酸镁持续湿敷,一直敷了3天,才消肿,没导致坏死。(防范措施 :如果护士忙得实在顾不上巡视,可在输液时对病人及其家属说:“输液处千万不能肿!否则会坏死!” 如此,若输液处有渗漏,病人家属会心惊胆颤地跑来告诉你:肿了!”我的经验是:忙时,有劳家属代观察!)病例8 : 今年年初,有报纸登辽宁省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一个病人身上多收费3000多元,由于处理不得当,结果从院长到财务科长到科主任到护士长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处分。这是一个教训,我就叫我们的护士注意合理报费,不要因小失大,引发纠纷。还有,有报纸消息记载一家医院为病人做眼手术,应该做右眼,却错做了左眼,我读到这个消息,立

6、即改变护理方法,让护士在为病人处理完眼睛后,在手术眼的眉上方贴上胶条,便于医生手术前确认。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病例9 : 有一位年过花甲的男性病人,到一个职工医院看病,医生医嘱:青霉素试敏。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配置了试敏液并做了试敏。结果“阴性”。按医嘱为病人静点青霉素。扎上针不一会儿,病人感觉心慌、心难受,呼吸费劲,护士赶紧叫来了医生,医生诊断心脏问题,急检心电,测量血压,并立即给予药物治疗。结果无效死亡。家属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申请医疗鉴定,专家讨论认定病人死于“青霉素过敏”。并认为,护士操作无误,但医生、护士对病人的病情估计不足,诊断有误是病人死亡的原因。假如当时就确定是青霉素过敏并按青霉素

7、过敏实施抢救,病人有可能免于死亡。提示:在青霉素过敏试验结果阴性的人群当中,仍然有7%的人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病例10 : 一位手术后病人死于心脏病突发。医生很纳闷:不记得病人有心脏病呀。再次检查病例,发现病人的心电图提示“心动过缓”,而在体温单上脉搏记录每天每次都是80次/分左右。医生每天查房时都要看一下体温单的生命体征。医生也太粗心了。我不敢说护士有什么责任,但据说,有很多护士每天在测量病人体温时并不测病人的脉搏,只是靠目测病人的状态来估计脉搏的次数。我认为,这样的护士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才是偶然的。 病例11 : 护士为一位“高热待查”的病人测体温,T:39度,护士又查脉搏,P:

8、80次/分。护士警觉了:为什么体温那么高,脉搏却那么慢呢?有问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体温升高1度,脉搏应该增加10次左右呀。护士赶紧对病人说:撩开你的衣服看看胸部有疹子。护士找到医生:病人可能得了“伤寒”了吧,查查吧。医生采纳了护士的意见,做了相关检查,确诊为“伤寒”,转入传染病医院治疗。病例12 : 在一个卫生院,在一个晚上,只有一个腹痛病人在急诊室。不忙。医生和另外三个人在玩扑克。护士来到医生等玩扑克的人旁边说:病人肚子疼的厉害,怎么办?值班医生边出牌边说:打一针度冷丁吧。护士按医生说的给病人打了一支度冷丁。结果大家应该知道了。病人肚子不疼了。过了一会儿也不知声了。再过了一会儿,死了。家属

9、着急了,揪住护士:就是你打了一针就死了。上级查原因,问护士打了什么针,护士说:度冷丁,是医生让打的。上级问医生:是你让打的吗?开始医生回答:是呀,怎么的!另外三个人也证实是医生让打的度冷丁。不久,医生矢口否认是他让打的度冷丁,说是护士自己做主打的,并以没有下医嘱为依据。护士不能举出证据证明是医生让打的针,因为没有处方和医嘱。判定:护士有错并承担责任。病例13 :心血管内科病房 中午,病人正在休息,值班护士在治疗室忙碌着。突然,一个病房中传来了叫声:快来人 护士立刻跑到病房病人家属说:刚才好好的,突然大叫一声就不行了护士立即触摸颈动脉没有搏动 护士立即用拳头叩击病人心前区4次 做胸外心脏按压医生

10、也来了,和护士共同抢救 无效,病人死亡后来病人家属告状:病人没有抢救过来 是因为护士猛打了几拳,把病人打死了医院应该负责并处理这为护士。(想问:护士应该没有做错吧?)病例14 :一女性病人,发热待查,体温最高可达39度以上,病人一般状况较好。查遍了相关项目,就是找不到发热的原因,医生很挠头,反复会诊。1日,一位护士休假结束上班,听说了这样的病人,心里起疑,试体温时在旁边守着,结果体温39.3度。过了一会儿,护士换了一个体温计再次试体温,体温变成了38.5度。护士要求病人换个腋窝再试一下,病人大怒:为什么?医生也来了。病人无奈,只好服从,结果体温正常。原来病人在试体温前先用热水袋加热腋窝后再试体

11、温,使体温一直居高不下。为什么这样做?不知道。不过病人把医生好个埋汰。病例15 : 一位个体医生,用挺便宜的价格买了一批“先锋霉素5号”。一天,他病了,他躺在自己诊所的诊察床上,自己为自己静点他自己诊所的刚买的“先锋霉素5号”。不一会儿他夫人从里屋出来,发现丈夫静静的躺在床上没动静,走进一看:已经死了。结果:个体医生买进的、价格便宜的“先锋霉素5号”安瓶内实际装的是“青霉素”,而标签却是“”先锋霉素5号。提示:护士有职业护士证不假,但是,当不知道药物的确切来源时,千万不要随便为别人注射药物,出事就糟糕了。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 病例16 :有一位护士,认真的要命。有一个医生下临时医嘱:西地兰0.

12、4加入液体中静脉注射。这位护士没有执行这个医嘱,对医生说:医嘱错了,重写。医生看了半天不知道咋回事儿护士只好告诉他:剂量出了问题,我不能执行这种剂量的医嘱。医生不以为然:你给写上mg不就行了么,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按这个剂量给病人打针的。护士说:那不是我的职责。我的职责是执行正确医嘱。病例17 : 医生下了一个临时医嘱,当护士在执行时间上签好字并盖好章,作好准备要按医嘱要求为病人做处置时,医生又说:不用去处置了。护士听从了医生的话,没有处置。但是,护士没有提醒医生在临时医嘱上写“DC”,结果恰恰就是在这个医嘱上出了纠纷,医生说护士盖章了,一定是做了处置,护士说医生不让处置了,所以没作处置。结果按护

13、士做了处置处理因为护士盖章了。病例18 : 还是和临时医嘱有关系的话题。据说,有一位病人,在外科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在住院期间进行了输血治疗。出院后,检查出了“丙肝”,就来追究医院的责任。结果,临时医嘱单又出了问题:血库记载,病人输血6次,而医嘱单医嘱8次。据回忆,病人确实只输了6次血,另外2次因为没有血而没输成。医生有没有及时标上“DC”。但是,8次医嘱都盖章了,是怎么回事呢?本来,血没输成,护士并没盖章。后来,护士在整理出院病历时,发现有两处医嘱没盖章,护士手一勤,把章补上了,结果认定:输血8次丙肝是另外两次不规范输血所致。病例19 :在*研修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一位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医生确

14、定透析结束后应该除去2Kg水分,即:透析结束后病人的体重应该减少2Kg。但是,结果病人体重并没有减轻,仍然是透析前的重量。医生很生气,护士长很严厉,护士很害怕,大家纷纷查找原因,都认为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病人的体重应该降到预计的目标。半个小时过去了,原因终于找到了透析前,测量体重时是“净体重”,病人“一丝不挂”。而透析后,测量体重时,病人身上盖了被子。医生、护士长、护士都松了一口气透析过程没问题。医生大大的生了一把气,护士长唯唯诺诺的承认自己的失误,而护士吓得够戗自己竟然出了不应该出的失误,很自责。病例20 : 2004年5月上半月版的护理研究第789页,刊登了一篇有价值的论文,题目是“浅谈医疗

15、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转移”,很耐人寻味。内容大致是:一发热病人,医嘱“诺佳100ml IVD/日;地塞米松5mg 滴壶加入。”当护士把地塞米松加入滴壶后出现浑浊,输液停止而回血。护士当即更换输液器并通知医生。病人生命体征平稳,神清语明。因仍高热不退,收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气管炎。但是病人出院时拒绝交纳住院费,并要求经济赔偿,理由是:病人是因为输入了浑浊的液体后住院的,医院应该承担住院费用并给予精神补偿。医院拒绝赔偿,必须自证无错,即必须承担浑浊液体没有进入病人体内造成不良后果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医院是这样举证的:1.根据诺佳的使用说明,按常规25g/min匀速IVD,滴壶与下端输液器的容量是15ml ,所以,在12min内,浑浊液体不能进入的体内;2.输液器中的滤过膜可以阻挡直径大于20µm物质通过,而肉眼可见的都大于20µm,所以浑浊的液体不会通过输液器进入体内;3.在病人的诉讼请求中自己也明确指出当时出现了输液停止,并有回血现象,由病人方面进一步证明了浑浊的液体没有进入体内。病人对医院的举证提出异议,医院采取了“举证责任转移”的方法,将举证责任转移到了病人一方,病人一方应该对自己提出的异议提供证据,证明浑浊的液体确实进入了病人体内。最后,由于病人方面不能提出浑浊液体已经进入体内的确凿证据来驳斥医院的证据,也就是病人不能证明浑浊液体进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