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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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适用范围本指南用于指导第三方核查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 2013 至 201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补充数据实施核查工作。二、核查工作原则核查机构在准备、实施和报告核查和复查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 客观独立核查机构应保持独立于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杳活动中保持客观(二) 诚实守信核查机构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三) 公平公正核查机构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还应如 实 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四) 专业严谨核查机

2、构应具备核查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 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三核查程序核查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查,主要步骤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 查报 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8个步骤(见图1)。核查机构可以根据核 查工作的 实际情况对核查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调整的理由应在核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准备阶段1.签订协议一一?(2 .核查准备3.文件评审报告阶段厂5.核查报生一编制Z X6.内部技术 评审 )核查工作流程图(7.核查报告、交付4.现场核查(一? X/ XZ(一)签订协议核查机构应与核查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核查协

3、议签订之前,核查机构应根据其被授予资质的行业领域、 核 查员资质与经验、时间与人力资源安排、重点排放单位的行业、规 模及 排放设施的复杂程度等,评估核查工作实施的可行性及与核查委 托方或 重点排放单位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核查机构在完成上述评估后确认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核 查协议为容可包括核查范围、应用标准和方法、核查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双方责任和义务、保密条款、核查费用、协议的解除、赔偿、仲裁等相关内容。(二) 核查准备核查机构应在与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后选择具备能力的核查组长和核查员组成核查组。 核查组的组成应根据备案核查员的专业领域、 技术能力与经验、 重点排放单位的性质、 规模及排

4、放设施的数量等确 定, 核查组至少由两名成员组成, 其中一名为核查组长, 至少一名为 专业核查员。 核查组长应充分考虑重点排放单位所在的行业领域、工 艺流程、设施数量、规模与场所、 排放特点、 核查员的专业背景和实 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 制定核查计划并确定核查组成员的任务分工。 核查组长应与核查委托方和 /或重点排放单位建立联系,要求核查委托 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在商定的日期内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相关 支持文件。在核查实施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对核查计划进行适当修订。但核 查组应将修订的核查计划与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沟通。(三) 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包括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

5、放报告和相关支 持性材料(重点排放单位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活动数据和排 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的评审。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初步确认重点 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确定现场核查思路、识别现场核查 重点。文件评审工作应贯穿核查工作的始终。(四)现场核查1? 现场核查目的现场核查的目的是通过现场观察重点排放单位排放设施、查阅排放设施运行和监测记录 (例如化石燃料的库存记录, 采购记录或其他 相关数据来源)、查阅活动数据产生、记录、汇总、传递和报告的信 息流过程、评审排放因子来源以及与现场相关人员进行会谈,判断和 确认重点排放单位报告期内的实际排放量。2 .现场核查计划核查组应根据初步文件评审

6、的结果制订现场核查计划并与委托方 和/ 或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现场核查的时间与安排。现场核查计划应于现场核查前 5 个工作日发给核查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确认。现场核查的计划应包括核查目的与范H、核查的活动安排、核查 组的组成、访问对象及核查组的分工等。如果核查过程中涉及到抽样 , 应在现场核查计划中明确抽样方案。现场核查的时间取决于重点排放单位排放设施、排放源的数量和排放数据的复杂程度和可获得程度。3 ?抽样计划当重点排放单位存在多个相似场所时,应首先识别和分析各场所的差异。当各场所的业务活动、核算边界和排放设施的类型差异较大时,每个场所均要进行现场核查;仅当各场所的业务活动、核算边界、排

7、放设施以及排放源等相似且数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式相同时, 方可对场所的现场核查采取抽样的方式。核查机构应考虑抽样场所的 代表性、重点排放单位内部质量控制的水平、核查工作量等因素,制 定合理的抽样计划。当确认需要抽样时,抽样的数量至少为所有相似现场总数的平方根(y=妖),x为总的场所数,数值取整时进 1。当存 在超过4个相似场所时,当年抽取的样木与上一年度抽取的样木重复 率不能超过总抽样量的 50%。当抽样数量较多,且核查机构确认重点 排放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相对完善时,现场核查场所可不超过20 个。核查机构应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每个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进行核 查,当每个活动数据或排放因子涉及的数据

8、数量较多时,核查机构可 以考虑采取抽样的方式对数据进行核查,抽样数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 重点排放企业对数据流内部管理的完善程度、数据风险控制措施以及 样本的代表性等因素。如在抽取的场所或者数据样本中发现不符合,核查机构应考虑不 符合的原因、 性质以及对最终核查结论的影响, 判断是否需要扩大抽 样数量或者将样本覆盖到所有的场所和数据。4 ?现场核查程序现场核查一般可按照召开见面会介绍核查计划、现场收集和验证信息、 召开总结会介绍核查发现等步骤实施。 核查组应对在现场收集 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确保其能够满足核查的要求。 必要时可以 在获得重点排放单位同意后,采用复印、记录、摄影、录像等方式保存

9、相关记录。5?不符合,纠正及纠正措施现场核查实施后核查组应将在文件评审、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 不符合提交给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核查组应至少对以 下问题提出不符合:? 排放报告采用的核算方法不符合核查准则的要求;?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排放源、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提供的符合性证据不充分、数据不完整或在应用数据或计算时出现了对排放量产生影响的错误。重点排放单位应对提出的所有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并进行整改 包括采取纠正及纠正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核查组应对不符合的整 改进行书面验证,

10、必要时, 可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 只有对排放报告进行了更改或提供了清晰的解释或证据并满足相关要求时,核查组方 可确认不符合的关闭。(五)核查报告编制确认不符合关闭后或者30 天内未收到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核查组应完成核查报告的编写。 核查组应 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核查发现编制核查报告, 核查报告应当真实、 客观、 逻辑清晰,并采用附一所规定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核查目的、范围及准则2.核查过程和方法3?核查发现,包括:?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算边界的核查;-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算数据的核查,其中包括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排放因 子

11、 数据及来源的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配额分配相关补 充数据的核查;?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4.核查结论核查组应在核查报告里列出核查活动中所有支持性文件,在有要求的时候能够提供这些文件。核查组应在核查报告中出具肯定的或否定的核查结论。只有当所有的不符合关闭后,核查组方可在核查报告中出具肯定的核查结论。 核查 结论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声明,应包含按照指南核算的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和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声明;? 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

12、问题描述。(六) 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在提供给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之前,应经过核查机构内部独立于核查组成员的技术评审,避免核查过程和核查报告出现 技 术错溪。核查机构应确保技术评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相应行业 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从事核查活动的技能。(七) 核查报告交付只有当内部技术评审通过后,核查机构方可将核查报告交付给核 查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以便于重点排放单位于规定的日期前将 经核查的年度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报送至注册所在地省市级碳交易主 管部 门。(八) 记录保存核查机构应保存核查记录以证实核查过程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核 查机构应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保管核查过程中的全部书面和电

13、子文 件,保存期至少 10 年,保存文件包括:? 与委托方签订的核查协议;? 核查活动的相关记录表单,如核查协议评审记录、核查计划、 见面会和总结会签到表、现场核查清单和记录等;? 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和最终版);- 核查报告;? 核查过程中从重点排放单位获取的证明文件;? 对核查的后续跟踪(如适用);? 信息交流记录,如与委托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书面沟通副 本 及重要口头沟通记录,核查的约定条件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投诉和申诉以及任何后续更正或改进措施的记录;? 其它相关文件。核查机构应对所有与委托方和 / 或重点排放单位利益相关的记录 和文件进行保密。 未经委托方和 / 或

14、重点排放单位同意, 不得披露相关信息,各级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要求查阅相关文件除外。四、核查要求(一)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核查机构应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在排放报告中准确地报告了以下信息:码、? 重点排放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所属行业领域、组织机构代法定代表人、地理位置、排放报告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重点排放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主要产品或服务、生产工艺、 使用的能源品种及年度能源统计报告情况。核查机构应通过查阅重点排放单位的法人证书、机构简介、组织结构图、工艺流程说明、能源统计报表等文件,并结合现场核查中对相关 人员的方谈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核算边界的

15、核查核查机构应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边界进行核查,对以下与核算 边界有关的信息进行核实:? 是否以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进行核 算;? 核算边界是否与相应行业的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一致;? 纳入核算和报告边界的排放设施和排放源是否完整;? 与上一年度相比,核算边界是否存在变更。核查机构可通过与排放设施运行人员进行交谈、现场观察核算边界和排放设施、 查阅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查阅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等方式来验证重点排放单位核算边界的符合性。(三) 核算方法的核查核查机构应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进行核查,确定核 算方法符合相应行业的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任何偏离指南要求的核算都应在核查报告中予以详细的说明。(四) 核算数据的核查核查机构应对核算报告中的活动数据、排放因子(计算系数)、 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进行核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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