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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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 为严厉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教学人员与教辅及治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各有特点,考勤要求各不一样,但都必需根据学校的规定上下班,履行岗位责任制,承受学校考勤。 1.出勤要求 (1)各处室、部门员工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学人员坐班制时间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周程表安排,参与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校医室、生活部等岗位的工作时间,依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下课及下班辅导、开展课外活动,不迟

2、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时参与业务学习,参与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处室、年级组、科组会议; (3)级组长、班主任按职责要求检查学生出勤两操和其他状况,以及负责周日晚修等,特别状况不能按时回校,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教师及教帮助人员都要依时参与值周工作(进展早读、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别状况经学校批准外,一律参与周一(早7:30)的周会(升旗仪式);教学和治理人员按规定依时参与晚自修值班和双休日留校生治理工作; (5)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教职员工的探亲和结婚应尽量结合寒暑假妥当安排,因特别缘由必需在工作期间结婚的,原则上只准假三天;产假期满的女教职员工应按时回校上班; (6)无特别缘由

3、,不得利用学期内的工作时间赴外地旅游探亲; (7)学期末由学校安排提前考试的科目,考试后该科教师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详细工作由科组长事先提出规划,作好安排。 2.考勤治理 (1)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进展考勤,每月底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将教职工考勤表报办公室; (2)教师上下课、下班辅导、级组会议、业务学习等由级组长考勤; (3)教师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课外活动辅导、科组会议、升旗仪式由科组长帮助年级长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双休日留校生治理工作分别由总值和学生处、办公室考勤; (5)教辅人员分别由办公室及处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员要仔细负责,秉公办理,如不负责任

4、者赐予批判,因考勤不严消失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和考勤人各罚款50-200元; (7)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500元,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嘉奖工资,情节严峻的作辞退处理,当事人还需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3.考勤及奖惩 (1)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 (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岗、午休、晚修),不参与升旗、各项学习等(按考勤治理要求),每项缺勤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罚款25元; (3)凡一学期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嘉奖工资;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嘉奖工资,情节严峻的作辞退处理; (4)节日慰问金及第十三个月嘉奖工资。 学校依据实际状

5、况确定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和发放日期。 第十三个月嘉奖工资: 按自然年度计发 发放的范围为上年底在册并转正人员 发放标准:本人标准工资/12个月*实际工作月数 受到违纪处理的人员不计发 试用期人员不计发 休假人员按规定处理 中途离职者不计发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来校工作,必需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一般状况,请假必需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能生效;因特别状况来不及事前请假者,事后两天内应准时补办,凡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因故临时不能参与业务学习或全校性集会、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级组会议或级组活动,请假人分别向办公室主任、科组长、级组长

6、提出口头或书面请假; (4)审批人在签署准假前要与有关部门通报,在妥当安排好代课、代职、代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准假; (5)请假人请假前需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完毕并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 (6)请假到期因特别状况仍不能回校上班,应用电话、书信等方式提出续假申请,获准前方可续假,返校后要准时补填请假单; (7)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向办公室销假,如因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负责; (8)请假必需经过以上正式手续,员工个人之间不允许私自调课、代课,若消失私自调课、代课行为的,按违纪处理,并处以100-200元的罚款;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据情节的轻重,处

7、以200-500元的罚款,直至作违纪辞退处理。 2.病假 教职员工因病不能(上课)上班,须办理病假手续。 (1)病假审批程序 须取得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病假3天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病假3-7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病假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学处安排调课。 患急病或遇节假日急需住院治疗,不能准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马上电告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长,以便安排调课等工作,回校后凭医院证明或诊断书补办病假手续。 (2)病假期间待遇 一学期病假一个月以内,发给本标准工资的80%; 一个学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

8、,三个月以内(包括住院时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三个月,从第四个月起按本人标准工资的40%计发,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作调岗处理。 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为三个月,工作五年以上,医疗期为六个月。病假期间不计发节日慰问金,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不再享受相应的寒、暑假期盼遇,不计发第十三个月嘉奖工资。 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必要时,学校可指定医院),否则按事假处理。 3.事假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的确需要办理私事的应请事假。 (1)事假审批程序 教职工请事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申明理由,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事假3-7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教学处安排调课;事

9、假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教学处安排调课,请假期满须到办公室销假。 (2)事假待遇 事假期间不发计工资。 事假在一个月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发节日慰问金。 4.旷工 (1)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 提出请假,但未获批准就擅离岗位者 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擅自超假者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者 (2)旷工处理 一学期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做辞退处理。 受旷工处理的人员,停发本人该月工资的25%和停发第十三个月的嘉奖工资及以后发放的节日慰问金。 5、婚假、丧假、 婚假、丧假的假期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

10、期内遇公休假日均不另加假期数,如家属在外地的,其假期途中的交通费由教职工自理。 (1)婚假3天(需供应结婚证明)。 (2)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赐予3天以内的丧假。教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学校领导批准可赐予3天以内丧假。 (3)假期发放根本工资。 6、产假 (1)符合国家规划生育政策者,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晚育(女方在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增加15天(含节假日及寒暑假共140天)。如遇难产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天数。 (2)产假期间发根本工资,休产假的人员不计发节日慰问金及第十三个月的嘉奖工资。 (3)流产假 依据医疗部门的

11、证明,女教职工怀孕两个月以下流产,休息15天;怀孕两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工流产的,休息45天。假期期间发根本工资。 (4)哺乳假 符合规划生育条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工作时间内,赐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2 为稳定教学秩序,标准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一、学生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试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方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状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完毕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

12、由宿务教师负责,其次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教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章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便请假,因生病等缘由不能参与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需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 1、除特发紧急状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

13、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治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与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别状况,由年级值班教师审批,年级值班教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教师。 (三)销假 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状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察,发觉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马上与家长联系,了解状况;有特别状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准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状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依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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