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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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500kV短路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500kV短路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杜学奇联系方式13940037786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地理坐标东经1233018.004,北纬415518.84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R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

2、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260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0.4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面积(m2)1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对于指导沈阳市城市发展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沈阳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开始组织对上轮规划进行修编,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篇章编制工作,并于201

3、7年07月14日取得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9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篇章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233018.004,北纬415518.844。项目选址不在沈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距离

4、本项目最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项目东北侧21.3km尹家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1),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三、与环保“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5、、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周边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沈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位置关系图见附图3。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

6、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改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项目,属于环境准入类项目。符合综上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四、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7、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辽宁省人民政府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关意见。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2 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分区

8、管控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故本项目不在重点管控和优先

9、保护单元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14+N”4级塔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N”为全省1524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M7

10、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项目厂区布局比较合理,各生产设施布置紧凑,符合工艺操作流程;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

11、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分区环境管控要求。符合五、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9月8日发布了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3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相符性分析内容本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一、综合性政策(

12、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不属于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属于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属于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已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提出有效防治措

13、施。不属于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按照要求编写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基础资料数据均属实,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6、国内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产品、工艺和名录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造纸等“十五小”项目;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7、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在本国生产的工艺、产品、带有污染转移性质的项目;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8、清洁生产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行业基本水平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采用原材料消耗低,污染物产量少的生产工艺不

14、属于9、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为废变压器油不属于10、四环路以内不再批准新(改、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20号,位于四环路内,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涉及新(改、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不属于11、全域范围内,禁止审批新(扩)建燃煤发电(规划)、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冶炼等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涉及燃

15、煤,不是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不属于12、化工类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产业范围,不得在化工园区外审批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不属于(二)生态保护红线区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属于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排水沟、筑坝、开采地下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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