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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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01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概述 1、预案编制依据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针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本矿的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专项用于那罗寨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的预案,适用于那罗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安全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第13条将煤与瓦斯突出按其瓦斯动力现象的成因,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三种类型。各种类型突出其特征分别为: 1、突出的基本特征 (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 (2)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3)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的煤块和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4)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倒矿车、破坏和抛出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 (5)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二氧化碳)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向。 (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舌形、倒瓶形以及其他分岔形。 2

3、、压出的基本特征 (1)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很小。 (2)压出后,在煤层和顶板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粉煤,整体位移和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3)压出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4)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增大。 (5)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孔洞。 (6)压出时常伴有巷道底鼓。 3、倾出的基本特征 (1)倾出的煤就地按自然角堆积,并无分选现象。 (2)倾出的孔洞呈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垂(厚煤层)方向发展。 (3)无明显动力效应。 (4)倾出常发生在媒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5)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明显增加。 煤与瓦斯突

4、出是煤矿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突然喷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体中形成特殊形状的空洞,并形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如推倒矿车、破坏支架等;喷出的粉煤可以充填数百米长的巷道,喷出的瓦斯粉煤溜有时带有暴风般的性质,瓦斯可以逆风流运行,充满数千米长的巷道。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 三、应急救援及其原则 煤矿应急救援是指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和冒顶等非常紧急重大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其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前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5、合治理”,具体如下: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

6、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那罗寨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那罗寨煤矿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等部分的人员及技术总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后,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工区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煤矿应急救援

7、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煤矿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4)调用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5)瓦斯突出事故灾难扩大或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6)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结合那罗寨煤矿的实际情况,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小组。 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矿长 职责: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全部指挥工作。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职责:执

8、行组长命令,负责协调及分管各救援小组的工作。 组员:安全副总、技术科长、工程科长 2)通信供电及主要通风机组 组长:机电矿长、机电区长 小组职责: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供电系统图;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突出,能保持正常联系;根据矿长命令,在必要时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反风。 3)通风组 组长:通风副总 组员:通风区长 小组职责: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4)防突技术组 组长:通风副总 组员:抽放区长 小组职责:负责全矿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突出煤

9、层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的突出预测、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以及其他各项与突出有关的日常工作。 5)安全撤退救援组 组长:生产矿长 组员:各采掘工区区长 小组职责:负责救援线路障碍物的清除,保证救援的秩序,确定救援工作及救援人员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总 组员:经营管理科科长、机运科科长、机电工区区长 小组职责:供应所需要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负责救援人员所需物资及其他所需设备。 7)安全保卫组 组长:矿党委副书记 组员:保卫科长、安全管理科科长 小组职责: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调配检查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

10、现场处置方案顺利完成;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8)安全保卫组 组长:矿党委书记 组员:党政办主任、人力科科长、政工科科长、公会副主席、矿团委书记 小组职责: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安顿矿难家属 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额发生是瓦斯压力、煤质条件、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方式等综合影响的结果,采掘活动中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其他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采取预防措施。 对那罗寨煤矿的各突出煤层,在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时,必须按照新水平、新采区的防

11、突设计要求进行采掘等生产活动。 矿井采掘管理、矿井装备选择、技术措施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要求来进行。 2、预警行动 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预兆或几种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 有声预兆: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 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絮乱、煤变软变暗、支架来压、掉碴、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及打钻顶钻、夹钻、钻孔喷孔。 六、突出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那罗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0858)8175030 程控电话:9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负责人电话:13508

12、582001 住址:那罗寨煤矿 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联系通讯录见表1。表1 那罗寨煤矿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通讯录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王裕松 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组长 13508582001 那罗寨煤矿余志国 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副组长 13595895236 那罗寨煤矿侍贤忠 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副组长 13885858523 那罗寨煤矿尚金翰 通信供电主要通风机组组长 13885811098 那罗寨煤矿阮兵生 通风组组长 13595880276 那罗寨煤矿曹 进 后勤保障组组长 13885838040 那罗寨煤矿阮兵生 防突技术组组长 13595880276 那罗寨煤矿宋乃林 安全撤退救援

13、组组长 13985941288 那罗寨煤矿龙兴胜 安全保卫组组长 13985901925 那罗寨煤矿贾广华 对外接待组组长 13312466238 那罗寨煤矿 2、报告程序 (1)、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井调度室接到突出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和矿长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后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小组,并由指挥小组依据事故

14、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3)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表2),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表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事故单位: 事故发生地 时间 企业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经过:初步估算 初步判断遇险人数 死亡人数 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程度 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

15、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分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指挥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组别预案。 (1)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I级响应。 (2)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则为II级响应。 (3)当发生了较重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则为III级响应。 (4)当发生了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1-3人死亡,则为IV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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