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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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具体承办律师的姓名。2案件的性质、名称。3授权委托的具休内容。4委托书的有效期限。5最后,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二、格式:授权委托书【】第号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案件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委托人: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刑事辩护书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

2、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二、格式:法庭辩护词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

3、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 月 日三、制作参考范例: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

4、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关于血刑试验结论。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液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

5、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

6、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

7、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辩护人:律师年月日刑事答辩状范本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

8、、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月日法庭辩护词文书的制作要点: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格式:法庭辩护词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

9、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 月 日制作参考范例:辩护词审判长、审判

10、员、人民陪审员: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关于血刑试验结论。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

11、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液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

12、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

13、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辩护人:律师年月日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 字第 号_:?本院受理一案,定于_年_月_日_时_分在_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_人准时出庭。_年_月_日(院印)附: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出庭时使用。?二、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刑事起诉书格式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字第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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