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2008.08.12Doc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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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 宸百 盛 园 住 宅 小 区 1# 住 宅 楼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文件编号:YSJ/AS-SZ07-2008批 准:审 核:编 制: 河南四建第二分公司驻马店项目部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一、计算容量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机械设备表及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要求,进行了统筹计算与合理布局。现场动力设备计划44台,总计容量307.1KW。电焊机1台,容量为100KW。按K1=0.6,K20.5,COS=0.75再加10的照明用电,现场施工用电总容量为:P总=1.1(0.6*307.1/0.75+0.5*100)*1.1357.78KVA 施工用电380V电

2、源(动力线为三相五线制),照明为单相220V电源,即高压额定电压10KV,低压额定线电压为0.4KV,作“Y”型接法使用。二、确定配电线路布局(1)自变压器输出负荷为380V的动力线(YJV3150mm2+270mm2),进入现场配电间作施工电源。根据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照明等方面的需要,配电线路共分四路布局。第一路:自配电间引至钢筋加工区;电缆为铠装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JLV395+250mm2。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P1=100*0.5+(6+6+5.5+55)*0.6=93.5KW;其工作电流为: I= = 0.7*93.5*1000/1.732*380*0.75 = 132.6A

3、第二路:由配电箱引至施工现场;电缆为铠装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JLV3*70+2*35mm2。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P2=(6.6+4.4+12+3+7.5+10+38+7.5+7.6+7.5)*0.6=62.46KW;其工作电流为:I=43722/493.62= 88.57A第三路:由配电间引至搅拌站,电缆为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JLV3120+270mm2。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P3=105KW;其工作电流为:I= =0.7*105*1000/1.732*380*0.75 =148.9A第四路:由配电间引至施工生活区,电缆为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JLV316mm2+210mm2。三、 主要

4、施工机具设备表 表1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能力功率1拖式砼泵HBT40190KW2插入振动泵ZPN5071.1KW3平板振动器ZF722.2KW4砂浆机HJ200410 M3/h3KW5对焊机Un-1001150KW6钢筋切断机GQ4023KW7钢筋弯曲机GJBT-4023KW8钢筋小冷拉机JK115.5KW9交流电焊机232KW10直流电焊机226KW11圆盘锯40013KW12木工平刨MP-P-51317.5KW13木工单面压刨MB106K110KW14塔吊QTZ63138KW15双笼井架17.5KW16卷扬机KJ1.517.6KW17砂轮切割机221.5KW18套丝机221.5KW

5、19电锤441.5KW20蛙式打夯机HW40651.5KW四、 安全用电及防火措施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施工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2、临时用电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二级漏电保护器额定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3、施工临时用电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4、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支架上,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5、移动电焊机、切割机及照明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6、操作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7、发现电器火灾事故,应先切断电源,再用CO2CCL4等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来火器。8、用电设备停止使用或下班后

6、,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2电缆敷设4.2.1 电缆应沿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4.2.2 直埋电缆深度不低于-0.7M,沟内电缆上下均铺细砂,厚度大于100MM,并盖砖保护。电缆穿过厂区道路及交叉处,须设钢管保护(穿管敷设),管子两端伸出路基2米。4.2.3 电缆间、与管道、道路、建筑物的平行和交叉最小距离 表2项 目平行交叉项 目平行交叉建筑物(边线)0.6m-易燃、可燃管道1m0.5m热力管、设备沟2m0.5m排水沟1m0.5m其它沟道0.5m0.5m电缆之间0.1m0.5m4.3 接地保护4.3.1 本项目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均采用TN-S

7、系统。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其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其保护零线(PE线)均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4。4.3.2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4.3.3 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相同,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 规定。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 表3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S16S16S3516S35S/24.3.4 接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4.3.5 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

8、线、接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4.3.6 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砼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4.3.7 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保护地线时,应在金属构件之间的串连部位焊接金属连接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mm2。4.4 配电箱和开关箱4.4.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其设置地点应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4.4.2 控制柜、箱的进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并设防水弯头。箱内压接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

9、接。4.4.3 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具有3 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以上电气设备。4.4.4 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4.4.5 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代替熔丝。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4.4.6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类电气设备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

10、连接。4.5 移动式电动工具4.5.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4.5.2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绝缘,同时做好保护接地与接零。4.5.3 移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及以上电动设备。移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4.5.4 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4.5.5 使

11、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4.6 电焊机4.6.1 根据施工地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设棚遮蔽,其外壳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4.6.2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焊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电焊机的一次线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4.6.3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

12、M。4.7 起重机:4.7.1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4.7.2 起重机电源电缆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中小型起重机上或附近,应设能断开电源的开关。其电源电缆应经常检查、维护。未经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4.7.3 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进行电气检修工作。检修和试运行,必须取得专业人员的配合。4.7.4 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及产品技术要求,其接地应可靠。利用自然接地体

13、时,应保证有良好的电气通路。4.8 照明系统安全要求4.8.1 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露天场所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4.8.2 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且电源电压不大于36V。4.8.3 照明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对应加绝缘子并设木横担。4.8.4 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

14、心触头上。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管道及容器内不超过12V。行灯应保护罩,手柄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其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4.8.5 配电所内的配电盘、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箱、柜除外)4.7.6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磺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且不宜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二)安全技术管理4.7.7 供电设施投入运行前,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责任人。4.7.8 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B 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C 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4.7.9 维护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所有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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