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评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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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人社办发2014153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根据省、市相关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控制数的确定原则及相关要求(一)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继续实行评聘结合。在统一下达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控制数内,经个人申报、学校(含其他教育单位,下同)量化考核排序,区(县)、市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

2、审。评审合格后由人社(职改)部门出具任职资格文件,学校按规定程序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最低档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推荐控制数的下达方式,中称按“学校申报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市人社、教育部门审批下达”;高称按“市人社、教育部门下达控制总量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分解各学校学校上报方案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市人社、教育部门审批下达”。(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含“小中高”、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控制数,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实行空岗推荐。严禁为无高称空缺岗位的学校下达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控制数,严禁无空缺岗位和推荐控制数的学校,以任何方式将本学校在编人员作为

3、拟评审推荐对象上报。原有的高称超岗人员由各县(区)调整师资配备、各学校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消化。(三)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控制数,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县(区)人社部门结合各学校申报的推荐控制数的使用计划,实行空岗推荐。对空缺岗位数额较大的学校,推荐评审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空缺岗位数的30%,空缺岗位数额较小的学校,推荐评审人数不得超过空缺岗位数。(四)对在创建特色学校、优质教育学校、知名学校活动中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称超岗学校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继续下达奖励性中称“特设岗”(以下简称“特设岗”),各区县“特设岗”总数按不超过

4、中称超岗学校初级专业技术(指非中、高称,下同)人员总数的1.3%上报,且一所学校最多设置1个,在上报推荐控制数方案时一并上报“特设岗”设置方案(在备注栏注明“特设岗”),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如下“特设岗”的设置原则和条件审查,实行总量控制、择优确定后统一下达到每一个学校。1.前一年度未下达中称推荐控制数且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2013年度(或2013-2014学年度)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被评为A等的学校可设1个“特设岗”。2. 3年及以上未下达中称推荐控制数且“综合考核”评为B等的城镇学校(县区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学校,下同)和评为B、C等的非城镇学校可设1个“特设岗”。3.对近3年

5、都没有给其下达中称推荐控制数且“综合考核”评为B等以下的城镇学校和评为D等的非城镇学校,原则上不设“特设岗”,但如果该校又有非常优秀的教师除符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同时符合如下3个条件,可设1个“特设岗”:一是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至少有2次获得优秀。二是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的表彰。三是近3年学校对个人的业绩综合考核排位均在前25%。4.各县(区)在上报推荐控制数方案时须同时呈报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各县(区)对学校2013年度(或2013-2014学年度)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材料。5.对使用“特设岗”推荐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均要专

6、门写简要的综合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的理由,并在辖区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6.凡弄虚作假、出具伪证、捏造业绩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县(区)今年和次年全部“特设岗”推荐评审计划。(五)民办学校推荐民办教师(指非公办教师身份的教师)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但民办学校推荐具有公办教师身份的支教教师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由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其设岗),民办学校推荐评审条件、程序等要求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各县(区)应组织各民办学校积极主动实施好学校教师评职工作。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川职改19918号文件精神,获

7、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和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者,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办理,获得中称任职资格后,按规定程序聘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最低档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后从事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者,可按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进行推荐并参加评审。三、推荐评审的条件(一)推荐的基本条件1.推荐评审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川人办发200557号、川教人200167号、川教人200173号、遂市人办发200510号的规定执行。2.推荐评审

8、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3.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川教职改办2014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规定,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教育(社事)局要对每一个申报者的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轮岗经历以及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专门出具证明材料。4.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

9、德行为准则、川教职改办20147号和遂宁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遂教发200524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遂教发201007号)的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如实反映。对近三年来有向学生乱收费、乱办收费班、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其家长推销产品营利、参与非法上访、罢课以及违法违规等不堪为人师表的教师、近三年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业绩差的校长(书记)以及乡镇(片区)教研室(督导室)主任,不能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

10、故的处理过程中,不服从学校或上级的统一安排指挥,安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如在推荐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的资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将每个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中注明。5.业绩条件及教育科研能力要求。认定论文是否属公开发表按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职改办函20079号)执行,今年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能力按照川人办发200557号、川教职改办函20079号和遂市人办发200510号的要求执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

11、研能力要求是:县级及以上城市学校教师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即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或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或主研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乡、镇学校(不含村小)教师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发表(含内刊上发表)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部门)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研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成果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农村村小学教师要有教研能力方面的文章或成果反映,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

12、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改研究报告)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或发表(含内刊上发表)或获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含教研部门)的奖励。国家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县级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上或者在遂宁市教育学会主编的教学与研究上发表;或主研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鉴定。中等专业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学术成果鉴定按川教2005173号和川教职

13、改办2014 号(可在四川教育网上下载)文件要求办理。其余人员的学术成果,由学校和县(区)教育(社事)局审查了原件后,将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装订在辅助材料中,对在非教育教学专业刊物、论文集、副刊、增刊等发表的论文,将由评委会的专家在审查材料时首先对其进行鉴定,不单独报送鉴定。6.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川职改20009号和川职改20001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7.外语考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635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及调整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川人办发20

14、0787号)规定执行。8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规定的任务。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3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规定,我市行政辖区内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共(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20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60个学时。今年对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二卡、五证、一文”,即:2012年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合格的学时登记卡(证)原件和教育部门近

15、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复印件(二卡); 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证);推荐当年底未满50周岁的教师,职业技能中的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三笔字达到三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三、四、五证);按遂教办201220号文件规定,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活动心得体会或论文(一文)。(二)破格推荐1破格推荐条件。破格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照川人办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针对:师德高尚、教学业绩优秀并对全市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做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根据四川省援藏干部人才管理办法精神,援藏专业技术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年考核优秀(即两年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均为优秀)的教师;在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并被县(区)人民政府及以上命名表彰的教师;扎根乡村学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破格推荐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所在学校推荐控制数的限制,同一所学校最多破格推荐1名专任教师,每周上课达6节以上。所在学校推荐正常晋升人员时,应在推荐控制数内优先推荐既符合正常晋升的任职年限,又符合破格推荐条件所规定的业绩条件的人员,已推荐了正常晋升人员的学校,不能再破格推荐。2. 破格推荐名额。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各学校的申请破格推荐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坚持宁缺勿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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