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58680762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0.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晋城煤业集团第十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及条件一、评选办法1、采取申报、考察与评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1 名,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材料和照片务 于 3 月 28 日前报集团公司团委。3、由集团公司组织、党办、宣传、人力资源、纪委、工会等部 门领导组成的“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 合评价和打分,最终产生晋煤集团第十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正式人 选。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 企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重大决定。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上进、爱岗敬业,具有

2、较 强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刻苦学习、潜心钻研,在企业安全、 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科教、卫生、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在本单位和职工群众中享 有较高威望和赞誉(推荐材料中事实与数据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3、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40周岁)。第二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第一届 xx 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保障第一届南海区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第一届 xx 区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为推进第一届 xx

3、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成立组织委 员会统筹实施评选工作。第三条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团区委)、区委办(区府办)、区 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经济促进 局、区教育局、报社等单位的领导干部与中层骨干组成。第四条组委会设秘书处在团区委,负责参报人员调查筛选、召开 评委会议、组织大众投票、举办杰青主题活动等具体评选工作。第三章评选机构第五条本次评选活动设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负责具体评审工 作。第六条评委会由专家评委与大众评委共同构成,设35 名。第七条专家评委由组委会部分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 学者以及各界别代表人士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年龄应在18周岁以

4、上、45 周岁以下。(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四)对南海青年的成长环境与发展情况有良好的理解与认识。(五)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中无人申报参加本 次评选活动。第八条大众评委共设5 名,由组委会通过微博平台征集。组委会 综合考虑界别代表性、评选工作的经验等因素后确定大众评委人员。第九条在评选过程中,评委如出现不符合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情 形,评委在讨论投票环节应主动回避或由组委会责令回避。评委如出 现不符合第七条其他条款规定的情形,经组委会研究,可中止或取消 其评委资格。第十条评委有查询评选活动、候选人具体情况,参与评委会议, 向候选人提出询问,发表评委

5、意见,独立投票等权利。第十一条评委应尽职守责、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独立评审 工作,保守评选工作中有关秘密事项。第十二条大众评委与专家评委具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人选推报第十三条报名参选人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至40岁(1972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出生)的xx区户籍居民或在南海区稳定工作、学习、生活满2年以 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三)遵纪守法,诚信知礼,作风正派,品格高尚。(四)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 xx 的进程中有突 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富有时代精神面貌的杰出青年人才。第十四条评选活动的人选推报有

6、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 等三种方式。第十五条参选人员必须接受组委会调查与公示。经发现不符合参 选条件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第十六条参选人员经组委会初步调查和第一次公示无发现问题 的,可被确定参选资格有效。第五章评选程序第一节通则第十七条评选分为评委会议投票与公众投票两部分。第十八条评委会议分为第一次评委会议、第二次评委会议。两次 评委会议分别采用不同的投票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次评委会议目的是评选出30 名正式候选人(以下 简称“30 强”)进入第二次评委会议,第二次评委会议目的是评选最 终的“十大杰出青年”(以下简称“十杰”)。第二十条参加评委会议 的评委超过应到会评委的五分之三,

7、评委会议方为有效。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议的投票环节,设总监票人1 名,监票人12名,负责对投 票进行监督。第二十二条投票环节设计票人若干名,由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担 任。计票人没有投票权,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计票工作。第二十三条投票过程中,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第二十四条各轮次的投票名单,统一按姓名笔划排序。 第二十五条评委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 方“符号”栏空格内划赞成符号“O”;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写任何符 号。另选他人时,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 名下方“符号”栏空格内划赞成符号“O”,不划赞成符号

8、“O”的 不算得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 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第二十六条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到会半数始 得当选。如遇最后若干名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 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获得到会正式评委半数选票的候选 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 选举产生。如果第二次投票仍不能取足缺额,则不再进行选举。第二十七条评委投票后,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时,选 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第二十八条上述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为第一次评委会议、第 二次评委会议的通用规则。第二节第一次评委会议 第二十九条第一

9、次评委会议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的目的是按界别 筛选出总体参选人员的半数人员晋级第二轮,第二轮的目的是按界别筛选产生出 30 强。第三十条评委会议前,组委会秘书处应根据全体报名参选人员的 工作学习性质、界别人数等因素,划分为教育界别、卫生界别、文化 体育界别、科技人员界别、政法军警界别、社会管理界别、企业家界 别、企业管理人员界别等界别(界别分类暂定)。第三十一条投票前,组委会秘书处应对报名总体情况、人员分类 情况等对评委会进行解读。各评委可以对参选人员具体情况进行查询 了解、讨论研究。第三十二条第一轮筛选中,评委按界别投票,按投票得票高低筛 选出各界别的半数人员进入第二轮。第三十三条第二轮投票前

10、,组委会秘书处综合第二轮候选人的事 迹材料、个人品质、对南海发展与青年引领的贡献等因素提出30 名 建议名单。第三十四条评委可参考组委会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在独立、综 合、客观、全面评核候选人情况后,然后进行第二轮投票,选出 30 强。第三十五条 30强产生后,组委会秘书处将及时通过微博、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不少于3 天公示。第三节大众投票第三十六条第一次评委会议结果公示后,社会大众可以在指定时 间通过发送指定手机指令投票或登录指定网站投票(具体投票方式另 行规定)。第三十七条大众投票结果为手机投票结果与网站投票数据的算术之和。第三十八条大众投票结果将按照评选办法的公式,折算为相 应的第二次评

11、委会议评委票数。第三十九条严禁候选人通过技术手段等不正当方式刷票。一经发 现,将取消候选资格。第四节第二次评委会议 第四十条第二次评委会议分为候选人演讲答辩、互动问答、评委 投票等环节。第四十一条评委投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票目的是选出15 名 人员(以下简称为“15 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目的是选出前 10 名为十大杰出青年。第四十二条非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30 强人员应亲自参加第二 次评委会议,按照事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不多于4分钟演讲答辩、2 分钟评委或市民 代表的提问。第四十三条评委将根据杰出青年候选人的现场演讲答辩、互动提 问、事迹材料等因素进行第一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前15 名可进

12、入第 二轮投票。第四十四条 30 强人员确有特殊情况并提前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 后,可请假缺席,通过视频音频、ppt等方式展示或安排1名亲友同 事代为参加。请假缺席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申报表、事迹材料等进行综合 评定。视频首频、ppt等方式展示的,由30强提前提交相关材料给组委 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展示。亲友同事代为参加的,由其进行演讲答辩、互动问答。评委会根 据亲友同事现场演讲答辩、互动提问、事迹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第四十五条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拔若干名市民 代表参与第二次评委会议。市民代表有权旁听会议、按规定发表提问, 但没有投票权。第四十六条第二轮投票前,

13、15 名候选人依次进行 1 分钟的自我 展示。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召开闭门会议进行内部讨论,对候 选人进行个别面谈询问等。第四十七条评委进行第二轮投票后。该轮评委投票结果与大众投 票折合总和为最终总票数。总票数前 10 名的参评人员获得十大杰出 青年提名资格,第11名30名获得十大杰出青年(提名)提名资格。第六章公示与命名表彰 第四十八条第二次评委会议后。组委会秘书处应及时通过微博、 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不少于3 天公示。公示阶段,发现公示人员不 符合评选资格或有行为违反评选办法与评选细则规定、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或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将取消其资格。属于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人选的,由十大杰出青

14、年(提名)人选按照第二轮评选中得票高低, 予以递补;属于十大杰出青年(提名)提名人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不予递补。第四十九条公示结束无发现问题的,组委会将报请给相关部门命 名为“第一届 xx 区十大杰出青年”、“第一届 xx 区十大杰出青年(提 名)”,并进行表彰。第七章附则第五十条如“XX区十大杰出青年” “XX区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获得者在日后严重触犯法律或各种纪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称号。第五十一条如在评选活动中遇到问题,由组委会秘书处(团区委) 负责解释。第三篇:十大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十大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 办法一、评选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国家

15、法 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扎根一线、爱岗敬业、 团结合作、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二)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工作5 年以上,对 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知识、系统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学科教学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 域中处市、区领先位次。(三)教学认真负责,治学严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成绩 优异。能够根据实际,科学选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 善于运用学校或社会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周授课时数,须达到规定要求。(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 律教书育人,能够在本学科教学中自觉渗透道德教育,或在班主任工 作中经验丰富,有突出贡献。(五)在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中成绩显著,教学观念先进,有正 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有终身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自觉性,积 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六)具有指导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能力, 能带动一批本学科教师成为优秀骨干教师。二、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人数本届“名师”评选的范围是一线任课教师,将从全校教师中评选 产生出“名师”10人,“名师”提名奖10 人。(二)选拔程序1、个人申报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