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型环保节能纸箱90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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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项 目 名 称 : 年产新型环保节能纸箱 900 万平方米建设 项目 建 设 单 位 : 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 杭 州 忠 信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1 月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0三、环境质量状况18四、评价适用标准24五、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2七、环境影响分析3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9九、结论与建议60附件:1 、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赋码表2 、营业执照3 、项目准入意见书4 、生态信用承诺书5 、危废处置承诺书6

2、、环评申请书7 、环评质量保证承诺书8 、委托书9 、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0 、法人身份证11、排污登记资料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2 、周围环境图3 、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4 、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图5 、长兴县管控单元分类图6 、水环境功能规划图7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8 、工业平台范围图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新型环保节能纸箱 90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100建设地点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1-330522-04-01- 129193

3、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C2319、包装装潢及其 他印刷建筑面积 (平方米)480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800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1.94%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11 月1.1 项目由来(1)项目概况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环保节能纸箱、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工业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的状况,企业计划总投资 1800 万,租赁长兴 天马服装皮件有限公司厂房 4800 平方米作为生产地点,计划购置印刷设备、粘箱 机、打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生产。预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

4、,企业具有年产新 型环保节能纸箱 90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可实现销售收入 3600 万元,利润 800万元,税收 250 万元。(2)评价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6 号)中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详见下表 1- 1。表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1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38 、纸制品制造 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二十、印刷

5、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39 、印刷 231年用溶剂油墨 10 吨及以上的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 VOCs含量油墨 10 吨以下的印刷除外)/本项目纸箱含有粘胶工艺,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项目类别中“38、纸制品制造 223” 的“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类别,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年使用低 VOCs水性油墨 20 吨,属于“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项目类别中“39 、印刷 231” 的“其他”类别,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综上,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3)委托编制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

6、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 指南(试行),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 个方面。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 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 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 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因此,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

7、作,我单位从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均具 备了编写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 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 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局 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 编制依据21.2.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修订)(2018.10.26 实施);(3)中华人民共

8、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2020.9. 1 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修正版)(2018.12.29 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版)(2018.12.29 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 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6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1. 1 施行);(8)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98 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1.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1 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1.1实施);(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10.26);(12)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2 号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2019.2. 15);(13)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8 号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 的公告(2019.2.27);

10、(14) 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 9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 办法(配套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等 3 个文件)(2019.11. 1 实施);(15) 国务院国发201674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12.20 印发);(16) 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4. 18);(17) 国务院国发201625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3(2016.11.24);(18)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11、)的通知(2019.1. 12)。1.2.2 地方法律文件(1) 浙江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 364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 1 实施);(2)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0.11.27);(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第二次修正)(2018.5.15实施);(4)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12、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5)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函2016111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2016.7.5);(6) 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2006.8.24);(7)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函201571 号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8) 浙江省人 民政府 浙令第 321 号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3.13 ,2014 年修订);(9) 浙江省环保厅办公室 浙环发201210 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2012.2.24);(10) 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

1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7.3. 17)(11) 浙政发(2018)3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9.25)(12)浙政办发201757 号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6.29);4(13)浙环发201734 号关于落实“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2018.2.26);(14) 浙政发20143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2014.9.25);(15)(浙环发20164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

14、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2016.12. 1);(16)浙政函202041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2020.5. 14);(17) 浙江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5. 14);(18) 长兴县“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 年);(19)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 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 年本);(21)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2019.3. 15);(22)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 的通知(2019.11. 11);(23)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19 年 12 月 26 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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