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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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 建设内容 9三、 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4四、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4五、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7六、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4七、 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56八、 结论 57附件:附件 1 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 口桥建设工程噪声专项评价附件 2 环评委托书附件 3 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立项 的批复1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 附件 9 附件 10 附件 11附图:附图 1 附图 2 附图 3 附图 4 附图 5 附

2、图 6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报告建设单位承诺函编制单位承诺函企业环境信用承诺书授权委托函编制情况承诺书编制单位承诺书编制人员承诺书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纵断面图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含监测点)项目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 省 (自治区) 黔东南 州 镇远 县 青溪 镇 溪口村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起点:经度 108 度 41 分 41.216 秒,纬度 27 度 06 分 1

3、7.541 秒,终点:经度 108 度 41 分 40.067 秒,纬度 27 度 06 分 12.444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130 等级公路 其他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 长度 (km )长度 0. 154km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扩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镇发改项目20228 号总投资 (万元)823.2413环保投资 (万元)42环保投资占比 (%)5. 10

4、2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为桥梁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 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 (试行) ,应开展噪声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噪声专项评价见附件 1。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桥梁建设,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第二十四类公路及道路运输 12 条-农村公路建设类。”的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2 、建设项目与贵州省建设项

5、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符合性 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位于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溪口村,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黔环通2018303 号) ,本项目属 于该文件附表 1 中的“第四十八条、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和仓储业- 152 等级 公路、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其他类”,属于绿色通道类 (绿线) 建设项目,因 此,项目符合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要求。3 、建设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建设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 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本项 目,环

6、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 工建设。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有审批权的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环境生态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 依据。禁止引进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本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本项目

7、,符合贵州省生态 环境保护条例要求。4 、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贵州省“三区三线”已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其中黔东南州“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经划定,黔东南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08.99 万亩, 占稳定耕地的 90.96;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1279.09 万亩, 占全州行政区域面 积的 28. 16;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为 58.23 万亩,占全州行政区域面积的 1.28。2根据本项目与最新版“三区三线”叠图分析,本项目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附图 1-1 建设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 1

8、-2 建设项目与基本农田位置关系图3附图 1-3 建设项目与基本农田位置关系图5 、贵州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溪口村,根据本项目所在地位置与贵州 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行重叠对比分析,本项目用地界线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保护范围内,详见附图7。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根 据2021年黔东南州环境质量月报 (2021年1 12月) 镇运县环境空气指标数 据,项目所在的镇远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本项目为桥梁建设工程,其桥身

9、跨越阳河,根 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阳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III类水体, 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年) ,项目所跨越的阳河下游的 新岑大桥1桥水质断面监测点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类水质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阳河及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 较小;本项目所在地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2类标准,根据项目监测数据报 告,其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标准;本项目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但由于本项目为桥梁工程,项目全长仅为154m ,且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广开阔,

10、周边生态 环境较好,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活垃圾和 其他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4线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期无水、电等能源消耗,施工期消耗的水、 电、燃油等能源消 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2022 年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的符合性分析有关内容,本项 目属于桥梁新建项目,选址地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溪口村,建设 地不涉及贵州省生态红线,根据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

11、,项目所跨越的舞阳河评 价河段未发现饮用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 敏感目标,且项目符合天柱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12030 年) 要求,不属于 该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2022 年国家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符合相关要 求。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6 、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 全市共划定 206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23 个,包括 生态保护红

12、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 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63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 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20 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 以外的区域。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 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 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

13、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 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 型的准入管控。53.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违法 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 转为生态空间。(二) 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 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区域 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 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14、。(三) 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 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 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209号) 和文件中附图1 黔东南州分区管 控单元图 (详见附图6)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镇远县内,项目选址属于镇远县 重点管控单元1 (管控编码:ZH52262520001) ,本项目与黔东南州分区管控单 元管控要求合理性分析详见表1- 1。6表 1-1 项目与黔东南州镇远县分区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合理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分类管控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ZH5226252 0001镇远县重点管控单元1空间布局 约束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当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求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贵州省、黔东南州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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