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8572798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增)(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二、备用金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以现金、银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公务出差等业务的款项。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三、备用金管理的原则:1、坚持预算

2、管理原则。备用金的申报和借支必须在预算的范围内,没有列作预算的备用金不得借支;2、专款专用原则。借款人不能编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备用金,已提取的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3、时效性管理原则。定额备用金的时效为一年,临时备用金时效为一个月;4、权责对等,责任连带原则。部门负责人为其借用备用金员工的第一管理人,借款人为部门负责人的,主管领导为其第一管理人。第一管理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下属借用备用金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借款标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冲账、还款手续。第一管理人在备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时负连带责任。四、备用金范围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4、

3、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5、其他备用金。五、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六、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1、 工作人员需借用备用金时,应先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备用金专项报告,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备用金专项报告、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

4、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4、 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

5、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七、备用金额度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

6、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八、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备用金使用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九、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十、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十一、 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