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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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遴选程序第二条 “112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并递交所在部门。(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

2、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八)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九)

3、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B、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十二)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A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

4、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拟定A级及其他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十三)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示5日后,报请集团公司党组批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确认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十四)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回传通过人员数据,由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打印“112人才评价遴选表,并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有技术档案的,还应归入技术档案)。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在完成本细则第二条遴选程序(一)到(七)项后,直接将本企业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第四条 A、B级“112人才”人

5、选如分别在A、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未通过,应分别降为B、C级“112人才”,同时B、C级“112人才末位人选应分别降为C级和淘汰。第五条 申报材料主要以电子版形式逐级报送,其内容和要求如下。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在遴选期间暂时存放于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以备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随时调用查看.(一)本人工作业绩报告,电子版1份。(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表,电子版1份。(三)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水平的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四)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或能代表本人真实业务水平的专业报告、论文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第三章 积分计算第六条 申报人员的遴选

6、量化积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量化积分=(X)其中为时间权重。业绩的取得时间为最近两年内的,=1;为最近3-5年间的,=0.6;为最近5年外的,=0。2。为空间权重。业绩的取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的,=1;在集团公司系统外的,=0.8。X为单项积分,具体分值参见相应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1、2、3)。同一业绩或成果以最高分进行积分,不得重复积分。第四章 遴选条件第七条 企业管理类“112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威信高。(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掌

7、握市场经济所必备的金融、工商管理等知识,懂经营、善管理,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科学决策、市场应变、协调沟通和改革创新能力. (三)所分管的工作最近连续2年完成上级单位或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五)具备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即集团公司本部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分、子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职务,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六)最近连续2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七)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并连续工作过2年及以上。

8、第八条 企业管理类“112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七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1。(一)管理创新1组织实施的企业体制创新、管理创新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或取得显著效益。(提供鉴定或认可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的取得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出具证明)2负责组织实施的企业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在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范围内推广.(提供推广单位证明)3在本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工具、办法、经验等,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提供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的取得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出具证明)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分、子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纳。(提供采纳单位证明)5出版

9、管理专著、手册或译著。(提供专著、手册或译著)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论文,在有CN、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或在分、子公司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提供期刊或论文宣读证明)(二)获奖情况1获得国家、行业(含省部级)管理成果奖,或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获得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或地市级)管理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2个人获得分、子公司(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优秀管理人员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论文,获得分、子公司(或地市级)及以上级别优秀论文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三)培养管理人才1作为职业导师期间,培养的人员被组织提拔.(须提供

10、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任职文件)2作为职业导师期间,培养的人员获得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及以上级别管理类成果奖(前3名)、优秀管理论文奖或管理先进个人奖等。(提供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获奖证书或文件)3组织或编写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管理类培训教材并用于相应培训.(提供教材和使用单位证明)4受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聘请,在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范围内传授管理经验.(提供聘请部门证明)第九条 专业技术类“112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忠诚企业,求实创新。(二)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11、。(三)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或管理状况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应用当代先进科技、管理成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技术或管理难题。(四)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熟练运用计算机,有一定外语水平。1。 A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 B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 C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五

12、)最近连续两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第十条 专业技术类A级“112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九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2.(一)专业技术创新1获得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提供专利证书)2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专业项目(含管理项目)、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建设和调试)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3作为主要人员(前5名)开发、创新的专业成果(含管理成果)、工作方法,被确定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推广.(提供相应部门证明)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本专业制度、标

13、准、规范、手册的编写或修订,被集团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颁布.(提供采纳颁布部门证明)5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出版专业著作或译著。(提供专著或译著)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在本专业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宣读。(提供期刊或论文宣读证明)(二)解决专业难题1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攻关、设备改造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2解决集团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施工、试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或管理难题。(提供相应部门证明)3提出的本专业合理化建议,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纳。(提供采纳部门的证明)4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的正式技

14、术报告(包括经济技术报告)、调研报告、分析报告、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或发展规划,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认可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提供认可单位证明或报纸、期刊)(三)获奖情况1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优质工程等奖励;获得分、子公司专业技术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优质工程等奖项的一等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2个人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百千万人才”等国家级荣誉;或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专业人才或本专业先进个人等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或管理论文,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

15、优秀论文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四)培养专业骨干1作为职业导师期间,培养的人员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类、管理类成果奖、优秀论文奖或本专业先进个人奖等。(提供培养合同和相应人员获奖证书或文件)2组织或参与编写集团公司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培训教材或试题库,并应用于相应培训、考核.(提供教材、试题库或编写证明以及使用单位证明)3受集团公司相应部门聘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传授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须提供聘请单位或部门证明)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B级“112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九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2。(一)专业技术创新1获得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提供专利证书)2完成分、子公司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专业项目(含管理项目)、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建设和调试)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3作为主要人员(前5名)开发、创新的专业成果(含管理成果)、工作方法,被确定在分、子公司及以上级别范围内推广。(确定推广部门的证明)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本专业制度、标准、规范、手册的编写或修订,被分、子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颁布.(提供采纳颁布部门证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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