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58526921 上传时间:2024-02-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理优化工作方案.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二七区2011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郑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深化工作效能提升行动 全面开展执行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文201134号)和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低成本二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文201175号)等工作部署,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我区2011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高效二七、廉洁二七、低成本二七”的总体目标,以便民利企

2、为主线,大力清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二、工作目标本着“向自身要效率,为发展行方便”的原则,全面压缩精简区级审批事项,再造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打造“事项简,流程少,时限短,收费低”的二七审批服务模式,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清理优化范围1、参与单位:我区具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驻区各垂直部门。2、清理优化对象:我区现行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四、工作内容(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

3、项1、审批项目取消。一是凡上级明令取消的、没有设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或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达不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三是长期未实施或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四是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2、审批项目调整。一是审批性质、内容、依据、程序相同或相近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二是行政机关以批代管、明显不具备审批性质或特点的,或通过事后监督、日常监管可以实现管理效果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调整,探索区级审批项目向审核备案过度。3、

4、审批项目对接。积极与市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做好市级政府下放转移到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工作。(二)认真优化行政审批流程1、减少申报资料。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由区直部门自行设立的前置申报资料,一律取消;对需要提供申请报告或申请文件的,应当简化为表格形式;确实无法简化的,必须对要求提供的材料作出明确规定并提供示范文本。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允许出现“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或“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类似项。2、精简审批环节。一般事项实行“一审制”,由窗口(或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全权办理;确需领导把关的事项,下放把关权限,实行“一审一核制”,由窗口(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审查,需要现场踏勘的安排人员

5、进行踏勘,窗口(行政服务科)负责人予以核准签发(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一把手”签字的除外)。对规模较小的涉及现场踏勘审批项目,试行先审批发证后踏勘监管。对不能实行“一审制”或“一审一核制”的,要在拟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附件2)“备注”一栏注明理由。3、探索联合审批。按照能并联的不串联、必须前置的才串联的原则,尽可能实行联合审批。对需办理两个以上审批事项的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在区级权限下探索推进“一表受理”、“多证合一”。各单位要对办理本部门审批事项需要提供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全面、准确梳理,认真填写具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批事项登记表(附件5)。(三)最大限度压缩办结时限在区级权限下能当

6、场办结的,各单位必须立即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办结时限对比法定时限提速率不得低于50%。对需市级部门审批的,一律在手续完备后2日内上报市有关单位(公示时间除外)。对不能按要求提速提效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对前两年已经优化、提速率达到50%以上的事项,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不允许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四)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凡国家和省、市政府明令取消和停止收取费用,一律停止收取费用。同时,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收费有上下限规定,一律按照下限或低于下限收取,让利于企业和群众。五、工作步骤(一)自查优化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各单位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7、事项进行自查自清,逐项分析其设立的背景、依据、实施情况及必要性、有效性,提出拟取消、调整和保留的意见。对拟保留的事项进行彻底优化,实现申报材料最少、办理环节最简、用时最短、收费最低。(二)集中审核阶段(2011年7月1日7月20日)。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会同区法制办、编办等部门对部门提出的拟取消、调整和保留及优化意见进行逐项审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确认。(三)公布实施阶段(2011年7月底前)。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审核及处理结果上报至区政府审议,经批准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单位也要按高效、便民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规范实施。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行政审

8、批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是我区“深化工作效能提升行动 全面开展执行力提升计划”和“建设低成本二七”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优化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会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落实好此项工作。(二)精心组织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参与。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推进各个环节工作的有序开展。(三)强化监督检查。区“三大一促”联合督查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于开展情况良好的单位进行宣传表扬,对于较差的进行通报处理,确保清理优化工作

9、落实快、成效好。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行政服务工作冠军争夺赛考核的重要指标。(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按照材料报送审核时间表(附件7)要求,按时将材料整理人员登记表、拟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拟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拟调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具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批事项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情况统计表(附件1、2、3、4、5、6)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并附电子版。(所有报送材料必须经单位行政一把手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材料的人员必须是参与此次清理优化工作的业务能手,便于即时进行研究确认)附件表格各单位可自行到下载,密码为000000。联系人:胡春阁 段垚杰,联系电话:68839702。附件:1、材料整理人员登记表;2、拟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3、拟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4、拟调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5、具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批事项表;6、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情况统计表7、材料报送审核时间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