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包工包料包设备”的纳税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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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包工包料包设备”的纳税区别0推荐(一)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如何纳税 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是建筑安装工程最基本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方式所计算的工程价款是标准的工程价款。其原因有两点:第一、工程价款计算的口径与预算定额完全一致,其直接费用的范围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计算方法、取费标准符合工程价款结算的规定。第二、这种承包方式计算的工程价款在工程施工成本项目划分上与建筑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便于企业成本管理和成本分析,所以,营业税对建筑业计税营业额的确认是以这种承包方式结算的工程价款为标准的,即包工包料方式工程结算价款等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 建筑安装工程的结

2、算价款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其一是按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计算的直接费用;其二是各项取费,包括材料价差、临时设施费、长途搬迁费、法定利润、税金、间接费用等,其计算方法是按直接费用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的。(二)包工不包料承包如何纳税 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又称“甲供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一种承包方式。为了使“甲供材料”承包方式不至于因工程结算价款低而影响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

3、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5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这里讲的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是指按定额计算的材料费。这样规定,就使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工程计税营业额与包工包料方式工程计税营业额保持了一致,这是合理的,符合“公平税负”原则。(但是从2006年8月17日开始装饰类业务就不在执行这条政策了,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有人认为,应该这样计算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下的营业额:按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4、和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计算工程结算价款,以此作为计税营业额,使甲供材料承包方式下的计税营业额与包工包料方式一致。再在计税营业额的基础上,按预算定额扣除材料费,其余额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工程结算价款,与建设单位结算,作为 “工程结算收入”。案例:甲建安工程公司承建乙公司工程,工程总价款1500万元,其中乙方自己提供建筑原材料价值500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后,乙公司支付甲建安公司1000万元,甲建安公司确认营业收入1000万元,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提上缴营业税30万元(10003%)。市地税局税务检查时,把甲建安公司此行为认定为偷税,甲公司补缴营业税15万元、城建税1.05万元、教育费附加0.45万元,

5、并被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16.05万元。甲公司未能正确理解税法要求,结果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三)包工包料包设备纳税如何纳税包工包料包设备承包方式又称“大包干”。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不但自己负责建筑安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的供应和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还负责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等业务。预算定额中并不包括设备价款,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在计算工程价款时,一般以设备的实际购买价,加计一定比例的采购保管费计入直接费,并参加各项取费,这样计算的工程结算价款实际上多向建筑单位收取了工程款,所以,一般建设单位是不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纳税人从

6、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对上述条款,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于2003年以财税200316号文重新作了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头、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这项规定对防止施工企业高估冒算、降低工程总造价具有一定的作用,而且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工程施工”科目规定的成本核算范围大致相同,

7、“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大包干承包方式工程计税营业额如何计算呢?首先按包工包料方式计算工程结算价款,在此基础上,加上设备的采购价款及适当比例的采购保管费,作为工程结算总价款,与建设单位结算,建筑施工企业以此作为本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在计算营业税时,再把设备价值从工程结算总价款中减除,作为计税营业额。这样计算,既作到了甲乙双方公平交易,又符合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大包干承包方式确认计税营业额的唯一困难是省级地税机关没有“列举”规定设备名单,建议:各省地税局应尽快规定设备名单,以便建筑施工企业正确计算计税营业额,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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