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临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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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枣临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枣临施指02X号 枣临铁路工程线 停留机车车辆防溜逸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加强防溜工作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机车操作规程、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在枣临铁路工程线上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车站设备与线路 第3条车站应设在线路平道、直线的宽阔处。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超过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但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1第4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状态。凡

2、施工、维修等情况引起线路平面或纵断面变更时,应立即复测,并形成完整准确的变更资料给工程线管理单位。 第条衔接车站正线、到发线的岔线不具备设置隔开设备条件时,应安装防溜脱轨器,有条件的应纳入车站联锁。 第三章防溜设备和器具 第6条防溜设备及器具,应制定技术标准。人力制动机、人力制动机紧固器、防溜铁鞋、防溜枕木、防溜脱轨器、止轮器等防溜设备、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第条防溜设备及器具应有设备技术资料及使用方法说明书。 第8条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车辆人力制动机的状态良好,损坏时要及时维修处理。段修、辅修等各类修程后的机车、车辆必须保证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 第9条扳道房、岔线、工程线等处所,应根据实际情

3、况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溜器具。 机车、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各种工程列车,均应配备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各不少于4只。 第四章机车车辆停留及防溜作业限定 第10条列车及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 员、调度长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人警冲标内方。 第11条安全线、避难线、机车固定走行线上,禁止停留机车车辆。 正线上不得停留车辆。到发线上停留车辆时,须经车站值班员准许,在中间站并须取得调度员的准许,方可

4、占用。 牵出线、走行线、渡线上也不得停留车辆。 第12条中间站到发线停留车辆时,两端道岔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 临时停留公务车线路上的道岔也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 第13条禁止溜放的车辆、线路及其他限制: 1.装有禁止溜放货物的车辆; 2非工作机车、轨道起重机、大型养路机械; 3.超过25坡度的线路; 停有正在进行技术检查、修理、装卸作业车辆及无人看守道口的线路; 5.停留车辆距警冲标的长度,容纳不下溜放车辆(应附加安全制动距离)的线路; 8.中间站正线、到发线及与其衔接而未设隔开设备的线路; 9.调车组不足3人时,禁止溜放作业; 10.不准采用牵引溜放法调车。 第14条中

5、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的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一批调车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止轮。 第15条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挂车时,没有连挂妥当,不得撤除防溜措施。 第五章防溜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溜作业基本要求 第16条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靠。使用人力制动机或人力制动机紧固器防溜时,须拧紧制动机;使用铁鞋(止轮器)防溜时,鞋尖(止轮器)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使用防溜枕木防溜时,

6、应在距停留车辆不大于5处放置。 第17条在超过%0坡度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包括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需分部运行时)。 第8条 手推调车前,必须事先办理申请手续。在正线、到发线及与其衔接而无隔开设备的线路手推调车时,须经车站值班员准许;其他线路上手推调车时,须经调车领导人准许。 批准人应将手推调车作业计划(时间、径路和辆数)传达给有关人员,由胜任人员负责制动,并提前对人力制动机进行试验。必要时,按规定做好防护。装卸线内移动车辆时,由货运人员监督,且 每批移动不准超过重车一辆或空车两辆。 手推调车完了后,应及时将车辆停留位置、防溜措施等报告调车领导人。 第9条因车辆进行技术检查或故障处

7、理等作业,列检(维修)人员在撤除车站采取的防溜措施前,应根据检修作业的要求,按规定重新设置防溜措施,技术检查或故障处理完毕,应及时恢复原防溜措施。 第条推进车辆运行前须试拉。连续连挂时,可不停车连挂,但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超过十车以上时,必须顿钩或试拉。被连挂车辆距警冲标较近(不足3米)时,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列车编组完了最后一钩,应进行试拉。 二、机车停留防溜措施第21条机车运行途中停留时,机车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二人同时离开司机室,并对车列和机车实施制动。不准关闭空气压缩机。 第2条机务段内整备线停留的运用机车由到达司机实行单阀制动,机车闸缸压力不低于30a,机车总风缸压力不低于7

8、00ka。应将电钥匙、换向手柄、单阀手柄、自阀手柄、车门钥匙按规定交接保管,锁好车窗、门,电力机车要降下受电弓。停留时间超过3小时,除单阀实行制动外,由到达司机按规定拧紧人力制动机。当停留线路的坡度超过25时,还须在下坡方向端左第2位轮下放置铁鞋牢靠固定。 第23条停留的备用机车由指定人员在第 2、5位轮下对向放置铁鞋牢靠固定;同一股道停放的机车,必须连挂在一起,对于连挂在一起的多台机车应在两端机车第 2、5位轮下对向放置铁鞋牢靠固定。 第4条机车检修前后停留时,由整备司机通知指定人员在第 2、5位轮下对向放置铁鞋牢靠固定。 第25条救援列车归位后,两端由当班工长负责放置铁鞋和防溜枕木,道岔由

9、指定人员负责加锁。 第26条列车在区间不超过6的线路上被迫停车以及单机牵引列车需摘开机车时,按列车分部运行规定办理;双机(多机)牵引列车,需摘开一台机车时,由本务司机通知重联(次位)司机保持列车制动后,方准摘开机车。 第27条列车分离被迫停车后,对遗留车辆无人看守和未采取防护、防溜措施,不得分部运行,应立即对分离的车列采取防溜措施。长大上坡道线路上遇列车后部车辆分离时,本列不得连挂,必须请求救援。 第28条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请求救援后,司机应使列车保持制动。救援机车司机应与被救援列车(车列)防护人员进行防溜联系后,方准连挂。 第29条挂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在区间停车时,开车前必须查询尾部风压,试验

10、列车制动主管贯通,确认列车完整。 查询不到尾部风压或尾部风压异常时,司机应指派机车乘务组 人员携带手持电台到列车尾部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开车。因列尾装置故障不能消除,影响继续运行时,关闭尾部车辆折角塞门,进行简略试验,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后,继续运行,同时报告就近车站值班员,由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并按列车调度员的指示运行。 三、工程机车车辆停留防溜措施 第30条进入区间作业前,机车(含其它动力,以下同)乘务员应进行自动制动机试验,确保区间作业时制动机作用良好。 第31条严禁任何车辆(车列,含轨道平车等)无动力在区间停留或进行甩挂。 第3条机车在区间作业时必须做到人不离车,并监

11、视风表压力,保证压力符合规定。 第33条因特殊作业需要停机等待时,在平坡道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人力制动机,并派胜任人员负责在列车尾部车辆以铁鞋牢靠固定;在不超过6%o坡度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和列车尾部车辆人力制动机,并在列车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在超过6o坡度的线路上有动力停留机车车辆时,应全列接通制动软管,不得停机。 第条工程列车在工程线区间被迫停车后,应按技规和本文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第35条铺架机在站内停留时,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包括悬出部分),并在铺轨机、架桥机每个轮对两面使用铁鞋防溜,派专人看护。 四、重型轨道车等停留防溜措施 第36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防溜作业,

12、由司机(副司机)负责;动车前,司机须确认防溜撤除后,方可动车。 第37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其专用车辆在段管线停留时,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前后两端车辆(轨道车)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不能连挂时,应分组做好防溜。 第38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中间站停车会让列车时,必须实施保压制动,减压量应达到10ka以上。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开车通知,不得缓解。 第3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车站停机等待时,防溜措施按停留车辆的要求办理。 第4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区间停留在不超过坡度的线路上停机时,司机应拧紧两

13、端车辆(设备)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停留在超过6%o坡度的线路上或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停机,并实施保压制动。 第41条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如遇发动机故障熄火时,应拧紧其驾驶机辆(设备)及附挂设施的全部人力制动机,并在两端放置防溜铁鞋牢靠固定。 第六章防溜工作管理 第4条为加强防溜管理,工程列车、重型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及其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由管理单位确定防溜揭示板(簿)设置处所。 第条因调车作业改变原停留位置、辆数或防溜措施时,应及时重新填记。 第44条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按站细规定现场检查停留车辆防溜措施,严格办理交接

14、。 第45条一批调车作业结束后,调车作业人员应及时将防溜措施情况报告调车指挥人(编组场、编发场除外),并由调车指挥人将停留车防溜措施按现场实际情况在防溜揭示板(簿)内填记。 第46条加强防溜设备、器具管理,对防溜器具应统一编号、固定存放、保证数量、质量良好。防溜器具的保管、交接由指定的人员负责。有关单位应制定防溜设备、器具的“用、管、修”办法,严格管理,加强保养、维修工作,保证设备、器具良好。发现有设备、器具损坏、丢失时,应查找销号,及时补齐。 第七章防溜工作应急预案 第条车站值班员发现或接到车辆溜逸的报告时,对溜逸车辆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人力制动机制动或通知就近人员放置铁鞋、防溜枕木等措施进行制动。必要时,应立即将溜车方向的进路开通于通往隔开设备的空闲线路。 第48条遇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时,车站值班员应立即通报 9邻站及列车调度员,车站应禁止向区间发出列车,区间设有道口时,还需及时通知道口。 区间有列车运行时,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区间运行的列车司机。发生对向溜逸时,司机应立即停车或退行,条件许可时,可使用铁鞋、脱轨器等器具对溜逸车辆进行果断处理;发生同向溜逸时,运行列车不得无故停车或退行。 第九章附则 第49条本办法自2X年月3日起实行。 第50条本办法由中铁十局枣临铁路工程线运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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