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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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JJNHZB-2017-021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盖章)招标代理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62. 招标文件18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35. 开标236. 评标24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510 违约责任2611 中标承诺2612 行贿犯罪查询26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6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29第三章 评标办法30

2、评标办法前附表311. 评标方法332. 评审标准333. 评标程序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7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8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0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25第八章 图纸126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17GC060136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建设规模:全村共有690户(其中田交朱村611户,燕楼山村79户)。建设内容主要为

3、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安装、终端处理系统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二年的终端处理系统维护工作。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甲供材料)。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招标内容: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安装、终端处理系统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2年的终端处理系统维护工作。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6日15: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

4、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5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7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6本次招标

5、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

6、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8 日9:00 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

7、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7月 6 日 15: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74、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

8、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联系人:柴志芳联系电话:9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联系电话:057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力洋镇联系人:柴志芳联系电话:9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孔赛丽联系电话:0574-1.1.4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力洋镇田交朱村。1.1.6建设规模全村共有690户

9、(其中田交朱村611户,燕楼山村79户)。1.1.7工程造价元(甲供材料除外)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安装、终端处理系统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2年的终端处理系统维护工作。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8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本工程工程计价方法按照营改增模板的一般计税方法

10、计算,取费标准:按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三类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费率取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均按按弹性费率取中值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调整(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取);规费已按规定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取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0.115%计入,税金费率为11。1.3.6报价要求上限 元;下限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列金、运行维护费和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含税)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

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5、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6】60号文件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6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7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6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

13、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7年 7 月 11 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

14、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7年 7 月 12 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7年 8 月 7 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74、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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